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紀實 > 上海灘風月女明星 | 上頁 下頁
二五


  話未說完,一個穿西裝的中年男子已走了進來,他先遞過

  名片,說道:「你好,胡小姐,林雪懷先生已委託我和倪征澳為他的律師,我是鄂森。」

  「律師?」胡蝶一愣。

  「是的!今天,我受林先生之托,給您送一封信。」鄂森說著將一封信遞了過來。

  胡蝶滿腹疑慮地接過信,打開來看。胡蝶讀罷,悲憤交集,涕淚長流。原來這是封解除婚約的信,信中引用了社會小報上所載胡蝶的種種風流韻事,直斥胡蝶「行止不檢,聲名狼藉」,並言明從此「恩絕義斷」,並聘請鄂、倪兩位律師商洽解除婚約。

  「明星」諸多同仁,大多知曉胡、林情緣的由來,也瞭解胡蝶為人處世一貫謹慎,小報所載,純屬謠言。見林雪懷如此執迷不悟,如此糊塗任性,都很氣憤,紛紛勸說胡蝶當斷則斷,不然,苦果更多。

  胡蝶回到家中,將林雪懷欲解除婚約之事告知父母,父親胡少貢氣得來回在地上踱步,母親在一旁唉聲歎氣:「這是怎麼了,雪懷為什麼這樣對待瑞華?」

  「那個人我算是看穿了,天天不務正業,舞樓酒樓賭場進進出出,行為不檢。他一定是覺得瑞華不像過去那樣由著他了,他才想出這個辦法來要挾瑞華,為了瑞華以後老老實實供他花天酒地,卻再也不管他!」胡少貢咬著牙恨恨地說道。

  「他這不是訛詐嗎?」母親又說道。

  「他正是看中了我們這些人重名聲的心理,不肯輕易鬧出解除婚約的新聞,所以才敢倒打一耙,先發制人!」

  「那應該怎麼辦?」聽完胡少貢的一席話,母親有些發怵了。

  「怎麼辦?按我說,當斷則斷,跟他解除婚約就是了。」胡少貢斬釘截鐵地說道。

  「瑞華,你說應該怎麼辦?」母親又徵求起胡蝶的意見。

  胡蝶擦擦眼淚,抬起頭,看著桌上的信幽幽地說道:「我想,……這也許並不是雪懷深思熟慮考慮周詳後的結果,可能只是一時的衝動,我想……我想給他寫封信,也許他現在已經回心轉意了……」

  胡蝶心中雖氣惱萬分,但仍不能痛下決心,結束這段曾使她感到幸福的情緣。看著女兒如此痛苦,胡少貢搖搖頭,長歎一聲:「唉,也好。你這是不到黃河心不死呀!」

  於是,胡蝶給林雪懷寫了一封信,試著詢問解約的條件,看看林雪懷是否有回心轉意的可能。很快她就收到了林雪懷的第二封來信,對胡蝶的試探根本不予理睬,而再次以斷然的口氣「聲言思斷義絕」,「惟堅決要求解約」。

  至此,胡蝶才最終明白,她與林雪懷的這段令她難忘的情緣已無法也無必要予以挽回,乃痛下決心,斬斷情思。

  主意一旦確定,胡蝶頓感一種解脫後的平靜。回想起三年前與林雪懷訂婚時那卿卿我我笑語殷殷情意綿綿的場面雖然不無傷感,但三年來恩恩怨怨,自己待林雪懷一片真誠問心無愧,特別是近半年來,林雪懷已跡近無賴,自己如此委屈求全忍氣吞聲,真可謂已仁至義盡了。

  現在,自己若再不懸崖勒馬,那等待著自己的恐怕真的要是紅牡丹般的悲慘命運了。念及此,跳出感情漩渦的胡蝶深感後怕。

  為了順利解約,胡蝶聘請了上海的著名律師詹紀鳳為她辦理解約事宜。詹律師在向胡蝶及其家人詳細瞭解事情的全部經過後,向胡蝶建議:先向林雪懷提出解約條件,主要是索回林雪懷所欠胡蝶的欠款,以盡可能地挽回經濟上的損失。

  然而,對於胡蝶提出索回欠款的條件林雪懷根本不予置理。於是,詹律師對胡蝶說道:「現在既然他對這種私下調解不予理睬,恐怕……你就只剩下一個辦法了。」

  「什麼辦法?」

  「胡小姐,現在只能由你上訴法院,控告林雪懷無故解除婚約!」

  「上訴法院?」胡蝶從未想到這一層。

  「是的,這叫先下手為強。只有這樣,才可能挽回胡小姐作為一位女明星的面子!」

  胡蝶有些猶豫了,她並不想將事情弄得太大,她抬頭看了看父親。父親點點頭道:「事到如今,恐怕舍此之外,別無他法了。」

  1930年,胡蝶將一紙訴狀遞到上海地方法院,地方法院又將控案移轉第一特區地方法院,胡蝶從此陷入了長達一年之久的婚約訴訟。

  1931年初,特區地方法院正式受理胡蝶的訴案,並於2月上旬發佈公告:本院已排定審理日期為2月28日,審案地點為本院第九民庭。接著,又向原、被告雙方發出傳案,吩咐聽候審理。

  上海新聞界馬上聞風而動,對於林雪懷讀者觀眾可能不大瞭解,但對於紅影星胡蝶,市民們無不家喻戶曉。她成名之後始終是新聞界特別是一些小報關注的對象。平日有點小事都要大肆張揚一番,有時甚至無中生有、無事生非,此番要與訂婚幾近三年的未婚夫對簿公堂,豈有不借此大做文章之理。

  一時間,上海各家大小報紙充斥了胡蝶情史風波的文字,法院尚未開庭,小報記者們已把此案炒得沸沸揚揚熱火朝天,報紙的銷量一時洛陽紙貴,報社的老闆們也都面露欣喜之色,派出得力記者去採訪胡蝶狀告未婚夫無故解約之事宜,以便為市民茶餘飯後送來上好的談資。大家都在等待著開庭之日的到來。

  2月28日終於到來了。

  上午8時許,特區地方法庭的第九民庭內已座無虛席,人滿為患了,庭外的長廊也已被旁聽者擠得水泄不通,而後來者仍然絡繹不絕。突然,「嘩啦」一聲,幾塊玻璃被眾人擠掉在地,摔得粉碎。

  眼前之情景可急壞了主審該案的周達仁推事。此案原系公開審理,不能禁止旁聽,但現在旁聽者甚眾,又不能將他們一逐了之,怎麼辦?周達仁急中生智,想起該院第三刑庭比較大,可容千餘人旁聽,平日難得坐滿,即使有轟動上海灘的刑事大案審理時,也不過坐個七八成滿,今日恐怕只有借此庭來審理了。

  匆忙之中,也顧不得民事與刑事的區分,周達仁忙趕到第三庭商議後決定,將胡蝶訴訟案移至第三庭審理。

  更換庭址的消息公佈之後,「專欲旁聽之男女人士,竟如潮水由第九庭氾濫至第三庭,霎時間,此寬宏之第三庭,頓成人海,項背相望,踵趾相接,直突破特院成立以來旁聽之新紀錄。」

  看著這洶洶人潮,法官周達仁心清變得沉重起來,看來這區區解約小案,倒要弄成今年上海灘第一民事大案了,這審理之時,可要格外小心才是。

  9點鐘,胡蝶在其父胡少貢和律師詹紀鳳的陪同下,乘坐一輛小轎車抵達法庭。他們剛下汽車,即被等候已久的一大幫攝影記者所包圍。

  記者們手捧相機,爭相攝取,一時「哢嚓」哢嚓」的按快門之聲響成一片。胡蝶急欲躲避,但茫茫人海無處藏身,只得坦然以對。她目不斜視地向前走著,對眾記者的追問不予理睬,她知道這些記者的用心。

  為保待良好形象,胡蝶在出門前就特意將自己打扮了一下,但見她雍容典雅,落落大方,神態安然。身穿黃色直線淺藍條子長袍,外罩虎黃色皮大衣,腳蹬黑皮鞋,肉色絲襪。她牽著父親胡少貢的衣角,隨著詹律師從容地步入第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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