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朱顏 > 偷香美眉 | 上頁 下頁
十二


  「你騙人!你們都不跟我說實話,那我怎麼會有進步嘛!」她嗔怪著。

  「好吧!我告訴你——」張泓棋傾過身來,替她更改了一些字體:「喏,你著,我把這些字體改了改,現在看起來是不是好看多了?」

  「真的耶!」陸璿開心地看著。

  張泓棋呆望著她,霎時忘了自己是誰了。

  陸璿瞭解他這樣的失神是為什麼。長得能看卻沒大腦。的女人是值得研究的,他當然會有這種表情!

  「你有話沒說?」陸璿指著他的鼻子,開他玩笑。「老實說,坦白從寬。」

  「沒有,哪裡有話說。」他裝作沒事一樣,轉回電腦前繼續工作。

  不敢說真話,表示歷練夠、處世圓滑,陸璿又發現他的新優點了。

  「小姐,晚上請你看電影哦!去不去?」有個聲音傳來,乍聽之下活像清朝來的太監,不男不女的。

  清隆,別裝了,我知道是你。」陸璿頭也不抬地回道。「還不快點來工作,你不知道老闆安排我到這個辦公室就是為了監視你嗎?」

  「噢——原來這裡有個女間諜,天啊!」他裝出一種讓人發噱的聲音。「我得趕快工作,不然明天就不用來上班了。」.

  「知道就好。」陸璿也裝出一副狐假虎威的表情。

  「知道就好?」清隆咕噥著在電腦桌前坐下來。

  「那他得資這掉公司一半的員工。」

  「哪有那麼誇張!」陸璿不以為然地回著。

  清隆不再搭腔,但張泓祺笑了起來,那個笑容讓氣氛更加輕鬆愉快。

  一個識時務又有幽默感的人,她又暗自誇讚起他來。

  畫了一下,方志宇來了,她瞥了瞥手錶,已過下班時間了。她存了檔後關機,跟著他回家去。

  四點半,塞車情形不算嚴重,車子往回家的路前進,夕陽掛在遠處,他們就像在追逐即將西沉的落日一樣。

  「小璿,吃完晚飯我們去逛百貨公司好不好?工地在六月十日要動工了,到時叔叔嬸嬸會來剪綵,我想帶你去買些衣服。」方志宇邊開著車邊說。

  「我不要,我衣服多得是。」陸璿謹記父親的教誨,忙不迭地搖頭。

  「純逛逛、打發時間而已,又不是一定要逼你買。」方志宇又說。

  「志宇哥,你為什麼不出去約會?」陸璿故意岔開話題。

  「大家都忙。」方志宇聳了聳肩,不以為意地說。

  他現在要帶她去逛百貨公司叫忙?還是他女朋友忙?情侶見面的時間太少如何維繫感情?會不會是因為她的關係?

  每次他要出門,總是吩咐東、吩咐西,好像她會被突然廈門踏戶的壞人吃了一樣。

  好內疚,他已經三十三歲了,再拖要等到何時……陸璿暗自發誓,她再也不要成為他們的絆腳石。

  「雖然忙,還是要抽空聯絡感情啊!」她又說:「不然你們什麼時候才能結婚啊!」

  「都市生活除了講求效率,還是效率。這和學生時代,沒事坐在那裡傷春悲秋當然不同。」方志宇還是不以為然。

  「沒事才好啊!那樣才有時間約會,也才有心情培養情調。」陸璿「指導」著,但方志宇只是笑笑不吭聲。

  他也許是在笑她外行指導內行吧,但他們那樣子實在不像熱戀中的情侶呀!

  還是……他不喜歡他女朋友?算了吧!志宇哥不是那種需要騎驢找馬的男人,如果不喜歡,又何必和人家窮耗呢?

  那……到底是為什麼呢?唉,算了,不想那麼多了,既然他想去百貨公司逛逛,她還求之不得哩!

  一回到家,陸璿就一頭鑽進廚房把早上買的排骨傑下去燉,方志宇也拿出蘿蔔削皮,一邊削還一邊誇著自己。

  「你看我削的蘿蔔有沒有專業水準?」

  正在掏米的陸璿瞟了一眼,笑了起來。他果真削得不錯,但臉上愉悅的表情,反像是挖到金礦一樣。沒錯,那真的是金礦,一顆蘿蔔一百元,貴得令人咋舌!

  不過,和這兩天中午在飯店吃的雞粥相比,那又是小巫見大巫了。

  一碗三百元,她嫌貴、不滿,可還不是照樣啦了?

  陸璿又拿出冰箱裡的菜來弄,一包豆芽、一片魚,方志宇幫著洗豆芽,她則把魚弄好放進微波爐裡蒸;兩人分工合作,一下子就把晚餐準備好了。

  接著兩人不約而同地上樓去洗澡、換衣服,默契好得像是長期生活在一起的夫妻。更巧的是,陸璿穿著淺藍色上衣,搭配深藍色的長裙;方志宇也換穿了件淺藍色上衣和深藍色的長褲。

  「看起來真像情侶裝。」方志宇審視著彼此衣著說。

  看看他們,連思想都有默契!雖說不是夫妻,起碼兩人該是情侶才對,但是……她什麼都不是。

  「是兄妹裝。」陸璿硬著心更正,替他拿碗裝飯。

  「我看我們出去就告訴別人我們是情侶,然後再說出真相嚇死他們。」方志宇一邊吃飯一邊打趣著。

  「就跟早上那個賈蓮霧的老闆一樣,嘴巴張得大大的好讓蒼蠅飛進去,對不對?」陸璿不以為然地說著。

  「對啊!」方志宇可開心了,眼裡充滿惡作劇的神采。

  陸璿白了他一眼,懶得再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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