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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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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說兩句吧。」見書記說完了,王副縣長搶先一步說道,「我非常贊同張書記的意見。本來我不想再說什麼了,剛才聽了派出所這位同志的案情彙報,就覺得還應該再說兩句。有許多剛才張書記都談過了,我這裡就只談一點,就是對由於打架鬥毆導致罪犯受傷,最後導致罪犯行兇的犯罪動機的看法。一句話,就是罪犯為什麼要殺人:依我看,這不是很複雜的問題,根本就是一種報復麼!打群架在這一帶是常有的事,愚昧,落後,沒有法律意識,這兩年又缺乏教育,所以才導致了這種打群架的現象屢屢發生。而且你是一個外地人,又是同人家一個老頭兒打架,你想想,群眾一激怒,這還不亂起來!打架是四兄弟挑的頭,我還是剛才那句話,打了就打了,雖然他們是受害者,但在這一點是錯誤的,也同樣是犯法的!怎麼可以由著群眾,把一個國家人員打成那樣!這就勢必給案情的惡性發展鋪平了道路。作為兇犯來說,他是一個複轉軍人,殘廢軍人,還立過很多戰功,你想想他如何能忍受得了這種毆打?這種赤裸裸的人身攻擊?打又打不過,告又來不及告,這必然讓他的思想走向極端,產生一個罪惡的念頭,他肯定要報復,而恰好他就有槍!他又是複轉軍人,用槍進行報復,這對他來說很容易也最為可行。就是老百姓說的那樣,一口氣堵著,什麼事情幹不出來!鑽了牛角尖了嘛!雖然是個大案,但作案動機並不複雜,就是報復嘛!我之所以要講這些,也就是想提醒提醒大家,不要把案子弄得那麼複雜,人為地找來那麼多不必要的麻煩。正像張書記講的那樣,要以事實為依據,你說不純粹是報復,那你找出證據嘛!得要有證據,不是只聽聽瞎說就完了,何況這關係到組織的形象,政府的形象!就像剛才那位派出所的同志講的,說什麼兇殺案的背景和原因可能非常複雜,這種說法是不是欠妥?難道是政府同這起兇殺案有著直接的關係不成?當然,你們有你們自己的道理,我並不是有什麼意見,更不是想批評你們,我也沒這個權利。好了,我就說到這兒。對與不對,你們斟酌。至於像張書記提到的專案領導小組,我完全同意,我覺得這很好。完全可以採納。我的話完了,孫局長你說說吧。」 「我看就這樣吧。」公安局長想了好半天,終於這麼說道,「也沒什麼好說的了。領導都講過了,那就這樣辦好了。馬上成立一個專案領導小組,具體由哪些人參加,我看一會兒同領導商量後再說。至於別的,我看也沒啥了。」說到這兒,局長瞅瞅所長,又瞅瞅老王,問道,「你們還有說的麼?沒了咱就抓緊聽別的吧。」 老王見局長瞅他,趕忙就瞅老所長。老所長誰也不瞅,頭也不抬,只顧站在那兒使勁抽煙。一聲也沒吭,一動也不動。 老王見老所長不瞅他,於是就沒再說什麼,不過他也清楚,他那只說了一半的案情彙報,到此就算結束了。 二十日淩晨兩點三十五分 他像嚇了一跳似的醒了。 就好像只合了一下眼睛,一看表,竟過去了近一個小時! 他驀地又是一驚。怎麼會昏睡了這麼久!他慌忙試著動了動,除了右腳腕和左胳膊好像已經沒了知覺外,其餘的部位好像並不像想像中的那麼壞。他知道時間越長,傷口的惡化程度就會越厲害,以至會危及生命。 必須趕快行動。 仍然很渴。他又掬了兩把水,但馬上意識到確實不能再喝了。他迅速掉轉身子爬了過去。一爬動,才發現每一個動作都更加困難更加費力。還沒爬到路面上,就有好幾次讓他感到再也爬不下去了。 剛才有些麻木的疼痛,突然又陣陣襲來,整個身子就像裹在一團鐵蒺藜裡,怎麼動也立刻會讓你疼得渾身打顫。也許是剛喝了一些水,渾身上下充滿了極度的困乏和疲累。他甚至想就這樣一頭栽下去,永遠永遠地睡過去,睡過去…… ……那將會怎樣?到天亮時,人們發現後,如果他還活著,也許會有人把自己送到醫院去。假如他還有希望,醫院自然會盡力把他治好,但他知道自己的傷勢,不斷往出咯血,說明內臟嚴重受傷。小便裡也全是血,說明腎也有了問題。腸子出來又塞進去,肯定會大面積感染。這麼多傷口在十幾個小時裡得不到消毒和治療,將會有大量組織壞死。左臂骨折,肋骨看來也很有問題,右腳腕估計是粉碎性骨折。最好的也是最終的結果,他唯一的右腳很可能也保不住。他甚至得在醫院裡呆上一年,甚至更長。等到康復後,等待著他的將是雙拐和輪椅!他將會成為一個真正的殘廢!也將會永久地留在城裡。……而這個小山林,這個給了他恥辱的孔家峁,他則不可能再來了。而這孔家峁的情況又會怎樣呢?很可能會一往如舊。四兄弟依舊是四兄弟,在欺淩了他,污辱了他,當眾打跑了他,而且真的又打折他一條胳膊一條腿,幾乎致他於死地後,四兄弟的威望將會更高!地位將會更牢固!對這一帶的控制將會更加變本加厲,為所欲為!將會更加飛揚跋扈,作威作福!再也不會有什麼人敢同他們抗衡!因為他們是這場鬥爭的最為徹底的勝利者!即使重新調來一個新的正派的護林員,他們也將會以他的下場為例,迫使護林員就範。在經過了這場對他的殘忍的傷害毒打後,他們甚至不可能受到任何懲處。「告給你,吃虧的肯定是你!總有一天讓你後悔也來不及!」他們就面對面地對他這樣說過。就像集會上那兩個人說的:「只要不出人命。打了可不就白打了,這種事,誰管?」也確是如此,你挨了這麼一頓打,傷成這樣,那又能怎樣?假如你真要去告,你告誰?派出所來調查,他們會把你說得壞得不能再壞。還會有好多人來作證。那麼,最嚴肅處理,很可能也就是拘留,罰款,掏藥費。而這些,對他來說,並不在乎。這也只是想像,像這種情況很可能沒人管理。一個壞傢伙挨了一村人的打,竟還來告狀!被恥笑的最終仍可能是你自己!如果真是這樣,與其這樣忍辱含垢地活著,還不如死了更乾淨!你就根本沒臉再活在世上! ……假如死了呢?很可能這一覺睡下去就會再也醒不過來。傷勢如此重,流血如此多.他不可能再活下去。即使能活也活不了多久,他越來越清楚地感到來自身體各方面的危險徵兆。他極可能很快就會死去。假如就這樣默默地死在這裡,人們在天亮後發現時,又將會怎麼?……報案……驗屍,公安局立案調查,忙乎上幾天,四兄弟也許會在最後被確定為主要肇事者,但只要四兄弟活著,村子裡就不可能會有一個人替你說話。更不可能會有一個人挺身而出,主持公道,講出全部真情。絕不可能!你活著尚且如此,死了還能怎樣!他們倒是很可能講出許許多多對你不利的假話來,甚至會把諸多的謠言和誣陷一股腦兒都堆在你身上。而且極可能會有許多人為此作證,你將會被指責為一個大壞蛋,大惡棍,大流氓,大無賴,甚至於成為一個詐騙犯,敲詐勒索者,貪污分子,腐化墮落的敗類……而四兄弟反倒會被說成是無辜者,受害者,正義的捍衛者。至於那些過激行為,很可能會說成是自我防衛,頂多也就是防衛不當,防衛過當,過失殺人,這也就到頂了!可能四兄弟中的一個,會被判刑。無期徒刑?恐怕不會。頂多也就是十年,十五年。但這對他們來說,似乎並無多大的關係。按照他們的說法,只要有錢,就沒有辦不到的事情。就是死刑也能變成死緩,死緩能變成無期,無期能變成有期,有期則可以減刑。十年、十五年的徒刑,三年五年就能出來,甚至會更短!保外就醫,監外執行,這很可能!正如他們所說的,如今當官兒的,兩條好煙就能堵住他的嘴!幾張百元鈔就會連公章也給了你!「共產黨的官兒便宜得很!」這就是他們成天掛在嘴上的口頭禪!這麼一來,你打也是白打,死也是白死!除了給人們飯後茶余增加一些談資外,再不會有任何影響和價值。 至於妻子和他的親友,他們更有辦法對付。他們有的是錢,錢可以成全一切,也可以埋葬一切! 「吃虧的只能是你!」 「總有一天讓你後悔也來不及!」 「死了也是白死……」 不!絕不!他絕不能就這樣白白死去!假如真是這樣默默地死在這裡,那才是真正的莫大的恥辱和悲哀,永遠也無法洗刷的恥辱和悲哀! 在這個問題上,他沒有任何別的選擇! 只有讓他們也去死!只有這樣,才能洗清自己身上的恥辱,也只有這樣,才能洗清他們的罪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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