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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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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 五十步陽光 她也並不是一直都喜歡那一段看得見陽光的走廊。 至少剛來的那幾年不喜歡。 那段走廊很短,正常走路一般五十步就到頭了。走得快點,三十七八步。走得再慢,最多最多走七十步也到了。 大家都喜歡那段路。去做工,去吃飯,去接電話,去會面,都要走那條路。很多人早上起來就祈禱老天爺賞臉出太陽,只要每天享受了那五十步的陽光,一天的心情都會好。何況有的時候,在陽光的盡頭等著她們的是家人的容貌和聲音。 剛來的那幾年,她一直被歸類為「危險分子」。危險分子有的是對別人有危險,有的是對自己有危險,她屬於後一種。 裡面什麼都不許帶。髮夾,皮筋,罐頭瓶,首飾,都是可能被利用的致命物品。頭幾年她一直是重點監視對象,因為她不想吃喝,不想活著,只想死。 她每天都在懊惱。 不是為做下的那些事懊惱,而是懊惱自己進來了之後才知道,死竟然是這麼難的一件事。 別的人也勸過她。甚至有人幫她跟監區隊長反應,借來了本心靈雞湯書,放風的時候給她讀。「有求死的念頭很正常,好多人剛來的時候都有,但是慢慢地熬過來了,就開始想活下去了。」一個女犯人跟她說。 很多犯人有文化。她曾經認識過一個像她一樣殺了自己丈夫的女人,是拼了命一般地從窮山溝走出來讀了書的,人非常聰明,即使在監獄裡做工,表現都比所有人要好,腦子好使,幹活麻利,學什麼一點就透。 腦子好使才懂得怎麼死。由此可見,她的腦子還是不夠好使,否則不會想不到,一旦進了牢,再想死,可就難了。 她的腦子只夠支撐她到做出選擇的最後一刻。 從開始到最後,她從來沒有猶豫過。因為該嘗試的她都嘗試了,她知道自己無路可走。 最初她做著後來知道無用但當時還懷著一絲僥倖的抵抗。知道他喝酒,她偷偷把他放在家裡的酒藏起來或是拿出去丟掉。他有一次把兒子推撞在桌角,孩子磕破了額頭,她就把家裡所有家具的邊邊角角全用布和膠帶纏起來。他摔壞了好幾把椅子,她就把所有椅子都換成塑料的。他把衣櫃裡她的衣服全都一把火燒掉,她就把備用的衣服裝袋子裡藏在廁所窗戶外面。 但是沒有用,他變本加厲。 後來她採取了家人都罵她沒腦子但她自覺有腦子的措施,她提了離婚,換來的是她斷了兩根肋骨住進醫院,並因此失去了工作。他耍酒瘋把兒子打傷,醒來之後痛心疾首說要帶兒子去醫院,但是徹夜未歸,她精神崩潰,挨家挨戶敲門求鄰居們幫她找孩子。結果他帶孩子從爺爺奶奶家回來,勃然大怒,說她不知廉恥,扯著她的頭髮把她從鄰居門口拖回家,整條街都聽得到他的破口大駡和她的痛哭慘叫。 結婚十年,她死去過無數次,又因為孩子強撐著活過來。不是沒想過魚死網破,但總沒下得了決心,直到她在學校看到孩子寫的那篇作文。 「我的爸爸是一個魔鬼。」孩子寫道。 那一刻她才醒悟,擺在她面前的是怎樣的一個決定。 她這輩子都沒有那樣運籌帷幄處心積慮地謀劃過一件事。「以防萬一」。從頭到尾她心裡想的就是這四個字。她一旦下手做了,就要確保沒有「萬一」發生。後來跟她案子的律師都說,見過因為家暴殺夫的,情節這麼嚴重的還挺少見。 那天她把兒子送去了娘家,孩子並不知道要發生什麼事,但還是試探地問,「媽媽你跟我一起回姥姥家好不好?」 她知道兒子的意思,怕他爸又打她。 被拒絕之後,兒子也還是乖巧地跟她揮手道別。 「那媽媽你早點來接我。」他說。 她不敢看兒子的眼睛,怕再多看一秒就會退縮。她知道她一旦走出這一步,很可能再也見不到他了。但至少兒子會活下來,好好地健康成長,不再活在魔鬼的陰影下。 趁他沒回來,她下廚做了一手好菜,然後把藥下在菜裡,怕他掀了不吃,他常喝的每一瓶酒裡也都下了藥。他回來,她躲進屋,冷靜地一邊聽著外面的聲音一邊盯著牆上的掛鐘數時間。等她出來的時候,他已經口吐白沫仰在椅子底下。 她沉默地挪開椅子,然後拎起地上的酒瓶,就像他每次打她那樣,砸向他,一下,兩下。一瓶碎了,再來一瓶,酒瓶沒了,還有桌上的盤子,碗,桌上空了,還有椅子,花瓶,暖水壺,擀麵杖,水果刀,菜刀,凡是家裡有的,手邊夠得著的,舉得動的,她都拿來砸,就像他每次打她那樣。完全不用擔心家裡乒乒乓乓的聲音會被隔壁聽見,因為左鄰右舍這十來年都聽膩了。 等到所有的東西都砸完,她盯著地上那具血肉模糊的東西看了好一會,總還是不確定他到底死了沒有。以防萬一。她想著。於是她邁過地上的狼藉,走進廚房,打開了煤氣,然後平靜地走出門外,把家門反鎖。這樣總萬無一失了。她想。 她一個人在大街上遊蕩了一整夜,天亮的時候,她用沾滿了血的雙手推開了派出所的大門。 她的案子開庭審理那天,好多街坊鄰居都來了,他們自發聯名請願,說她是個好人,還有未成年的孩子,請求法院從輕判決。 他的家人全來了,在旁聽席上幾次大聲謾駡,差點被法警扔出去。她的娘家人一個都沒來。孩子也沒來。聽到她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時候,鄰居們全都在哭,她一滴眼淚都沒掉,對她來說,別人宣判她是死是活已經不重要了。 兒子後來被他的爺爺奶奶搶了回去,在娘家人來看她的時候,她拼命求她們把兒子搶回來,但她們也無能為力。 「你死心吧,」她們說,「那孩子跟了他爺爺奶奶,你就是他的殺父仇人。你就當沒這個兒子了吧。」 心是死了,但人死不了,就還像個行屍走肉一樣。在別人每天期盼著走過那段五十步的陽光,去見自己的家人的時候,她只轉過頭去視而不見。 但真能視而不見嗎?她做夢都在想著孩子有沒有吃飽穿暖,有沒有受欺負,長了多高,變沒變樣,該上幾年級了,學了點什麼,以後又會做點什麼他喜歡的事。 兒子的小名是她給起的,因為生他那天,有人在產科病房的窗臺上放了盆向日葵,她一邊忍著疼一邊看著那花,就在心裡想,孩子以後長大了,就像向日葵向著陽光一樣,只要他心裡喜歡,去往什麼方向,她都支持。 頭幾年過去,她沒能死成,只要一想到兒子恨她,再也不想見她,她就覺得死的念頭又蓋過了活著的希望。每當又有人雀躍地起身去迎接家人的見面或是電話,周圍便是一片羡慕的聲音,只有她一如既往格格不入地坐在角落,第二年之後就沒再有人來看過她,應該也不會再有人來看她了。 所以當那一天監區隊長來叫她,說有人來看她的時候,她既不敢相信,又猜不出來誰會來看她。隊長是個好人,平日裡管理犯人的時候很照顧她,也曾經數次勸她打消自殺的念頭,她盯著隊長的臉,卻也看不出端倪,只好跟在後面。 那天運氣很好,每一步都有陽光。她一邊抬起頭貪婪地消化,一邊數著腳下的步子,不多不少正好走了五十步。 一進會面室她就愣住了。 兒子長高了,也曬黑了,穿著她沒見過的陌生的校服,單薄精瘦的肩膀上掛著書包,坐在那裡緊張地摳著手,遠遠看見她,一下子從椅子上彈了起來。 不能哭,不能哭,她狠狠在心裡告訴自己,哭花了眼睛就看不清了,不能哭。 兒子說,「我今年考上市重點了,這邊有公交車能到,我才來的。」 她說嗯。 兒子說,「我偷偷來的,沒給爺爺奶奶知道。」 她說嗯。 兒子說,「他們怎麼說你的,我都知道,但是我不願意聽。」 她說嗯。 兒子說,「我以後都住校,不能常過來。」 她說嗯。 兒子就沒話說了。她也不說話,就那麼看著孩子,怎麼看都看不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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