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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


  第二十一章

  夜已經很深了,耀輝剛剛陪著外國客人吃完飯,他很累了。今天,工作進行的

  非常順利,他原來的擔心也已經很好的解決了,再過幾天就可以簽下合同,生意成交,這筆大買賣終於做成了。外國商人很欣賞耀輝的才幹,更不斷的稱讚他的為人處事。他們信任他,耀輝出色的外語也為這次談判增色不少,一切問題都不成其為問題,都得到了很好的解決。耀輝多麼希望愛情也能像事業那樣,這麼容易處理就好。

  沈嫻雅又給耀輝來信了,這個獲得幸福的姑娘把自己對情郎的思念全部都寫在了紙上,字字句句透著抑制不住的真情。她真地好感激上蒼,終於如她所願嫁給自己最愛的男人。

  耀輝:你在想我嗎,最近幾天我好快活,幹什麼事都很順利,難道愛情的力量真的這樣偉大……

  「是的,愛情的力量是偉大的,它可以催人積極奮進,亦可以使人消極。」耀輝看完嫻雅的信,心裡想到,嫻雅馬上就要回來了,他們也要順理成章的結婚,以後,他們還會生孩子,再生孩子……耀輝知道嫻雅一定個是個好妻子的,她善良、溫順,也會是個好母親……他以後就會過上與平常人沒兩樣的家庭生活,兒孫滿堂享受天倫之樂,直到老死……

  他不敢想秀禾,不敢,耀輝累了,帶著憂傷睡去。

  嫣紅從公寓出來後,直接來到曾大夫的辦公室,恰好曾大夫不在,出診去了。

  「也好。」嫣紅心裡想道,她悄悄地叫來曾大夫的秘書,問他要容耀華的病理報告,並遞給他幾張大鈔,秘書見錢後,大概是覺得錢太少了,可能並不願意幹。

  「余小姐,這樣不好吧,我們有規定,要替病人保守秘密,這事要傳出去,我是會被解雇的。」秘書盯著余嫣紅的錢包,故意推託道。

  余嫣紅是個聰明的人,又在交際場上混了這麼許多年,她馬上明白了秘書的意思,咬了咬牙,把剩下的幾張鈔票全部交給了秘書。這可是她和大偉這幾天全部的生活費,但為了補償自己的青春損失,找到容耀華的把柄,她可以不顧一切,她不會輕易放過容耀華的,她要得到自己應得的那份財產。

  秘書看到這麼多錢,終於打開了保險箱的鎖,嫣紅找了半天,終於,眼前一亮,嘴角上露出了笑容:「找到了!」

  嫣紅吻了吻那張診斷書:「天助我也,太好了。」

  在鄉下靜養了幾天,秀禾臉上漸漸紅潤了起來,她每天依舊弄弄蘭花,看看書,還時常和腹中的小寶寶說說話。老爺對太太也越來越好,他倆經常一同去爬山,去陶伯島玩,很晚才會回來。這麼大的一所老宅子,往往只有秀禾和幾個下人在,秀禾常趴在欄杆上想著那個她愛卻不能愛的人。

  太太早吩咐人給秀禾的娘修了個祠堂,秀禾常常到那裡去陪她娘,去燒點香和紙,小聲地跟她娘說點話,在那裡,娘會保佑自己的女兒的。

  嫣紅高興地跑去家裡,還沒進門,大偉就聽到她在大聲快樂的喊「大偉,大偉」。

  很久以來,吳大偉沒有見嫣紅如此高興過了,嫣紅撲到了大偉的懷裡,快樂的像一個小鳥兒,「大偉,找到了,終於找到了,這張診斷書足以補償我的青春損失,大偉,我們又有錢了。」

  大偉起初並不明白嫣紅在說些什麼,嫣紅在大偉臉上吻了一下,把診斷書遞給了吳大偉。

  「太好了,那真是太好了!」大偉看完後,也高興地大叫道。

  「容耀華這回跑不掉了,我要讓他賠償我的青春,賠償我的損失,我把我的一切都給了他,他竟這樣狠心……大偉,以後我們又要過上好日子了,過著富裕的生活。」

  吳大偉很高興,這樣一來,嫣紅懷上的孩子不正是他吳大偉的嗎,他要當爸爸了。

  「嫣紅,我們有孩子了,這孩子是我的,太好了,怪不得,從一開始我就沒有討厭過這個孩子,而是從心裡喜歡他,直到告訴我」大偉,下一步,我們該怎麼辦?「

  大偉一下被嫣紅給問住了,他不明白嫣紅在說什麼。

  「我要馬上到鄉下去,帶著這張診斷書一起去。」嫣紅邊說邊開始收拾行李。

  「嫣紅……」大偉想勸勸她。

  「大偉,我一定要找回我的青春……」

  「嫣紅,人不能要的太多……」這些話嫣紅好像並沒有聽進去,很快的,她就收拾好自己的行李了,在大偉臉頰上吻了一下要走。

  吳大偉原想攔一下她,但他哪裡攔得住呢,他和嫣紅原來就是兩個不同的人。

  公寓裡,只剩下吳大偉一個人,他一個人站了會兒,又回到打字機旁,繼續他的翻譯。這是一段很長很長的文字,詞彙用的都非常的簡單,對大偉來說,應該是不難的,可是他現在連續譯了好幾遍自己都覺得不夠滿意,撕掉了,又重新開始。

  可是,這一句話又才寫幾個字,他又把它撕了,來來回回也不知道折騰了多久,字簍已經快滿了,筆沒水了。大偉索性停了下來,不寫了,他不知道也不清楚自己這是怎麼了,怎麼會這樣。他現在的心情是複雜,剛才還工作得好好的,嫣紅來了,告訴他一個不錯的消息,他卻會有這麼大的反應,以至於他無法工作。

  說心裡話,大偉實際上是不希望嫣紅去找容耀華的,他真的不想讓嫣紅去,他不想可是他卻無法去阻擋嫣紅,嫣紅一向我行我素,做事也從來不會和大偉商量的。

  她根本從來沒有聽過他的,更何況是這次,這麼大的事,嫣紅是有權利這麼做的,她沒有做錯。容耀華把嫣紅從家裡趕出來,卻不留給嫣紅一個子,對嫣紅來說,這當然是不公平的,容耀華只顧及了自己的顏面,卻沒有設身處地地為嫣紅考慮她今後的生活。

  容耀華強硬了一世,卻把「去財消災」這不起眼的四個字忘了,他不記得了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他也忘記了餘嫣紅也並不是盞省油的燈,他根本沒有想到或者說根本沒有去想。嫣紅並不會從此善罷甘休,對這種事情一笑了之,餘嫣紅不是這種人,這都是容耀華太自信的緣故了,他太自以為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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