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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


  鄂森見官司要輸,不得不避重就輕,將委託人林雪懷最害怕的還款問題推至另案,以救眼前燃眉之急。最後,鄂律師又就他所承認的屬本案範圍的三項內容進行辯解:「被告提議解除婚約之函,目的並非真要解約,旨在要挾,既未經原告當時同意,則該函之效力已經喪失,自不用負任何責任;至於原告要求之損失賠償,既未證明,而60O之借款之證據也不能成立,請一併駁回。」

  鄂森之辯解已有些強詞奪理,旁聽席上,噓聲四起。鄂律師頗為狼狽,頹然坐下,臉色鐵青。林雪懷見狀,知道必敗無疑。

  法官周達仁見所辯之事均已清楚,於是宣佈:庭審至此結束。將於7月11日上午8時進行宣判。

  7月11日上午,特區法院的法官周達仁等準時開庭。由於這天不再進行庭訊和辯論,胡蝶又有拍片任務,故未到庭,只是讓詹律師一人出席。林雪懷和兩位代理律師均到庭聽候宣判。

  宣判結果如下:

  准予解除婚約,被告林雪懷須償還原告胡蝶已被證明的欠款及貸款計銀388兩,洋760。2元,原告要求的精神賠償法庭不予支持。訴訟費由原告承擔三分之二,被告承擔三分之一。

  判決書的內容並沒有出乎原告和被告雙方的預料。但被告林雪懷明知推翻成案幾無希望,仍表示要上訴。胡蝶和詹律師商量後也決定,要對一審駁回的精神賠償要求一併上訴。

  1O月19日下午,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開庭審理林雪懷及胡蝶上訴案,旁聽者仍不下千人。這天,胡蝶已隨「明星」外景隊赴北平,而林雪懷也因故未到庭,雙方皆由律師代理。下午2時許,法官胡治谷宣佈庭審開始。

  庭審結果不外乎老生常談,林雪懷未提出十分令人信服的理由,而胡蝶方則是得理不讓人,步步緊逼。最後,胡庭長宣佈:本案延期,候調查證據再行審理。

  11月25日,胡蝶已從外景地北平返回上海,江蘇高院續審林、胡上訴案。這日,參加旁聽的又逾千人,該庭已人滿為患,而後至者仍絡繹不絕。

  2時許,胡庭長準時升座,卻見庭內擁擠不堪,人聲嘈雜,無法審案,當即決定移往第一庭審理,並令法警嚴格把門,旁聽者一律不得入內,審理才得以正常進行。此次審理,旁聽席上只有30余人,成了開庭以來人數最少,最為安靜的一次。

  雙方進行一番辯論,其招數仍不外乎前幾次庭審中所用,因此,林雪懷一方仍始終逃脫不了劣勢地方。俟辯論結束,庭長宣佈,將於12月2日下午宣判。

  12月2日下午,林雪懷及其兩位律師均未到庭,既知結果不好,也就不再去丟人現眼了;胡蝶也未到庭,已知勝券在握,也就不必再抛頭露面了。因此,只有詹紀鳳律師一人去享受既知的審判結果。

  法庭判決如下:

  林雪懷之上訴及胡蝶之附帶上訴,均予駁回,上述費用,各自負擔。

  至此,歷時一年之久且為各報炒得滿城風雨的「林雪懷、胡蝶解約案」總算落下了帷幕。

  1931年對於胡蝶來說真可謂多事之秋,與林雪懷解除婚約一事鬧得滿城風雨,胡蝶身不由己地捲入這場解約風波且成為萬眾注目的焦點人物。

  為解約之事,胡蝶固然出於無奈,但她自己還是有責任的。首先是交友不慎,又倉促定婚,將婚姻這關係到終身幸福與否的大事處理得過於草率。

  其次,在發現林雪懷墮落且不聽勸阻而毅然斬斷情思,這無可指責,但選擇的方法對於胡蝶而言並不是最好的。在林雪懷最初解約之時,胡蝶本來是可以不必通過訴訟而順利解約的,無非是不能出心頭之氣,不能追回債務,還得擔一個被「休」的惡名。

  這三者中,胡蝶最著重的是名譽,其實,通過報刊或其他途徑澄清事情原委也不是做不到,林雪懷畢竟劣跡昭彰,胡蝶則一直潔身自好,朋友熟人自有公論,並不怕名譽有何受損。

  至於為了追回債務,胡蝶更不值得打這場官司,長達一年的訴訟,費時費力,精神備受折磨,還得向律師付一筆可觀的費用,所換來的也就是1O00餘元的債權,尚不到胡蝶一個月的薪金,且林雪懷一時無錢可還,何日能夠追回,不得而知。

  吃一塹,長一智,這場婚約官司除了讓胡蝶掙脫了婚約枷鎖和明確了債權之外,胡蝶還是有很大收穫的。收穫有二:一是對社會、輿論,為人之道等方面的認識又深了一個層次;二是結識了新的男友潘有聲。

  那還是胡蝶正在為解約之事牽腸掛肚之時,一日,胡蝶的堂妹胡姍忽然來胡蝶家探望堂姐。此時的胡姍在電影界已是稍有名氣的明星了,她拉起悶悶不樂的堂姐,說道:「走吧,我帶你去參加一個聚會。」

  「什麼聚會?你看我現在有這個心情嗎?」胡蝶煩躁地說道。

  「正是因為你心情不好,我才來拉你去散散心呢!」胡姍說道。

  「我不去!」胡蝶苦悶異常。

  在一旁的母親勸說道:「去吧,也許參加聚會對你有好處,讓你忘掉眼前的煩惱。再說人家姍姍今天特來請你,你可不能不給姍姍面子。」

  「嬸嬸說得對,你可不能不給我面子啊。」胡姍乘機說道。

  「好啦,對你還要講什麼面子、裡子的。說吧,參加什麼聚會?」胡蝶松了口。

  胡姍神秘地對胡蝶說:「這個聚會可是你的同窗好友徐筠倩舉辦的啊!人家這個酒會可一半就是為你而開的呀,而且你可以看到許多熟識的朋友。對了,阮玲玉、卜萬蒼都去了。」

  胡蝶知道今晚是不去不行了,只好隨著堂妹前往徐筠倩家二

  徐筠倩家此時已是熱鬧非凡,許多電影界的名流都聚集于此,諸如阮玲玉、鄭少春、龔勞伯、夏燕燕、卜萬蒼等人。

  胡蝶和諸位朋友打過招呼後,準備到後邊的桌子旁休息一會,被徐筠倩攔住,她說:「瑞華,我給你介紹一位新朋友,」然後她指著身旁一位大學生模樣的青年說,「這位是潘有聲先生,潘先生在禮和洋行供職。」

  胡蝶將手伸出去,看著潘有聲,微笑地說道:「潘先生好。」

  潘有聲略微靦腆地握了握胡蝶的手,說:「幸會胡女士。」

  胡蝶略微詫異,她開始以為潘有聲是位大學生,想不到他是個商人,但從他身上胡蝶看不出一點她所討厭的商人習氣。

  原來這位潘有聲是福建莆田人,但卻生就一副北方人那樣欣長偉岸的身材,雖說不上多麼英俊倜儻,但氣質頗佳,濃濃的眉下,一雙眼炯炯有神,挺直的鼻樑流露出幾分堅毅,稍厚的嘴唇卻現出幾分憨厚,一副文質彬彬的樣子。

  胡蝶坐下喝茶,阮玲玉已坐了過來,兩個姐妹同病相憐,談得很是投機。原來阮玲玉此時也遇到了麻煩,她和原來的丈夫張達民分居後,張又幾番恐嚇、勒索她。

  這時樂曲聲響起,阮玲玉拉著胡蝶說道:「不談這些傷心事了,我們還是跳舞去!」

  胡蝶正要推辭,卻見潘有聲正向自己這邊走了過來。

  「胡女士,可以請你跳個舞嗎?」

  胡蝶對潘有聲笑笑,點點頭,他們一起走下舞池,隨著音樂翩翩起舞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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