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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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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信任歐維喆,因為喆不僅夠義氣,而且他的腦子動得很快,鬼點子特多;很多案子之所以能破得順利、漂亮,喆的腦袋占了很大的功勞,因此他迫不及待想聽聽喆的意見。 「就芯芯事後的描述,當時春仔並不知道她的身分,只當她是路過的倒黴鬼,憑著這點,春仔沒道理對她下手,所以……」弓起的指敲了敲扶手,歐維喆找到線索。「我們去看守所,看看有哪些人去跟他面會過,或許能發現什麼也說不定。」 兩人立即殺到看守所,找來訪客簽到簿翻看,查到春仔那一頁,倒是發現一個令人錯愕的名字──金如花。 這女人怎會和春仔扯上邊? 好大的問號壓在寒星野和歐維喆頭上,兩人面面相覷卻找不出答案。 「金肖姐喔?聽春仔說好像是小俗候的玩伴啦,一起在花蓮長大的溜,有空那個金肖姐就會來看看春仔咩!」守衛顯然不知道金如花警員的身分,以「小姐」稱之。 不會是同名同姓吧?!哪有這麼巧的事? 寒星野不死心,抓著守衛又問:「你還記得那位金小姐長什麼樣子嗎?」 「粉漂亮啦,高高的,雖然骨架有點大厚,不過她妝都化得粉水捏。」守衛的眼眯眯的,看起來像在笑又像在回想。「跟你綿說厚,那個金肖姐的指甲很漂亮捏,看起來粉講究說。」 賓果!果然是他們認識的金如花沒錯! 寒星野看了歐維喆一眼,發現他也神色凝重地望著自己,兩個人心裡都有了底,知道該朝哪個方向偵查了── 「我不是叫你別打電話給我嗎?」金如花躲在樓梯間接聽手機,她將聲音壓得很低,就怕引起別人的注意。「現在風聲很緊,你別找我麻煩!」 上頭為了有人越獄一事大為震驚,各大分局風聲鶴唳,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引起警方的注意,她小心謹慎的不讓自己被牽扯進去。 「如花,你這麼說就不對了。」對方對她的口吻很不滿,認為金如花事後撇清的行徑太過惡劣。「我本來在牢裡蹲得好好的,要不是你跟我提起那女人原來也是警察,我也不會一時氣憤心生報復,繼而逃獄。」 「你要是喜歡蹲在牢裡就儘量啊,我可沒叫你逃獄。」那純粹是湊巧,要不是春仔談到他被逮的過程和形容到童芯的模樣,她也不會想到這個對付童芯的計策;不過雖然借刀殺人是絕妙好計,但這個利用的對象顯然不怎麼好搞定,使得金如花有些後悔。 「你是沒叫我逃獄,但你給我的麵包裡藏著萬能鑰匙,那又是什麼意思?」春仔嗤之以鼻。 別人不瞭解金如花,他可不然;打小一起長大,她打什麼心眼,他清楚得很。 「不過看在那女人家裡有錢的分上,跟她爺爺要一筆跑路費也不過分。等我拿了錢跑到大陸,看他們能奈我何?哈哈哈~~」 那也得有命跑啊!金如花聰明地沒潑他冷水,陰沉的眼迸出凶光。 「怎麼,你還想把她放回來喔?」那她的計劃不是功虧一簣? 她要不到的東西,別人也別想得到!既然她得不到寒星野,憑什麼要讓童芯過得如此快活?她根本不想讓童芯活著回來。 「欸,那女人懷孕了耶,我下不了手。」春仔本質並不壞,雖然他幹的全是擄人勒索的勾當,但他可以很自豪地對天發誓,他不曾傷害過任何一條人命;或者該說是他身為歹徒的堅持吧,對於人命他還不至於輕賤看待。 況且一屍兩命……油~~想來就頭皮發麻,無論如何他都不可能下這毒手。 金如花氣炸了,沒想到她竟找了個沒用的東西來協助她,真是愚蠢! 「你……我不管了,從現在開始,我們井水不犯河水,各走各的!」喀嚓一聲掛上電話,金如花決定讓春仔自生自滅! 被關在陰冷的倉庫裡,童芯安靜地坐在角落。 她沒有哭鬧,因為哭鬧無濟於事,反而容易招致歹徒的不耐,而那將不是她所能承受的後果。 倉庫的門被打了開來,背光的人影顯得高大威武,即使對方的身高只有近一百七十公分。 「吃飯了。」縱然對方是俘虜,春仔仍細心地為她準備吃食,沒有太過豪華的餐點,畢竟他身上沒什麼錢,有的,是金如花在他逃獄之前偷偷塞給他的幾千塊,在拿到贖金之前,得省著點花才行。 「我吃不下。」搖了搖頭,誰在這時候還有食欲? 「多少吃一點,免得被說我虐待人質。」原先想狠狠揍這女人一頓,要不是她當時一直講話,擾亂他的注意力,他也不會大意地沒發現身後竄起的警員,繼而被打昏;但,人真到他手裡,他卻沒有這麼做。 原因很簡單,她也是職務在身,錯就錯在官盜不兩立,她並沒有錯。他雖是壞胚一個,但好歹識得幾個大字,讀過聖賢書,他只拿他認為自己該拿的,不該得的他不會妄動,例如人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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