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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三


  黎明朗道:「你有什麼可怕的,你有我們陪審團在這兒呢。」

  譚愛琳囑咐道:「陶春,你是維護自身權益,應該不卑不亢。你首先應該在氣勢上壓倒對方才對,你這樣先矮一截還怎麼談?」

  「我現在腦子裡一片空白,我不會談了。」

  黎明朗道:「真是爛泥糊不上牆,你答應不平等條約算了。」

  毛納不忍心了,「這種時候就別再數落她了,應該給她打氣才對。」

  陶春道:「我不想談了。我真的愛鄭凱,他就是個窮光蛋我現在也愛他。其實簽不簽協議無所謂,我只是因為不公平才較勁的。」

  四個人誰也不說話了。陶春接著說:「我知道你們向著我,但我覺得撕破臉談條件很不合適,要能不撕破臉還可以談談。」

  譚愛琳問:「鄭凱對協定向你表態了嗎?」

  「他什麼也沒說,他聽他媽的。」

  黎明朗道:「這一步你絕對不能讓,否則以後永遠俯首貼耳,任人使喚吧。」

  毛納道:「不就是鄭凱他媽嗎?又不是太上皇,你一定能把她滅了。相信我。」

  陶春心煩意亂地沒主意了,「我到底該怎麼辦?你們得給我拿主意。」

  譚愛琳道:「陶春,世上沒有救世主,只有靠自己。」譚愛琳觸景生情,她想到她有可能拆散別人的婚姻,心裡七上八下。

  黎明朗道:「乾脆,你認為你應該怎麼做你就怎麼做。還有,你到底有多想結婚?」

  陶春點頭:「特別想!」

  陶春和鄭凱的母親面對面坐著。現在她徹底明白了,她如果想與鄭凱達成婚姻交易,勢必取決於她和鄭凱母親的談判。

  她沉吟了半晌,道:「阿姨,婚前協議書我一直沒簽。」

  「噢,不著急。」

  「主要是我有一些疑義,關於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還有,撫養費的問題。」

  「我理解。陶春,你可能太教條了,這合同沒那麼要命,好比門上的鎖,防君子不防小人。」

  「我明白。」陶春知道了,談判光有智慧是不行的,更需要勇敢,「既然這樣,那不妨先小人後君子,合同沒那麼重要,我可不可以不簽?」

  鄭母沒料到,一下子愣住了,半晌沒說話。

  陶春道:「如果非簽不可,我也不想勉強,我也不願耽誤鄭凱的前途,我可以退出。反正沒有舉行領結婚證之前,雙方還有權力選擇,好合好散。鄭凱那兒隨你解釋。」

  鄭凱母親笑了一下說:「沒想到會這樣,行吧。」說完站起身來走了。

  陶春起身來送她,看都沒看三個女友,三個人不禁都凝神看著她:「怎麼回事?」

  不一會兒,陶春又返回來了,滿面春風地站在三個女友面前道:「我搞定了,談判成功。」

  「烏拉!」三個人不禁歡呼起來。

  「我要結婚了!」

  「熱烈祝賀!」

  「我的心臟快受不了了。」正說著就看見鄭凱進來了,叫:「陶春!」

  「你怎麼來了?」

  鄭凱不好意思地:「我一直等在外面。」

  「噢!」三個女友開始起哄。

  「三位美女,我能和陶春離開一會兒嗎?」

  毛納道:「借給你了。」

  鄭凱興奮地拉著陶春離開了。三個人都有點兒酸酸的,這一刻裡,陶春擁有了一切,但單身女性的隊伍中,失去了一員。

  三個女友擠在計程車的後排,黎明朗道:「三缺一,湊不成一桌牌了。」

  毛納道:「我真不敢相信陶春要結婚這個事實。」

  譚愛琳想起毛納前兩天在病床上的樣子,打趣道:「誰前幾天哭著喊著要結婚來著?」

  毛納辯解:「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那不過是我的病中寄語,我現在真想不明白,我怎麼會說結婚的胡話。」

  黎明朗道:「我從來不多愁善感,可是陶春一結婚,我心裡怪怪的。」

  天晚上,黎明朗在一家著名的酒吧約了同事談工作。酒吧裡很熱鬧,但洗手間卻很小,而且是男女合用一間,黎明朗和一個帥哥排隊上洗手間。

  帥哥看了她一眼道:「客滿!」

  黎明朗笑笑,「生意興隆。」

  裡面的人出來,帥哥笑道:「女士優先。」

  黎明朗說聲:「謝謝,我不客氣了」一頭鑽了進去。

  同事還沒來,黎明朗一個人無聊地喝著酒。那個帥哥走了過來:「你一個人嗎。」

  「你不也一個人嗎?」

  「我們一幫人呢,都在分頭活動。」

  黎明朗道:「我們的同志也還沒到呢。」

  帥哥笑起來:「你真酷!」

  「還是你酷,晚上還戴墨鏡。」

  「我故意的。」

  黎明朗諷刺道:「你不會是名人吧?」

  帥哥笑笑,「快了。」看了一下手錶,「我得走了,抱歉。明天還能見到你嗎?我請你喝酒。」

  「沒準兒。」

  「我希望你能來,拜!」說完起身走了。黎明朗看著他的背影,這是她至今為止見過的最佳開場和謝幕。

  第二天晚上,黎明朗熱情如火地邀請譚愛琳和陶春到酒吧。一進酒吧,她就心神不寧地四下裡看。終於看見帥哥和另一個同樣戴墨鏡的小夥子坐在吧臺上,便道:「我碰見兩個熟人,過去打個招呼。」她頭一回對同伴用了心計。

  「嗨。」她和他們打了個招呼,然後在旁邊坐下。

  帥哥故意吃驚地看著她:「昨天晚上是你嗎?」

  「昨天我很難看嗎?」

  四個人笑起來。陶春和譚愛琳奇怪地看著他們三人。黎明朗像狗熊掰棒子一樣扔掉了她們。

  黎明朗和兩個戴墨鏡的人玩了三個小時。她妙語如珠,贏得了兩位墨鏡先生的雙雙好感,將他們全部斬獲。

  黎明朗覺得自己的魅力發揮得極為出色,打趣道:「你們準備一直演黑幫片嗎?」

  帥哥道:「你還是把我們當盲人吧。」

  另一個帥哥指指自己的墨鏡道:「我不穿衣服都行,但這個道具不能摘。」

  「請你原諒我們的做作。」

  黎明朗真的相信他們很有來歷。自己很有成就感,覺得收穫頗豐。雖然她還沒搞清他們是什麼品種,但她預感她將擁有不同凡響的經歷。

  天下午,閑來無事,黎明朗再次走進那家著名的酒吧,卻看見那個帥哥在向自己招手:「怎麼想起來下午來酒吧?」

  「我正好放假半天。」又說,「你準備一直姓『我』嗎?」

  帥哥笑了笑說:「告訴你我的名字吧,我叫馬翔雨,是紅山足球俱樂部的。」帥哥摘下了墨鏡。

  黎明朗吃了一驚,卻看見酒吧四處亮起了閃光燈,馬翔雨趕緊戴上墨鏡,拔腿向外跑,幾個記者一路追去。這些記者像天兵天將似的突然來了,又突然消失。黎明朗沒頭沒腦地愣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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