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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第十四章

  不久以後,案件開庭審理。

  1989年春,許文革夥同他人盜竊汽車發動機,又夥同他人於在押期間逃脫,此兩項罪名成立。但對盜竊和越獄,1992年頒佈的《刑法修正案》與1997年頒佈的新《刑法》在量刑標準上均做出了新的規定,依據「從舊從輕」原則,不再適用1989年執行的舊標準。兩罪並罰,通常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五至六年,案犯主動自首,也可酌情減判。控辯雙方的爭論,集中在許文革在逃期間的表現。在礦井底下救了人,這與本案並無直接關聯,是否可以算作立功?即使算立功,救人的過程並不詳實,證據也不充足,是否可以作為減判的理由?檢察院方面提出如上質疑。一審法院採納了檢方意見,並不認可立功情節,遂將許文革的刑期定為五年。許文革一方不服,隨即提起上訴。考慮到礦難有據可查,警察杜湘東又能證明案犯當時確在礦區,更高一級人民法院並未駁回上訴請求。擇日再審。

  這時杜湘東明白,他那份證明起到的作用,首先是拖延時間。利用重新開庭之前的一兩個月,許文革的律師又在兢兢業業且效率極高地搜集其他證據。天知道他們雇了多少人、花了多少錢、動用了多少關係,終於在河南平頂山找到了當年那位副礦長。煤礦被封、老闆跑路以後,副礦長也失了業,經親戚介紹先去了陝西榆林,後又輾轉去了河南,幹的都是挖山開礦的活路。被找到時,他已經患有嚴重的塵肺病,許文革的律師立刻替他結清了醫療費用,把他送到北京,一邊洗肺,一邊作證。因為副礦長大部分時間都在特護病房,所以杜湘東並未與他見面,但據說那人的證詞後來成了審判的轉折點。

  也正是在此期間,案件開始受到媒體的關注。在那些新聞報道裡,許文革被描述成了一個「迷途知返、白手起家的成功人士」,還有一檔名氣很大的電視節目到看守所對他進行了專訪,挖掘其「心路歷程」。節目播出,反響愈發熱烈,不僅法律界的相關人士,就連八竿子打不著的專家也都紛紛發表意見。說話的人一多,便朝著務虛的領域裡去,各路人精兒又會自覺不自覺地選邊兒站隊,演變成了如下兩種論調的激辯:第一,公平至上,資本是有原罪的,中國的資本家更是有原罪的;第二,效率優先,只有對那些「有能力的人」網開一面,社會經濟才能快速發展。前者批判後者信奉「叢林法則」,後者諷刺前者要開「時代倒車」,大家離題萬里,天馬行空,各執一詞。

  這個插曲的受益者當然是許文革。把水攪得越渾,法院在量刑時,就越有可能採取折中方案:輕了不行,重了更不行。所謂「酌情」,酌的有案情、人情,當然也包括輿情。另一個間接受益者卻是看守所——電視鏡頭裡的監舍整潔明亮,管理有序,建設成績斐然,這相當於用事實回應了近些年來針對我國司法體系的惡意抹黑。上面因勢利導,把單位樹成了典型,於是新所長更忙了,他得隔三岔五出去做報告,還得逢年過節帶著一群眼淚汪汪的在押人員包頓餃子,以供宣傳使用。

  也是經由媒體報道,杜湘東才弄清了許文革的另一個身份:他已經是一家汽修企業的實際控制人了,廠子在南方,手下雇著百十號人。儘管奔馳車、一天一扔的毛巾內衣和按小時付費的律師都透露出了類似的可能性,但確切得知這個信息,還是令人倒吸一口涼氣。當然,這其中的許多細節有待補充,比如許文革究竟是通過什麼途徑「發跡」的?再比如許文革既然是個逃犯,又是如何管理資產、運營企業的?只不過除了杜湘東以外,並沒有什麼人真會關注那些疑點。人們需要的只是一個勵志的傳奇,一個暴富的神話。

  也有記者深挖到了杜湘東這條線索,希望能他那兒得到「一手資料」,從而進一步佐證那個傳奇,烘托那個神話。瞭解對方的目的後,杜湘東粗暴地予以拒絕:

  「滾蛋。」

  兩個月後,二審宣判。依據《刑法》,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現」是指「揭發他人或提供重要破案線索,並經核查屬實」,因而在狹義上,許文革的救人行為不能算作立功,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許文革具有明顯的悔罪表現,並對社會做出了重大貢獻,因此仍可參照相應的減刑標準處理。最後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立即執行。也就是說,上訴目的已經達到。

  不管怎麼說,這樁跨世紀也跨過了杜湘東年輕歲月的案件,終於在法律層面上塵埃落定。許文革被移交給監獄的當天,劉芬芳提早收攤回家,燉了一鍋豬下水。老所長和老吳也打來電話,如出一轍地問:「不想了吧?」杜湘東回答他們:「早不想了。」然後老所長跟他交流了養生,老吳則介紹了自己在東南亞幾處海灘勝地的見聞,「都他媽大洋馬,扒開屁股才能找著褲衩兒」。又過了幾天,所裡傳達通知,杜湘東結束了短期輪崗,重新回監舍工作。可見對於他這個「老人兒」,所裡還是留著三分面子的。

  杜湘東卻表示:「我就留在登記處吧。」

  新所長以為他還在鬧情緒,安撫道:「杜哥,工作離不開您。再說您當年不都是主動申請到一線、到困難的崗位上去嗎,這個傳統得發揚啊。」

  杜湘東說:「當年是當年,現在就想圖個舒服。」

  他說的是實話。至此,杜湘東已經目睹許文革實現了他的全套計劃:隨著法制進步,當年的案子如能拖到今天再審,對罪犯是極其有利的,再加上自首和立功等因素,許文革只需要坐上不長時間的牢,就能以很小的代價洗白自己——而恰恰是因為「發了」,今非昔比了,許文革才無比迫切地渴望洗白。如果說許文革是一個幽靈的話,那麼他是一個隨時準備回到陽光之下的幽靈。某個年月把他從人變成了鬼,但在隨後的年月裡,他又從鬼變成了人。這麼想著,杜湘東仿佛又身處在礦井深處,和許文革一起經歷著黑暗中的天崩地裂。他仿佛還看到,當井下所有人都在倉皇失措時,許文革的眼裡卻閃爍著孤注一擲的光芒。許文革早就開始設計他的計劃了,並為此穩紮穩打,步步為營。而再反觀自己,杜湘東卻全然是一個懵懂的、被動的人,他只配被人牽著鼻子走。如果說當年的杜湘東只是承認了失敗,那麼現在,他還感到了徹骨的乏力。

  於是他不僅從管教的位置上退了下來,進而還變成了這樣一副形象:騎一輛破爛自行車,後座上斜插著一根劣質魚竿;如果離近了,能聞見他身上酒廠起槽的味兒更濃了,還能聽見他的懷裡有只蟈蟈正在吱吱亂叫,聽那五音不全的調門兒,好像也被熏醉了。如此全副武裝的杜湘東從宿舍出發,或者找河邊清靜的地方下竿兒,或者到山腳下給蟈蟈挖野菜,或者去為下崗女工劉芬芳的冷飲攤上貨,總之難得到所裡照個面。對於單位,他有一種很公平的態度:「我不煩他們,他們丫的也別煩我。」而現在,別說領導了,就連交情不錯的幾個小夥子也對他敬而遠之。大家除了覺得跟他混在一起「影響不好」以外,仿佛還害怕從他那兒沾到什麼晦氣。人們對他的稱呼也變了,從「杜哥」升級成了「杜爺」。這個「爺」當然不是「爺爺孫子」的「爺」,而是「北京大爺」的「爺」。定居郊縣十幾年,杜湘東終於混成了一個別人眼裡的北京人。

  「你墮落了。」另一個北京人劉芬芳抱怨道。

  「我不早這樣了麼。」杜湘東回答。

  「那你就是越來越墮落了。」劉芬芳又說。

  杜湘東不忿:「難道我就沒有墮落的權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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