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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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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穆揚回來的時候,重又換上了兩年前他就要扔掉又沒來得及扔的破爛行頭。他這次回來,不光身上的錢沒了,奶粉麥乳精沒了,費霓給他帶的換洗衣服也沒了,就連他身上穿去的衣服腳上的鞋也被他給賣了。不止這些,他在知青點這些年用的棉被衣服雜物能用的都被他賣到了公社的舊貨店,換來的錢被他拿來買了木料。他插隊的地方有大片山林,木料比在其他的地方買要便宜得多。這些木料都很適合做家具。他辦完手續,托運了木料,已經分文不剩,回程前,他把費霓給他的點心和糖分給了當地的知青和鄉親。 得知他要結婚,知青點的人合起來買了一對很粗的紅燭送他。他帶著紅燭和鄉親們送他的紅薯輾轉坐上了回程的火車。 他只能買到無座火車票,夏天的車廂像極了散發著各種味道的泔水桶,這股味道佔領了方穆揚的鼻子,隨即把他整個人也給浸染了。 下火車時是早上八點,方穆揚連飯都沒吃一口就直奔知青辦,直到他露出熟悉的笑容,那大姐才認出他,很關切地問他是不是被人給搶了,怎麼像逃難回來一樣,方穆揚笑笑,不說話。方穆揚很感謝他身上的味道,別人因為不能忍受,以一種極高的效率幫他辦理好了所有他需要的手續,他跑完手續開了介紹信,看離費霓下班的時間還早得很,又回了趟醫院,找出了費霓幫他買的短呢絨大衣,他現在身無分文,要不賣它,連飯都沒得吃了。這衣服雖然沒穿,但和買的時候不是一個價錢,他急著要錢,也就沒計較。 他沒布票,也辦法買衣服,就在信託商店買了舊襯衣和褲子,拿著新買的舊衣服去了大眾浴室,從浴室出來,方穆揚便和進去之前不是同一人了。 方穆揚又去了信託商店,他請店員帶他去看看家具,當年的雕花大床絲絨沙發各種紅木楠木的桌椅賤賣到信託商店,賣出的價格遠不到原價的十分之一。 這些家具都不適合他未來的那個小家。也無法為他提供參考。 他又看了看樂器,有一把小提琴很像當年他那一把,他要來試試,拉了半首曲子。他問店員能不能為他留一陣子,店員說沒問題,現在也沒什麼人來買這些東西。聊著聊著就提到有個二十出頭的女孩子經常到店裡彈琴,上次被認出後,就再也不來了。 同樣賣不出去的還有很多舊唱片,方穆揚發現,信託商店理所當然地擁有許多四舊的東西,並且可以批判地享受,店裡沒什麼人,方穆揚找了一張巴赫的唱片放到唱盤,上次聽還是十年前的事情,他想起自己放在費霓那兒的許多唱片,也不知道她現在有沒有時間聽。 從舊貨店出來,方穆揚最終買了一塊手錶和一隻鐲子,都很便宜,手錶壞了並且很可能不會再好了,玉鐲子因為這種時候沒什麼人敢戴,所以也不貴。 費霓又在制帽廠門口看到了方穆揚,這幾天她一直盼著他回來,履行結婚手續,再不結婚,分房的事兒就再也輪不到他倆了。瞧見方穆揚的第一眼,費霓忍不住笑了起來,等她意識到自己笑了,馬上收斂了笑容。 「介紹信開好了嗎?」 「好了,明天咱們就可以正式結婚了。」 費霓很高興,主動提出請方穆揚一起下館子。 「咱們去看電影吧,上次說好的。」 「也行。」 費霓很自然地把自行車讓給了方穆揚,又很自然地上了後座,在副食店門口費霓要方穆揚停下來,進去買了兩隻麵包。 到公園的時候,正好趕上三部電影同時開場。費霓因為沒有看電影的準備,也就沒帶報紙墊著,方穆揚揀了塊磚頭擦淨了讓費霓坐了,他自己坐在費霓旁邊。兩人安安靜靜地啃著麵包, 費霓掰了一半麵包給方穆揚,「我吃不了這麼多。」 方穆揚很自然地接過去,連謝謝都沒說。 ▼第19章 空氣裡彌漫著花露水的味道,蚊子被這股味道嚇退,找上了沒擦花露水的費霓和方穆揚,費霓伸手趕蚊子,蚊子溜了,她的小拇指不小心磕到方穆揚的膝蓋上,痛得咬了下牙,正要抽回去,卻被方穆揚用兩隻手指握住了,問她疼不疼。 費霓說不疼,方穆揚不信,握著她的手指從虎口檢查到指甲蓋,他現在的手不像冬天那樣乾燥,浸了一層汗,連帶著費霓的手也潮了些。又像怕她痛似的,還給她揉一揉,也不用勁,弄得她手指又燙又癢,她剛要發作,方穆揚在她手腕上套上了一個鐲子。 那是一隻翡翠鐲子,在這夜色裡幽幽地發著光。 她低聲問:「你這是幹什麼?」 「先看電影。」 方穆揚眼睛盯著屏幕,時不時拿麵包紙為費霓驅趕蚊子,看上去對電影很感興趣。 他們只看了一場電影就出了公園,天很熱,卻沒有風。 費霓伸手要褪鐲子,被方穆揚握住了手。 費霓甩脫他,他不以為意,只是笑。 「按理說我應該拿鐲子向你求婚,你答應了就戴上。但現在你已經決定了,我再徵求你的允許就顯得累贅,所以就做主直接給你帶了。」 「咱們的結婚和別人又不一樣。」 「可你父母覺得是一樣的。上次我去你家,他們就不太歡迎我,這次我跟你結婚,再什麼都表示,他們得多反感我,多擔心你,你為了咱倆的以後,也得戴上這只鐲子,給你爸媽看看,我不是沒有任何誠意,大不了再收起來。」 方穆揚說得確實有理,費霓很不浪漫地問:「這只鐲子花了你多少錢,我給你。」 雖然她覺得這只鐲子並不實用。 方穆揚笑著說:「我其實想給你買塊手錶的,但實在沒錢,只能湊了塊八毛的給你買了這個鐲子,你要不問我,我都不好意思說價錢,你不會嫌棄不願意戴吧。」他大概是第一個努力證明自己的求婚禮物並不值錢的人。這鐲子擱以前值十兩黃金,現在十個鐲子加起來也就買一塊全鋼手錶,有時商品的價格並不取決於它的價值。但也沒方穆揚說得那樣便宜。 他這麼一說,不好意思的變成了費霓,好像她是嫌東西便宜故意問價格羞辱方穆揚一樣。 費霓只能重新發現鐲子的好處,誇方穆揚眼光好,這麼點的錢買到這樣好一鐲子。她不懂翡翠,但直覺這鐲子是個好的。 「你喜歡就一直戴著。」 「你看哪個工人戴這個工作?」 「等我有了錢,給你買塊手錶,幹什麼都能戴。」 「你有了錢?還是好好攢著吧,咱們搬了新家,多的是用錢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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