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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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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河面下的少年 我知道自己喜歡你。但我不知道將來在哪裡。因為我知道,無論哪裡,你都不會帶我去。而記憶打亮你的微笑,要如此用力才變得歡喜。 張萍烙在我腦海的,是一個油畫般的造型,穿著有七八個破洞的T恤,蹲在夕陽下,深深吸一口煙,緩緩吐出來,淡淡地說:「我也想成為偉大的人,可是媽媽喊我回家種田。」 這個故事和青春關係不是很大。 青春是叢林,是荒原,是陽光炙熱的奔跑,是大雨滂沱的佇立。 張萍是河面下的少年,被水草糾結,浮萍圍繞,用力探出頭呼吸,滿臉水珠,笑得無比滿足。他平躺在水中,仰視天空,雲彩從清早流到夜晚,投下影子洗滌著年輕的面孔。 他是我的初中同學。我在初三才接觸26個字母,是被母親硬生生揪到她的學校。我當時的夢想是做足球運動員,不濟也要成為鄉村古惑仔,拗不過長輩還是跳進了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最後一年。 班主任分配了學習成績最好的人和我同桌,就是張萍。我對他能夠迅速解開二元二次方程很震驚,他對我放學直奔檯球室敲詐低年級生很嚮往,於是互相棄暗投明,我的考試分數直線上升,他的流氓氣息越發濃厚。 我們喜歡《七龍珠》。我們喜歡北條司。我們喜歡貓眼失憶後的那一片海。我們喜歡馬拉多納。我們喜歡陳百強。我們喜歡《今宵多珍重》。我們喜歡喬峰。我們喜歡楊過在流浪中一天比一天冷清。我們喜歡遠離四爺的程淮秀。我們喜歡《笑看風雲》,鄭伊健捧著陳松伶的手,在他哭泣的時候我們淚如雨下。我們喜歡夜晚。我們喜歡自己的青春。 我們不知道自己會喜歡誰。 畢業班週末會集體到學校自習,下午來了幾個社會混混兒,在走廊砸酒瓶,嬉皮笑臉地到教室門口喊女生的名字,說不要念書了,去跟他們一塊兒到鎮上溜冰去。 他們在喊的林巧,是個長相普通的女生,我立刻就失去了管閒事的興趣。張萍眉頭一皺,單薄的身體拍案而起,兩手各抓一支鋼筆,在全班目光的注視下,走到門口。 混混兒吹了聲口哨,說:「讓開,雜種。」 張萍也吹了聲口哨,可惜是破音,他冷冷地說:「Are you crazy?」 接著幾個人廝打成一團,混混兒踹他小腹,抽他耳光,他拼盡全力,奮力用鋼筆甩出一坨一坨的墨水,轉眼混混兒滿臉都是黑乎乎的。 等我手持削筆刀上去的時候,小流氓們汗水混著墨水,氣急敗壞,招呼著同伴去洗臉。 張萍吐口帶血的唾沫,淡淡地說:「書生以筆殺人,當如是。」 從那天開始,林巧隔三岔五找他借個東西,問個題目,邀請他去鎮上溜冰。張萍其他都答應,只有溜冰不同意,他說,不幹和流氓同樣的事情。 初中畢業臨近,同學們即將各奔前程,大部分都要回去找生活。這裡是蘇北一個寂寂無聞的小鎮,能繼續讀中專已算不錯。女生們拿著本子找同學簽名,寫祝語。林巧先是找所有人簽了一圈,然後換了個乾淨空白的本子,小心翼翼地找到張萍。 張萍吐口煙,不看女生,淡淡地說:「Are you crazy?」 林巧漲紅了臉,舉著本子堅持不收回去。張萍彈開煙頭,湊到女生耳邊,小聲說:「其實,我是個同性戀。」 林巧眼淚汪汪,默默收起本子走開。 大概三四天后,上次的混混兒埋伏在張萍回家的路上,把他從自行車上一板磚砸下來,打了足足五分鐘。 大學畢業後一次回老家,我從另外的初中同學口中偶然知道,林巧初中一畢業,就和那幾個混混兒成天在一起,十八歲嫁給了其中一個混混兒,十九歲生小孩,二十一歲離婚,又嫁給了另外一個混混兒。 張萍腦袋綁著紗布參加中考,結束那天黃昏,我們一起坐在操場上。夕陽染得他面孔金黃,他叼一根煙,沉默良久,說,家裡農活太多,不太想讓他念書。 我接不上話。 他淡淡地說:「我也想成為偉大的人,可是媽媽喊我回家種田。」 我拍拍他肩膀,他又說:「我一定要念書,去城市看看。因為我感覺命運在召喚我,我會有不平凡的宿命。」 他扔掉煙頭,說:「我想來想去,最不平凡的宿命,就是娶一個妓女當老婆,我有預感,這就是我的宿命。」 中考成績出來,我們在不同的高中。我忘了他家裡賣掉些什麼東西,總之還是讀下去了。 從中考結束,第二次見面卻是三年後。我在南大,他在南航。 他的大學生涯達到了我不可企及的高度。大二退學,因為他預感自己應該上北大,於是重讀高三。一兩年杳無音訊,突然我宿舍半夜來電,湊巧那一陣非典,我被勒令回校,接到了電話。 他說:「沒有考取北大,功虧一簣。」 我問:「差多少?」 他說:「差得不多。」 我問:「那差多少?」 他說:「不多,也就兩百來分。」 我問:「……那你讀了什麼學校?」 他說:「連雲港一家專科院校。」 我問:「草莓呢?」 他默不作聲。 草莓是他在南航的女朋友。我在南大的浦口校區,到他那兒要穿越整座城市,所以整個大一就相聚過兩次。 他跟小賣部的售貨員勾搭上了,她小個子,臉紅撲撲的,外號草莓。草莓是四川人,比我們大三歲,來南京打工,扯了遠方親戚的關係,到學校超市做售貨員。 小賣部邊上就是食堂,我們在食堂喝酒,張萍隔三岔五跑到小賣部,隨手順點兒瓜子花生等小玩意。草莓總是笑嘻嘻的,他還假裝要埋單,草莓揮揮手,他也懶得繼續假裝,直接就拿走了。 後來,他直接拿了條紅塔山,這下草莓急了,小紅臉發白,大幾十塊呢,帳目填不平的。 張萍一把摟住草莓,不管旁邊學生的目光,憂鬱地說:「我沒錢買煙,但知道你有辦法的。」 我不知道草莓能有什麼辦法,估計也只能自己掏錢填賬。 第二次約在城市中間的一個夜排檔。我說草莓挺好的,他吸口煙,淡淡地說:「Are you crazy?」 我不吭聲。 他又說:「我感覺吧,這姑娘有點兒土,學歷也不高,老家又那麼遠,我預感將來不會有共同語言。」 他的BB機從十一點到後半夜兩點,一共響了起碼三十次。他後來看也不看,但BB機的振動聲在深夜聽來十分刺耳,於是提起一瓶啤酒,高高地澆下來,澆在BB機上,澆完整整一瓶。BB進了水,再也無法響了。 他打個酒嗝,說:「我花了一個月生活費買的。他媽的。」 響了三十次的BB機,於是寂靜無聲。 讓你不耐煩的聲聲召喚,都發自弱勢的一方。 喝到淩晨近四點,喝到他路都走不了。於是我問老闆借了店裡的固定電話,扶著踉踉蹌蹌的他,奮力過去撥通草莓的BB機號碼。 尋呼台接通了,他只發了一句話:我在某某路喝多了。 五點,氣喘吁吁的草莓出現在我們面前。她只曉得路名,不曉得哪家店,只能一家一家找過去。南航到這裡二十分鐘,也就是說她找了四十分鐘,終於找到了我們。 張萍趴在桌子上,動不動就要從凳子上滑下去。姑娘一邊扶著他,一邊喝了幾口水。 我要了瓶小二,心想,我再喝一瓶。 草莓突然平靜地說:「他對我很好。」 我「哦」了一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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