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影視原著 > 少年的你,如此美麗 | 上頁 下頁
三四


  小米瞧出來,笑:「已經看上好的了吧。」

  曾好也不隱瞞:「等考試完了,我就去追李想。」

  「誒!那你志願也填北京的學校吧。」臨近期末,分別的氣氛愈來愈重,誰都想有更多的同學和自己在相同的城市。

  「好啊。我不想留在本省,我討厭這裡的人。」曾好說。不論是曾經的胡小蝶,她,亦或是陳念被欺負,眾人的無視和不理會都歷歷在目。

  曾好:「等上大學後,我要好好打扮,學化妝,學穿衣,多參加社團,認識很多好朋友。」

  小米也很嚮往,扭頭看收拾書本的陳念:「念,到大學裡,你一定會是系花。」

  陳念懶懶地抬起眼皮:「因為數學系,或物理系,就我一個女生麼?」

  曾好噗嗤大笑,擰陳念的臉:「天然呆!」

  陳念輕輕別過臉去。

  小米哈哈笑:「不是系花,校花,校花!——念,你去工科學校,肯定很多人追。你有沒有想過你喜歡什麼樣的男生?」

  「不是神仙,但我知道。」

  即使是很多年後,陳念都能清晰地記起和北野的每一次對話。

  她話少,他話也不多。大部分時候,他們都安靜而又沉默地前行,像兩個不予理會的陌生人。

  那些偶爾的對話,在很多年後憶起,無聊又愚蠢;然而奇怪的是,

  即使是很多年後,陳念都能清晰地記起和北野每次對話時的心情。

  像清澈的湖面打起水漂。

  ……

  鄭易從外邊忙完回來,剛走進辦公大廳,同事就招呼他:「趕緊的,潘隊叫開會了。」

  鄭易也來不及喝水,趕去會議室。

  老楊負責調查上月的兩起強姦案,正做彙報:「……正值雨季,兩位受害者均在夜間獨行時遭受攻擊。因雨聲大,沒聽到身後人的腳步聲,打著傘,視線也收到了干擾。」

  法醫小朱補充:「嫌疑人穿著雨衣蒙著面,受害者掙扎時,指甲裡只抓到雨衣上的一點橡膠。」

  老楊說:「是很常見的雨衣,我們沒找到有利線索。——兩位受害者反映,對方拿刀威脅她們,但實施性行為的過程中,他給她們的感覺很年輕,高,瘦,我們分析認為,嫌疑人在17到19歲間。很可能是她們的同齡人。但由於受害者報警太遲,我們從這兩起案件裡找到的有效線索並不多。」

  有人道:「在那兩例之後,沒有新的報警。」

  老楊說:「受害者年齡較小,應該有一部分選擇了沉默。」

  潘隊長問:「這次發現的屍體呢,你們怎麼看?」

  鄭易躡手躡腳走到一邊,輕輕拉開椅子坐下來。

  老楊道:「我們認為很有可能是同一個人。」

  他看一眼法醫小朱,後者道:

  「屍檢顯示,死者的手腕,肩胛,腿部有掙扎造成的傷痕和淤青,會陰部受傷,陰道有新的撕裂傷,體內未殘留精液,應該用了安全套,這些和已知的前兩起強姦案受害者的情況很吻合。

  不過,由於天氣原因,高溫高濕,加之死後被埋在河邊的淤泥裡,具體死亡時間很難推測準確,大約在這月中旬,5月10號到5月16號間。死者于5月12號失蹤,所以是12號到16號。」

  「鄭易,你呢?」

  鄭易說:「死者的父母在上班,沒管孩子,完全不知道12號那天她什麼時候出門,去了哪裡。那天她只給朋友徐渺打過電話。」

  老楊:「徐渺?是不是上次和她一起欺負同學鬧到局裡來的?」

  「是。我問過徐渺,當日死者打電話約她出去玩。但徐渺在學校上課,拒絕了,並告訴她以後都不要再聯繫。」鄭易說,「這兩人曾經是最好的朋友,罵人打架都一起。但上次的事情後,她父母把她看得嚴,上下學都盯得緊緊的,還時不時在上課時進學校看她有沒有翹課。幾乎等於她和死者絕交了。」

  鄭易說到這兒,想起當時徐渺無意間說了句話:「幸好我聽了爸爸媽媽的話,沒再亂來,不然我也會倒楣。」

  鄭易奇怪:「這話什麼意思?」

  「哦,沒什麼意思,只是無聊的錯覺。」

  「什麼錯覺?」

  「感覺她被殺,是因為有人恨她啊。」

  鄭易當時沒說話,而徐渺又說:「不過,聽說她被強姦了,所以我說是錯覺。」

  鄭易看一眼滿桌的同事,謹慎道:「我覺得,目前不應該過早地把這幾個案子綁定在一起。有一點我一直介懷。」

  「哪點?」老楊警官問。

  「死者的衣服和鞋子,去了哪裡?」鄭易問,「為什麼特地把衣服鞋子和屍體分離?——死者是本地人,有親有故,不存在說剝去衣服能阻礙警方判斷身份。」

  眾人沉默了一會兒,老楊說:「從心理學的角度上說,剝去衣服有進一步羞辱的含義。」

  鄭易揪住漏洞:「這麼說就是有私怨了?」

  老楊頓了一下,再次搖頭:「不一定。也可能是嫌疑人本身就對女性有仇視心理,這在很多連環強姦案例中都很常見。」

  「那——」鄭易話沒說完,法醫小朱對他比了個手勢,

  「有一點我們在你來之前就講了,你可能沒聽到。」法醫小朱道,

  「這次死者,也就是魏萊,她的指甲裡同樣發現了雨衣的碎片。我們把材料和之前兩起受害者的進行了對比分析,是同一件雨衣。」

  §第十九章

  鄭易一愣。事實勝於雄辯。

  他點頭:「我明白了。」

  「除此之外,指甲縫裡還有纖維,應該是來自口罩之類的東西。」法醫小朱說完,繼續,「死者身上只有一處刺傷,為致命傷,刺中肝臟。從刀口刺入的角度看,兇手比死者高出很多,身高應該在178到185釐米之間。」

  隊長輕敲桌面,提醒一句:「這點保留。考慮到有強姦案發生,兇手在殺人時,死者很可能是躺倒狀態,以此推斷身高,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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