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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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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他覺得靈魂被風擊出了身體,視線也模糊了。再回過神來,他正站在商場的落地窗前,戲服就在他身上,身上有些什麼東西不一樣了。 他心跳得很快,看著鏡子裡襯衫開了兩個扣,自然卷,臉因為被扇耳光,表情不太自然的自己…… 秦宵一重新給了他看清萬事萬物的視覺。他隱隱地想,好像有什麼東西對了。 回到六人一間的宿舍,寧澤臣的呼嚕很吵。刁稚宇坐在下鋪想,秦宵一真的只是個紈絝子弟? 在蓉城首富出身,父輩才權兼備,對他保護有加,救林秋美的命也是為了他生活順遂。 子承父業成為財務部長,他對權利並沒有太大欲望,只單純為了得到心愛的女人被迫走上這條路,林秋美又根本不愛他…… 失眠了再進化妝間,他給自己下眼瞼加了些紅色眼影,林秋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笑著去候場了。 凝望她消失的門口,轉頭看鏡子裡的自己,病態,憔悴,神經質……真實和幻象對焦成功。 在那之後他一直是人氣第一名。對這些他沒什麼感覺,只在看向林秋美時,心裡隱隱作痛。 二十一歲的刁稚宇,經常打不通家人的手機,和小演員擠在宿舍,對未來沒什麼規劃,心裡有喜歡的人,愛而不得。 地下一層的蓉城,窗子都是假壁畫,黃色的日照燈映在地面,鼓風機吹起雪,角落裡正滋養著苔蘚,演員換了一批又一批,玩家留了情又離開,沒有誰真心待他。陰暗裡,他和秦宵一併蒂而生。 胡羞已經跟著上海風雲的一波人進了場地,身後趙孝柔在說,刁稚宇有點心機,自己要演秦宵一也不和我們說,搞這麼一出幹什麼? 「他要離職了,所以帶著上海風雲裡玩得好的朋友過來告別? 我剛才真沒注意拼場的就是上海風雲的演員,光顧著看任務卡了。 而且我覺得他可能是又要報仇,畢竟我在上海風雲裡讓各個帶線演員幫我和杜明荃證婚,他現在一定要讓大家——包括杜明荃——給他證婚。」 「就為了你和你在戲裡結婚?」趙孝柔嘖舌的聲音十分刻薄:「小孩兒的心思真琢磨不透,睚眥必報,加倍奉還。」 有火發不出,他現在是秦宵一。他紳士地轉過身去:「這位小姐,進了蓉城專心一點,禍從口出,知不知道?」 余光裡看到胡羞偷笑,他心裡有一絲暗爽。在蓉城的地界裡,沒有人能贏得過秦宵一,寧澤臣不能,馮酉金不能,杜明荃也不能——胡羞可是為了他刷了十七次的玩家。 「胡羞,你為什麼不穿我給你拿的那件旗袍?」趙孝柔還沒停:「算了,我也沒拿相機,你們倆結婚我也拍不到。我應該亮出我的身份,八百萬快九百萬的粉絲,說免費幫他們宣傳,店家估計要八擡大轎擡我進來。」 「別。我是來看秦宵一告別演出的。他後面真的演話劇就見不到了。」 「我知道,秦宵一是你的銷金窟,碎鈔機,性幻想俱樂部。」 他裝作沒聽見,走到蓉城飯店前臺:「白老闆,給我開一間蓉城大飯店最好的房間。」 和馮酉金寧澤臣對戲,他都沒有看胡羞一眼——這是他對最後一場的尊敬。 反正後面總有個正式環節。時間只要流逝一秒,激動就難以按捺。 第一幕結束自由活動,胡羞悄悄拉住他說,好奇妙啊。 他轉過頭:「什麼奇妙?」 「我今天的角色是隨機抽的,抽的是山口撫子。就是我第一次來雪國列車時來你房間,你和我對經典臺詞的那個角色……這是什麼輪回嗎。」 秦宵一在戲裡不能輕易出戲,只笑著拍拍她的肩膀走了。 她的目光追隨著自己的背影,他有些愧疚,其實胡羞念念不忘的前幾場,他完全沒有有關於她的記憶。 他是從自己被磕傷,臉上掛彩的那一天記住胡羞的。在這之前暗箱來他組裡的女玩家不少,也經常給他塞紙條表白,在戲中摘他的帽子拿走他的眼鏡。 演得久了疲憊的時候,他也靠在戲裡和女玩家曖昧獲得快樂,推拉,是一種高級的戀愛生意。 和胡羞說那句我記得你也一樣。而後來回想起來,那句話像是對她的報復,回憶起她是個為自己而來的老玩家,她還帶了個男朋友。 他不懂,如果真的有男朋友,為什麼還要來戲裡找他。 那天晚上他睡得不太踏實,雖然已經搬出了宿舍,鄰居是對小情侶,經常在半夜床板吱呀。 他把手枕在腦後想了很久,如果她只是為了出軌,那不妨真的拆散他們好了。 反正那個男朋友看起來真的不怎麼樣,能為了秦部長來的人,怎麼可以只配這種劣等的男人。 胡羞果然來了,在最晚的一場來找她。那一場沒有玩到他的結局,她明顯不太高興。 在電梯裡想安慰她,他突然有點緊張,只說出一句:「秦宵一的結局也沒什麼意思,我不喜歡,太悲劇了。」 口是心非的安慰,他卻明顯地看到了女孩眼中的失望。 慌亂,他卻沒法多去解釋,演員不能過多解釋自己的角色。 但那一刻他明白了,她並不是為了自己而來,而是為了秦宵一。 他所塑造的脆弱又敏感的秦宵一令她魂牽夢縈,以至於說出那個結局他不喜歡的時候,她心裡的落差,直接都寫到了臉上——作為演員這種事情如果讀不懂,怎麼打破第四堵牆。 他決定出戲去找她,總要換種方式找補回來。真的打開手機,打車軟件裡是她家的地址,雨中拍過穿橙色線衫的女孩是她,而自己沒有她的聯繫方式,她只在雪國列車中出現。如果真的有一天她不再來,可能就再也不遇到了。 他不再和同事下了班去喝酒,而是買了輛自行車,下了班去胡羞回家的路上偶遇,裝作不經意又恰好發生,只想靜靜地觀察她。 而就和自己拍過的雨景一樣,每次和她見面,空氣裡都有潮濕的雨珠氣味,沉靜曖昧的氣息總能順著皮膚浸潤他的身體。 她總是很膽怯,試探地討好一點,又按捺著喜歡靠近一點,在他身邊慌亂地打轉。 想起每次心跳加快的瞬間,都是她絆腳撞到東西,別開眼光又悄悄看他的時候。 他見過太多雙咄咄逼人欲壑難填的眼睛,胡羞似乎給他很多留白。 除了想在雪國列車裡獲得秦宵一的安慰,從來不會再多渴求。 這種心情讓他心酸。下了班回到空蕩蕩的房子裡,撥通家裡的電話沒人應,他受夠了安靜,決定出門找她。 接下來……就想在戲裡一樣快樂。走出雪國列車看到的胡羞,和戲裡一樣會玩,點子奇多,還總費盡心思地想要占他的便宜……荒唐,但不令人討厭。 戲裡遵循劇本,尷尬時可以推進劇情,戲外不熟只會尷尬; 而胡羞每次都有新鮮玩法拿她實驗,最離譜的那次,她在路上崴腳,背起她在路上,他覺得溫馨得可以走到世界盡頭,身後的她對著自己的脖子,濕濕地舔了一口。 又被人在301裡藏了刀,如果沒猜錯,應該是杜明荃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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