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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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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氣飲了十幾把,直喝得氣喘眼黑,渾身無力。他知道不能再喝了,大量失血和重傷後過多飲用生水,那將是致命的…… 他喘了一陣子,禁不住又飲了幾把。 朦朧的月色中,他看到了有十幾隻羊都靜靜地臥著,一邊輕輕地咀嚼著一邊安詳慈和地瞅著他。 他感到了一陣說不出的難過和悲涼。 他突然低下頭去,好像一下子就睡著了。 兩顆晶瑩的淚珠從他那青腫的眼角很費勁地慢慢滾落下來。 …… 二十日十三時五十分 「狗子……兇犯的作案時間,經調查已初步證實是在昨晚,也就是在今日淩晨三點四十分左右。」老王清了清嗓子,便像照本宣科念材料似的講了起來。其實他本子上的東西記得很簡單。他向來都是這樣,拿本子看本子只是個樣子,大段的書面講話稿似的陳述,都只是臨場的應變和發揮。習慣了,就顯得很自然,就會給人一種準備得極為充分的感覺。這在那種崇尚材料、不講內容的彙報場合中,往往極為奏效。今天也一樣,他努力地使自己的發揮能儘快正常起來,儘量慢一些,清楚一些: 「現已查明,兇犯為護林員李狗子。複轉軍人。甲級一等殘廢。現年三十二歲,國家正式職工。被害人為本村運輸專業戶四兄弟孔金龍,孔銀龍,孔鈺龍,孔水龍。四人均為農民。年齡分別為三十四、三十、二十七、二十三歲。兇犯所持兇器,為五六式老式步槍。該槍歸護林站所有。屬自衛性武器。 「據初步調查,案發時,被害人金龍、銀龍、鈺龍、水龍,還有另外兩名司機,一名雇工正在家中打麻將。兇犯是從正門進入被害人家中,行兇地點是在院中距離家門二十米處。被害人中有兩名即老二銀龍、老四水龍當場死亡,老三鈺龍死在醫院,老大金龍重傷現尚在醫院搶救。四人所受傷害均系子彈射中而造成的。傷害情況附有醫院的傷情報告單。 「兇犯共攜帶子彈十發,現存六發。與射出子彈相符。在現場查驗時,我們發現,兇犯行兇時,業已身負重傷。這裡附有醫院的傷情報告單。據初步瞭解,兇犯身上的傷痕,主要是由以四兄弟為首的部分村民所致。具體情況將做進一步調查。 「案情分析:從現場和死者傷者的情況來看,這似乎應是一起屬報復性的兇殺案件。案發原因,主要是兇犯在村小賣部買東西時發生糾紛而引起的。據瞭解,兇犯買飲料時,一方要買,一方不給。由此引起口角,繼而謾駡,最後導致鬥毆。在打鬥中,兇犯狗子被拳、腳、石塊、木棍、重器、尖刀擊傷多處,當場昏迷數次。有幾處傷口為深度刺傷和致命傷,並伴有大量失血。兇犯被打成重傷後,因無人看護,致使其獨自走出現場,爬回護林口,取出步槍和子彈,又連夜爬下山來,進入被害人院中,將被害人一一擊倒。從下午鬥毆到晚上發案,前後總共將近十三個小時。在此期間,並無人過問阻攔其事,也無人向有關部門報案,更無人對兇犯進行看護,任其惡性發展,終於導致了這場可以說是人為的駭人聽聞的兇殺大案。 「據我們分析,從村中到護林點,約有五華里的路程。兇犯從現場回到山上,用了三個小時左右。返回村裡時,則用了將近九個小時。這說明兇犯由於傷情惡化和失血過多,身體狀況越來越虛弱,越來越難以支持。在這種長距離的爬動中,從兇犯肘部,腕部,膝部等部位衣服和皮肉磨損的情況來看,兇犯的體力消耗殆盡,幾近死亡,已基本喪失了徒手攻擊能力,而且兇犯的目的好像也只有一個,就是要槍殺四兄弟。對別人則不會加以傷害。這個從現場情況看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在這種情況下,別的任何一個人出面,都可以阻止住這場兇殺案的發生。即使是沒人阻攔,只要能及時報告,都可以完全阻止這場兇殺案的發生。奇怪的是,並沒有任何人這樣去做。我們從兇犯爬過的路線發現,兇犯在爬往村內行兇時,曾經敲過三戶人家的院門。從現場的情況分析,兇犯很可能是因為口渴,想要點水喝。據這三戶人家說,他們都沒有聽到兇犯敲門聲。但這種說法很值得懷疑,在半夜裡敲門,尤其是其中有一戶還養著狗,戶主不可能沒有聽到敲門聲。唯有兩種情況是可能的。一是開了門,二是聽到了沒開門。有一點是可信的,這三戶好像確實都沒有讓兇犯喝水。因為兇犯最後在羊圈喝到了水。這就是說,這三戶人家都聽到了敲門聲,而且都沒有讓兇犯喝水,原因只有一個,他們都發現到敲門要水喝的人正是兇犯狗子!既然聽到了,而且發現了敲門要水喝的是狗子,就很有可能發現兇犯背著槍。但令人不解的是,居然也沒有一家人有過制止,勸阻,或者報案的行動。還有,能發現兇犯背著槍往四兄弟家爬的人恐怕並不止這三戶。村裡養狗的家戶很多,狗叫聲一定會很響,而且有月亮,昨晚又正是星期六,電視結束得很晚,中央台是零點七分結束。地方台是零點三十分結束。全村的人不可能一下子全部睡死。從這些情況看,我們甚至可以這樣說,從兇犯的被打到兇犯的行兇,幾乎等於是在全村人的眼皮子底下,眼睜睜地看著發生了這起兇殺案。 「這一切情況也僅僅屬於表面上的情況,據我們初步調查,這件兇殺案還有著更為深層的原因。首先,兇犯在這村子裡好像受到了普遍的憎惡和憤恨,非常孤立。尤其是同四兄弟的矛盾很深。四兄弟承包了村裡的水井後,似乎就停止了對兇犯的供水。從護林口上的情況看,兇犯喝不到水至少也快一個多月了。有好多時候,兇犯連一滴水也用不到。喝水以飲料為主。兇犯的衣服和鍋碗瓢盆甚至抹布都好久好久沒用水洗過。兇犯的妻子和兒子原本也是在山上住著的,但可能是因為無水而被迫下山去了。而且已經斷了電,兇犯買了大量的蠟燭,好像連菜也買不到。家裡除了一些麵粉外,看不到任何近日吃過菜的跡象。而且麵粉也不多了,兇手已經到了水盡糧絕,孤立無援的地步。這種情況,我們不知道兇犯是否給上級反映過。如果反映過,不知道為什麼沒能得到解決,如果知道了而沒解決,那麼這場兇殺案的背景和原因就更為複雜。 「兇犯狗子是一名複轉軍人,二等功臣,甲級殘廢,他是一名國家公職人員。從兇犯的閱歷和資歷來看,他不會是因為一時衝動控制不住恣意行兇殺人。從所有的現場情況來看,兇犯的行兇作案似乎是在一種長久的思考後進行的。這種行為用那種一般的報復心理很難理解。據我們分析,兇犯之所以同村民,尤其是同四兄弟形成這麼大的矛盾和仇恨,最為主要的原因只可能是一個,那就是兇犯是個護林員。兇犯的職責是看守……」 「好了好了,讓我來講兩句好不好?」張書記輕輕地,但是很果決地打斷了老王的話,用一種很耐心的,不無親切而又不無嚴肅的語氣說道,「我們在辦案過程中,能不能少一些分析和估計,多一些事實和證據?我覺得我們是在辦案子,不要總是憑空去猜想。我並不是想說你們什麼,對於你們公安司法部門的工作,我一再地講過,你們一定要堅持獨立辦案,獨立思考,不要受人為的影響和干擾。還有一點,不要先入為主,尤其不要戴著有色眼鏡看問題。對任何案件任何問題,哪怕是一些很小的細節問題,都一定要以事實為依據。比如像你講的這些,前半部分,我看就比較令人信服,擺出事實,依據事實,沒有其他的人為的憑空議論。至於分析和結論,讓別人去做。別人聽了後自己就會做出分析和結論。而且心服口服,無話可說。事實勝於雄辯嘛!但對你後邊講的那些,有些我都不敢苟同。比如像你說的,什麼兇犯體力消耗殆盡,幾乎死亡,在這種情況下,並沒有人出面阻止。這種說法就有些自相矛盾麼,兇犯就是兇犯,他是要殺人的!而且還拿著槍!四兄弟不也都是身強力壯的小夥子?為什麼就阻止不了他!不僅阻止不了,而且一個個被槍殺,這又怎麼解釋!還有,你比如像兇犯喝水的問題,同群眾對立的問題,尤其是對回來作案的心理分析,我更不能贊同。如果按照你分析的那樣去看,好像這個案件並不是刑事案件,而是一個社會案件,政治案件!兇犯好像沒有犯罪,而是群眾在犯罪,社會在犯罪!或者是群眾和社會逼迫著他去犯罪!這豈不是本末倒置上下顛倒了?兇犯殺人行兇難道會是一種深思熟慮的正義行動!是不是有些太荒謬了?是的,他確實是個複轉軍人,殘廢軍人,立過功,受過獎,這都不假,但這些就可以為他的罪行開脫麼?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這是古人都知道的道理。何況功是功,過是過,在法律上功過不能相抵。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鐵的事實,就是這個人槍殺了四個手無寸鐵的村民!不管這個人以前怎樣,他現在也一樣是個兩手沾滿鮮血的兇犯!是個不可饒恕的兇犯!而對兇犯的任何開脫,都只能是對法律的褻瀆!對這一點,我們都必須牢牢記住。尤其是這個案件的涉及面很廣,要涉及到林業系統,民政系統。要涉及到兩個公安部門,要涉及到好幾級政府,還要涉及到這麼多群眾。所以你們一定要慎重再慎重,細心再細心,不該說的絕不說,不該議論的絕不議論,尤其是人為的觀點和分析,更要堅決地杜絕!就是必須要有的,也必須謹慎再謹慎,最好也聽聽上上下下的意見和看法。不管是哪一點,都應該經過認真的研究、瞭解和磋商,才能最後確定下來。當然這些具體的辦案程式,你們比我更清楚。究竟該怎麼辦,怎麼定案,你們研究,我們絕不干涉。你們所長也在,局長也在,我看馬上就可以研究一下,商量一個具體方案。我這裡有一個想法,你們可以參考參考,是不是馬上成立一個專案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當然以你們公安部門為主,同時把縣、鄉以及有關部門的一些同志也加進去。比如像林業系統,政府部門,基層組織,在這裡頭找一些正派可靠的同志,加進專案領導小組。這樣一來,是不是更好些,更妥善些,更全面些?好了好了,這都由你們研究,由你們決定。趙局長你也可以談談自己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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