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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杜小彬在普蘭待了四天,在這四天裡她跟李然沒有發生性關係。李然是跟他們報社的採訪組一塊兒來普蘭的,人多嘴雜,客觀環境不允許他們有任何越軌的行為,雖然像報社這種文化單位,在男女風化上一向持比較寬容的態度。

  李然出去拍片子的時候杜小彬也跟著去。只要有一點兒閒工夫,李然就手把手地教她怎麼使用照相機,怎麼調焦距怎麼換鏡頭。李然對同事們是這麼介紹她的:她是跟他學攝影的徒弟,女徒弟。李然對她的態度?親切嚴肅不苟言笑,就是一個師傅對徒弟的態度。除了她來的第一個晚上他對她有略為親熱的舉動——抱了她兩下。其他時候,李然裝得可勻實了,好像他們之間什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只有一次,他失態了。在街頭的小店裡,他買煙,她在旁邊說要一包話梅。他翻開錢包拿錢,兩個人的眼睛同時看到了,錢包向外的一側夾著的一張周蒙的小照。李然的手僵在那裡,他頭上戴的是一頂藏民常戴的那種寬簷禮帽,臉上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

  那一天餘下的時間他都鬱鬱不樂。

  在他們結婚以後,杜小彬什麼都不怕,就最怕他這種鬱鬱不樂的樣子,讓人看了什麼心思都沒了。再後來,離婚,李然去了北京,她和咪咪留在昆明。李然一兩年也未必會見咪咪一次,就好像忘了他有個女兒一樣,咪咪過生日,不要講生日禮物了,電話都不會有一個。

  忘了?他會不記得咪咪生日?在離婚前,李然可是最疼咪咪的,咪咪一直跟爸爸比跟媽媽親。做了幾年的夫妻,小彬還有什麼不知道的?她知道,他怕見女兒甚至怕聽女兒的聲音。她知道,他心裡最掛念的不過是兩個人,而這兩個人他偏偏不能與之相守。

  他因此選擇了一種自我放逐的生活,也是最適合他的生活。

  每一次的選擇都是李然自己作出的,可是,她不相信他真的能忘記。

  就是他忘了她也忘不了,她看見過他們,他和周蒙兩個,騎著一輛自行車從那道長長的緩坡上沖下來,周蒙一朵花似的坐在他懷裡,他的嘴唇貼在她漆黑的頭髮上,也許並沒有動,可是給人的感覺是輕輕摩擦著。她嫉恨,更懊悔看到他們。

  就像一張曝光過度的照片,這個場景在回憶中變得越來越晃眼越來越刺目,杜小彬只願意承認刺目的是他們身後的陽光,而不是他們年輕而不設防的愛情。

  在杜小彬離開普蘭的時候,心情是若有所失的,一開始她渴望征服李然的肉體,然後她渴望征服他的心靈。現在看來,不管是他的肉體還是他的心靈,速戰速決都行不通,這將是一場持久戰。杜小彬不知道,當她離開的時候,李然的心情也是複雜的,四天的朝夕相處,使他在某種程度上習慣了她在他的左右。李然也不願意這麼想,可他心裡明白,在路上的不會是濛濛而是小彬。李然現在跟杜小彬在一起不緊張了,反正他再怎麼提防,她還是讓他防不勝防。比如這次,她一下追到普蘭來。

  但是李然仍然沒有想到選擇的問題,跟杜小彬,怎麼可能呢?倒不是因為她不太光彩的過去,跟一個人合適不合適、在一起舒服不舒服,是由生活細節決定的,而不是思想品質大政方針。比如,他就不喜歡杜小彬塗紅指甲,她那些廉價首飾,還有一點,當著男人的面化妝。濛濛,濛濛即使穿件白T恤破仔褲都顯得清爽好看。

  杜小彬招人喜歡的是她那股子伶俐勁兒,聰明,手巧,學東西快。

  濛濛是不伶俐的,而且,因為他愛她,尤其地覺得她笨。你愛一個人是會覺得她笨的,事事都需要自己特別關照才行。

  李然也看濛濛塗過一次指甲,應該是塗在手上的吧,可她塗得一桌子都是,很長時間才塗好一個小拇指甲,又立刻洗掉了,抱怨說又麻煩又不好看。濛濛也從不戴耳環,她沒有紮耳朵眼,逛街的時候看到「無痛穿耳」的招牌她也跟他商量要不要去穿一個,有一次都交了錢她還是跑掉了,怕疼。杜小彬喜歡戴首飾,戒指項鍊耳環一樣不落,唯一看得過去的只有一副珍珠耳環,黑珍珠,很適合她。李然不曉得,那副耳環是王勃送給杜小彬的。

  杜小彬為什麼人在拉薩卻拖了半年才向李然發動總進攻?不僅為了她要有個準備期,也不僅為了她要吊吊李然的胃口,這半年,也是王勃追她追得最緊的半年。半年裡王勃從北京兩到拉薩,每次來回要坐一個星期的火車。還用再往下講嗎?能克服這樣辛苦的旅程追到拉薩來,光靠精神戀愛是不夠的。王勃也影影綽綽地聽說杜小彬有過比較嚴重的生活作風問題,什麼性質他不清楚。不過,王勃還真不怵這個,成大事者不拘小節,作風問題怎麼了?詩人自有他新穎獨到的見解:在一個成功男人的背後有一個默默支持他的好女人,不錯,可是在一個偉大的男人背後呢?——是傳奇中的壞女人,拿破崙有約瑟芬,普希金還有個並不專情的夫人呢!報社採訪組在普蘭兵分兩路,一路回拉薩,一路西行,李然選擇了向西。他有這個經驗,如果想把問題考慮清楚就需要繼續走下去,走著走著你就想清楚了。

  越向西行緯度越高氧氣越稀薄,他們的目的地是一個高原哨所。

  李然考慮的不僅僅是感情問題,他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他的事業方向——是繼續做一個報社的攝影記者,還是職業攝影人?攝影界的風氣跟前兩年又不一樣了,職業攝影人越來越多,講究技巧、凸顯個性的作品逐漸領導了潮流方向。就在一個月前雲南一家出版社跟李然聯繫過,請他擔任一部新版雲南風光攝影畫冊的主要攝影師,出畫冊是政府行為,預備向海外發行,拓展雲南的海外旅遊市場。

  這對李然來說是一個過渡的機會,報酬也相當不錯,可是這畫冊一拍就是一年,濛濛怎麼辦?讓她繼續在江城等他嗎?就算她願意他也不願意啊。由於惡劣的氣候和同樣惡劣的路況,李然一行人返回拉薩的時間比預定時間遲了一個多星期。回到報社,李然第一步還是交片子,然後是去辦公室拿信。一個多月了,信堆了一桌子。同事小梁過來看到他說:「喲,李然,你可回來了,前兩天有個女孩老打電話找你,一個勁兒問你去哪兒了?」李然很自然地想到是杜小彬。

  小梁補了一句:「哎,不是平常那個。」

  李然看了眼桌上的日曆,問小梁:「今天幾號來著?」

  「過糊塗了吧你,雙十二啊,12月12日。」

  這下,李然知道是誰找他了,濛濛。糟糕的是,他忘了她的生日,她12月9號的生日。李然拿起電話就掛長途。

  他有多長時間沒給濛濛打電話了?從他生日以後。

  第一次接通,她聽到他的聲音就把電話掛了;第二次他還沒有說話,她又掛了;第三次,電話響了十幾聲她才接,她不說話,可是,他可以聽到她輕微的喘息聲。

  「濛濛,跟我說句話,罵我一頓。」李然聲音低了下去,「只要讓我聽聽你的聲音。」她還是沉默,沉默得像遠處白皚皚的雪山。李然想了想,機靈地轉換了話題。「今天沒去上課?」

  「沒有。」

  他能夠想像她臉上此刻沉靜而美麗的神情。

  「生氣了?我坐了一個星期的汽車才回到拉薩,中途還出了一次車禍。」

  「不說這個,行嗎?」周蒙的口氣是厭倦的。

  「濛濛,晚上我再給你打電話。」李然知道怎麼解釋也不可能讓她馬上消氣了,那邊,室主任已經盯了他好幾眼,原則上,是不能用報社的長途線打私人電話的。

  「晚上我有事兒要出去。」

  「幾點回來?」

  她又不說話了。

  「濛濛,別跟我賭氣,隔得這麼遠別跟我賭氣了。」

  他這麼求她她仍然不吭聲,並且又掛了電話。

  周蒙今天晚上確實有事兒。

  今晚在校禮堂舉行中文系兩年一度的話劇匯演。他們90二班上演的劇碼是《重逢》,劇本是戴妍和周蒙兩個一起構思分段編寫的。兩位女編劇把時間推到1999年,世紀末,大學畢業五年之後,幾個女生在母校,她們曾經住過的宿舍裡再度難忘的一夜。

  這是一個群戲,而話劇匯演規定時間只有十五分鐘。為了節約時間突出重點,兩位女編劇把一個宿舍八個女生先砍掉三位,這三位不能重逢的原因分別是死亡、重病和遠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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