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影視原著 > 一個刑警的日子 | 上頁 下頁 |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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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轉機還是通過呼機的線索。我們雖然找不到這幫孩子了,但是讓尋呼台配合我們的工作,監控了幾個呼機號,也算是死馬當成活馬醫。搞到這些呼機號還真是費了些周折,也是多方打探,其實主要是打探人的下落,但最後能得到的也就是呼機號,這幫人原本也是行蹤不定,四處玩樂。好些號兒還都作廢了。其實挺不靠譜,沒想到,真叫我們撞上了。 呼機信息並不是回哪個電話,而是條漢顯:你們要小心注意,警察已經找到我們了。 這麼一條信息,足以確定沈福這夥人跟金笛被殺案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隗哥說,你看,咱們推斷的沒錯吧,一定是他們幹的,要不在怕什麼?但這也並不能作為直接證據,只能說它是個線索。但就是這麼一條信息,更加堅定了隗哥和我繼續跟進的決心。這裡面有事兒,必須的。 由於找不到沈福一夥人,我們的工作就特別難以開展。但貓聞到了耗子味兒,不逮絕對不可能。想抓這個人,但一直就沒這個人的蹤影,他總不可能人間蒸發啊。難,真難。首先,沒證據就不能確定他是嫌疑人,不確定就不能發通報調動警隊資源,沒有資源,抓捕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三個多月過去了,這案子就像漂在海上,浮浮沉沉。 忽然,機會來了。 沈福的女朋友,打電話到隊上找隗哥。 隗哥果然料事如神!我對隗哥佩服得五體投地。 沈福找她要錢,這已經是第四次了。她說,沈福頭一次聯繫她是在我們找過她之後大概兩個星期,給她打的傳呼,她把電話回過去,發現是沈福。這人說話雲淡風輕,她問他一直不出現是怎麼回事,他說沒什麼啊去外地了,剛回來,約她出來吃飯。她說警察到處找你,沈福說可能是因為前陣子我們砸了家歌廳,說寶貝你別說我找你,跟誰都別說,我躲躲事兒就過去了。 面兒一見上,沈福張嘴就是要錢。姑娘給了。沒過一禮拜,傳呼又來了,說讓她往一個地兒送水。送水幹什麼?實際是騙她過去,還是要錢。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第三回馬上也跟著來了。事不過三,姑娘還一直心裡擱著隗哥跟她說過的話,越想越害怕。至此,她不相信沈福了,她覺出不對了,打砸個歌廳事兒說大是大,可說小也小,怎麼就一直躲著不出來還一直要錢呢? 隗哥拿死者金笛的照片給沈福的女友辨認,她說見過幾次,有印象,因為小夥子不僅長得帥,還特別熱情大方,幾次大家一起出去玩兒,都是他埋單,你攔都攔不住,特實在那種。愛喝酒,跟所有朝鮮族人一樣,能喝、愛喝。但說起矛盾嘛,姑娘左思右想連連搖頭——沒有呀,大家本來認識也沒多久,哪兒來的矛盾呢? 自此,我又陷入了迷茫。會不會……我們的思路出了錯?會不會是我們太主觀太一廂情願了?但隗哥堅持,他說,子承,不要太糾結原因。等真相浮出水面,因由自會昭然若揭。別動搖,咱們已然走到這兒了,對錯都要查下去,哪怕是排除,哪怕是錯了,錯也有它存在的意義。查不一定對,不查一定會後悔。更何況咱們查到現在,這是唯一合理的推論,多人行兇、手法兇殘,也恰恰是熟人,才會產生愛恨情仇進而導致過度殺戮,沈福一夥十分符合咱們的物理證據。 那就繼續往下查吧,我跟定了隗哥! 隗哥分析,沈福一直躲藏在本地,沒能跑,因為他手裡沒錢,無業青年嘛。別說往出跑了,日子久了吃飯都成問題。那他不敢回家,總得有地兒住。那麼,說送水那回,姑娘去的地下室就很可能是他的藏身之所。 地下室,是這座複雜城市的地下心臟。南來北往的人湧入這座城市,首先選擇的就是這種廉價的居所。也因此,這種環境極為複雜。既有做小買賣的商人,也有大學畢業搬出宿舍的大學生;有飯店的服務員,也有熱愛搖滾樂的小青年;有奶孩子的村婦,也有失業小夫妻。 我們誰也沒見過這個沈福,僅有個他女友的大概描述。調他戶籍吧,一來不是本地人不那麼容易,二來上頭都說不讓跟進了。那怎麼辦?我們派外線跟蹤他那個女朋友,找到了一處地下室。隗哥帶著我開了個房間,我們倆就住進去了。 那個時候害怕嗎? 我當時剛當警察,心裡必須顫顫的。畢竟這是頭一次接觸殺人犯,而且還是近距離的。那種激動,睡不著,又彷徨不知所措,也不知道你要幹什麼,身體顫顫的。有一點點恐懼,但另一方面,我覺得有隗哥在啊。跟著隗哥的這些日子,我總覺得隗哥是萬能的。 我們在地下室住了三天,隗哥費勁巴拉從隊上好不容易調來了一批準備人員,將近十個。結果到第四天的時候,其中一個隊長說,這個案子不靠譜,走了。其他探組屬於配合你,一看沒戲,隊長都走了,那人家可不就也跟著撤退了。最後,就我倆繼續在那兒偵查。隗哥堅持。十分堅持。 就那麼巧,當天下午四點鐘,旁邊房間突然就來了七個人,沒見過的人。我隗哥說,子承,機不可失、時不再來,必須幹了,再不幹沒機會了,他們有可能退房來了。 我說隗哥你別急,我上去問問出租部,給您確定一下。 隗哥說好,別愣頭愣腦打草驚蛇,觀察一下周邊環境。沈福的女友沒再搭理他,我懷疑他們覺出不對勁了,怕暴露,很可能就是要撤。 我一打探,嘿,隗哥果然料事如神,就是來辦退房的。 隗哥問,你聯繫隊上沒有? 我一拍腦門。 豬腦子。隗哥罵。一句話說不到自己就不會想! 很好,我們倆人,就隗哥帶了一把槍。一把槍,倆探員,七個嫌疑人,還大多未成年。事出突然,我慌張極了,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隗哥說,子承,別愣著,抄傢伙! 我抄什麼傢伙?我隨手拿了個墩布,拿起來又覺得不行,墩布能幹什麼呀?隗哥來了一句「廚房抄菜刀去」,人就出去了。我想著去廚房拿菜刀,再回來肯定就來不及了。得了吧,最後我決定赤手空拳往裡沖。 隗哥端槍,我緊緊跟在後頭,這一沖進去,沈福也好,其他幾個孩子也罷,都蒙了。隗哥拿槍的姿勢標準,但他的手在顫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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