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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三


  國公府的家風是沒話說,族人除非正妻年過三旬仍未留嗣方可納妾,也從未鬧出過寵妾滅妻的事來,老國公和世子更是以身作則未納妾室。有此家訓在前,宋清沼定也不是納妾藏嬌之人,而雖然許氏不是容易相處的人,但接觸下來也還好。若是非要嫁人不可,宋清沼是個極好的人選。

  在這一點上,明舒與大部分芳華正好的待嫁小娘子沒什麼區別,她也期待過成親後琴瑟和鳴的日子,以及自己未來的夫君,比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盲婚啞嫁,能自己挑個可心的夫婿當然是最好的,她也相信母親和兄長會給她自主決定的餘地,所以談起婚姻大事,她在陸徜前並不扭捏。

  但陸徜眼下想法卻和明舒完全不同。

  「不可能。」他深吸口氣,臉色微沉,一口否定了明舒,「他不適合你。」

  「阿兄怎知他不適合?是覺得我們和國公府門不當戶不對?」明舒覺得陸徜否定得太快了,以為他與旁人一樣想法,自問後又自答,「區區門第之別,有可何懼?若我中意喜歡,不論是門第比我差,還是門第比我高,那都不成問題。」

  陸徜閉了閉眼,想起赴京前的往事。

  門第之別困得住別人,卻困不住明舒。從前他是出身貧寒的學子時,她就從沒覺得他配不上她,現在也一樣,就算宋家門第高出許多,她也同樣不覺得那是桎梏。

  世人關於婚姻的種種成見,在她眼中,全都不是問題,她這人,像春天的一滴雨,有些化腐朽為神奇的力量。

  而願不願與那個人共度餘生,只取決於她喜歡與否。

  不論失憶與否,她從沒改變過,是他……他太不瞭解她,又囿於世俗成見,愚昧而固執地一次又一次推遠她。

  「阿兄,你不相信我?」明舒見他沉默,又問道。

  她知道自己這番話,有點孩子氣的不自量力。

  「不,我相信你。」陸徜睜開眼,回答得毫無猶豫。

  「那你還覺得我和他不合適?」明舒問他。

  「那是因為,我知道……」陸徜盯著她,「你不喜歡他。」

  「不喜歡我為何會天天夢到他?」明舒疑惑不解——這就是她最疑惑的地方,如果她明明白白對宋清沼心動,根本就無需找陸徜解惑。

  「穿青衫的男人又不止他一個……」陸徜頓了頓,用盡畢生勇氣,「我也著青衫,衣繡翠竹……」

  一句話沒說完,他就差點叫明舒嘴裡噴出的茶澆了滿臉。

  「阿兄!你是我阿兄!就算你不中意宋清沼,也不必如此犧牲。我好端端的夢到你做什麼?」明舒抹抹嘴道,又打個寒噤,「噫,怪噁心的。」

  就算陸徜和夢裡的男人打扮得一模一樣,也不可能出現在她的狩獵名單裡。

  陸徜手裡的瓷盞,險些被他捏碎。

  明明知道她心中所思所想所夢之人就是他,可他什麼都做不了,什麼也說不了……

  他想,他給自己挖了座墳墓。

  ***

  關於「宋清沼」的討論,明舒並沒從陸徜那裡得到滿意的答案。

  情情愛愛的煩惱只困擾了明舒一個晚上,第二天起床時就被她通通拋到腦後了。她還有很多事要做,想不通的就只能先甩開手。

  反正——她還小。

  她覺得她還小,不愁。

  吃過早飯,她匆匆出門,往開封府去了。衛二夫人那錠金子還揣在懷裡,她雖然不能替劉氏排憂解難,但幫她打聽打聽衛朝案子的情況安撫劉氏那顆擔驚受怕的心,還是能夠做到的。

  如此想著,明舒到了開封府。

  經過松靈書院之案,她倒是認識了開封府幾個衙役,不過可惜的是,衛獻的案子交由應尋全權負責,旁人完全不知進展如何。

  「這樁命案牽涉朝中重臣,上頭逼得緊,限期破案,好像只剩兩三天時間了,應大哥這些時日都撲在案子上,今天好像是去靜康坊找線索了。」一個衙役朝明舒道。

  靜康坊?

  那是城中一處鬧巷。

  去那兒能有什麼線索?

  ▼72.香飲

  靜康坊是汴京城最吵雜的地方。

  這裡雖也商肆林立,卻非繁華之地,做的是普通人的買賣。街巷兩旁的店鋪賣的都是平頭百姓的日常所需,什麼陶罐藤籃、香燭紙馬之類,天亮時分有早集市,露天的攤販會賣些羊頭雞兔魚蟹等生鮮活物,剖挖的下水隨意扔在藤籃裡,血水流了滿地,到巳時收市才有人開始打掃。

  明舒到時正逢早市收攤,趕早來採買的百姓挎著菜籃正漸漸散去,露出濕噠噠的地面,全是混了血的污水,腥臭味充斥了整條街。明舒提起裙子踮起腳,三兩步跑到乾淨的地上,正好瞧見應尋站在前面一間鋪子外頭。

  ***

  應尋的臉色不太好,上頭催的緊,他為了衛獻的案子,已經兩天沒睡好覺。

  上峰給的期限就快到了,如果不能找到新的證據,為了給上峰交代,總捕頭的意思就要將衛朝交上去。衛朝的確是嫌疑最大的人,有作案動機,也有作案機會,甚至還有目擊者看到他尾、隨衛獻進入東園……但應尋總覺得案子仍存在很大疑點,能夠直接證明衛朝殺人的證據也沒找到,他不想草率定案。

  然而這案子查得十分不順利,上天就像要刻意包庇兇手般,哪怕他們翻遍衛家,也沒找到什麼有用線索,一切都像巧合似的,剛好殿帥調換了下過迷藥的酒給兇手不費吹灰之力的殺人機會,剛好衛獻被衛朝煩得進了東園,剛好沒人瞧見還有誰進過東園,剛好現場沒留下任何足夠揪出兇手的證據——除了夜光粉外,他們再無所獲。

  即使是他心裡已隱隱有了懷疑,但仍舊沒有證據。

  「官爺,人都死了快十年,我可記不清楚。再說了她嫁進衛家就是衛家的人,死也是衛家的鬼,我哪管得著衛家的事!」

  鋪子的門板子才卸了一半,看著是老闆的人扶著門板打著呵欠回答應尋的問話。

  這是一家香飲子鋪,鋪面不大,只有個櫃檯,上面擺著竹片刻的香飲名,旁邊是個小方桌,後邊應該是熬煮香飲與做飯的廚房,樓下做生意,樓上則是住人的地方,也就一個寢間的大小。

  這麼小的鋪子賺的錢頂多糊口,雇不起夥計,一般都是老闆親力親為。

  現在這巴著門的男人,看起來年近五旬,頂著亂糟糟的發,一張油光發亮的宿醉的臉爬滿皺紋,身上衣裳不整,像被應尋臨時叫醒般,滿臉寫滿暴躁,鋪中的櫃檯也沒收拾,一看就是還沒開鋪做生意的模樣。

  應尋從他嘴裡問不出什麼新鮮消息,心裡正煩,一轉身忽然瞧見在自己背後探頭探腦的人,當即沒好氣地開口:「怎麼是你?你跟在我背後做什麼?」

  明舒正探頭往鋪子裡看——除了淩亂的櫃檯外,旁邊那張方桌上還擺著吃剩下的酒菜,其中一碟剩著幾塊捏成桃花狀的精巧點心,桌上面對面擱著兩隻酒盅,一個倒地的空酒罈,上面紅紙寫著個「貢」字。

  「問你話呢!」應尋真想拎開她。

  明舒收回目光,道:「我來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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