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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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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轉而注視亞玻。「我跟亞玟在一起之前就告訴她,我可能什麼都給不起,但是當時她回答我,她不在乎!因為她的回答,我們才會在一起。」 「這不是藉口,人都有感情,就算一開始不在乎,但是當這個人開始付出,另一個人就不應該一直視而不見。」 「算了,」亞玟突然開口說話,語氣很沉重,哀奠大於心死。「算了,反正都已經過去三年,現在他會不會跟我說實話,早就已經不重要了!」 她笑了笑,笑容很心酸。 說完,亞玟就站起來。 「亞玟?」秀賢也跟著站起來。 「其實,就算他不說,我也已經知道答案了。」亞玟怔怔地瞪著前方這麼說然後她調頭走出餐廳。看了發呆的沈傑一眼,秀賢沉下臉.隨後跟著亞玟離開餐廳。 「我真傻.根本不應該找他問什麼話!」離開餐廳後,亞玟對秀賢說:「他就是那樣的一個人,右的時候你會覺得他好善良、好體貼,溫柔得讓人願意為他付出一切!可是那是在不碰觸到他的底線的時候。一旦他想收手,就因為你給得太多,那個時候你就會被他傷害得很深!因為你本來以為他是那麼好的一個男人,好像永遠會為你開放一切,可是到頭來卻發現,結果根本就不是那麼一回事!在他身上受到挫折和失望都不算什麼,他的冷漠才會把愛他的人逗到瘋掉為止! 秀賢沉默地聽著亞玟吐了一口氣。「我真的真的好傻!我明明那麼瞭解他,還有必要再問他什麼嗎?是我太無聊了,我根本就是沒事找事做,才會自取其辱!」「你不要這麼說。」秀賢說:「如果不是我鼓勵你,你也不會這麼做。」 「其實是我自己想這麼做的。」亞玟一邊流淚,一邊對秀賢說:「你的鼓勵只是讓我見他的藉口,是我還不死心,才會搞得自己這麼傷心!」 秀賢走到她身邊安慰她。「好了,不要再哭了。」她從皮包裡拿出紙巾,幫亞玟擦掉臉頰上的淚水。「既然清醒,就不要再當傻瓜了。」 「對,」亞玟強顏歡笑地說:「我不要再做一個傻瓜了!我為什麼要為了一個根本不愛我的男人這麼傷心?我要自立自強,我不要再自欺欺人,從此以後,我一定要快快樂樂的生活才行! 亞玟自我安慰,然後故作堅強地自己擦掉淚水。 秀賢不再說什麼安慰的話-」 男人如果真的想解釋,就不會讓一個女人傷心三年 女人如果真的能清醒,就不會為了一個男人一病三年。 離開餐廳後,沈傑直接到安和路的Lounge bar喝酒。 他不常來這種地方,只有心情不好的時候才會來這裡喝酒解悶。 嘟一嘟一嘟。 手機響了很多聲他才聽到。「喂?」雖然已經有了五分醉意,他的心情還是很差。 「沈先生嗎? 沈傑眯起眼。「你是誰?」這聲音聽起來有點陌生,又不太陌生。 「我是常秀,剛才我們一起在餐廳吃過飯。」 「是你……你怎麼會知道我的電話?」沈傑的態度不會太差.雖然剛才在餐廳裡,為了亞玟的事他們有過爭執。 「剛才你給過我名片。」秀賢回答。 沈傑愣了一下.然後問:「有什麼事嗎?」 「沈先生,你認識陸拓、陸先生吧?」 沈傑突然沉默。 「喂?沈先生,你還在嗎?」 「你問他做什麼?你怎麼會認識他?」他的聲音顯得很驚訝.酒意好像突然消失了。 「剛才我也給了你一張名片,我是經濟週刊的記者,我正在訪問陸先生。」她平靜地解釋。 意識到自己似乎太過激動,沈傑深吸一口氣撫平自己的情緒。「關於那個人的事,你為什麼要問我?」他的口氣還是充斥著濃厚的質疑。 「因為,」秀賢回答:「我曾經在咖啡廳裡看到你與陸先生發生過爭執。」 「咖啡廳? 「對,應該是前幾天的事。」沈傑想起來了。 「你想訪問他,不該打電話找我,應該找他的秘書。」他皺起眉頭。 「我必須找你.因為我想要知道更多關於陸先生的事。」 「你想知道他的事,直接去問他就好了,何必來問我?」 「我已經訪問過陸先生一次,但是有些問題我沒有辦法讓他直接回答我。」 在沈傑開口前,秀賢接下說:「其實今天晚上,你的表現讓我很失望。」 沈傑顯得不耐煩。「你到底想說什麼?」 「上次我看到你跟陸先生發生爭執,以為你是一個有正義感、非常關心朋友和親人的人,可是今天晚上你卻對亞玟很冷漠。」 「你打電話來做什麼?還想罵我什麼?」沈傑的口氣很僵。 「我剛才說過了,我打電話來隻想問陸拓的事。」她直呼陸拓其名。 「我不知道要跟你說什麼。」沈傑沉下臉但他並不準備掛電話。 「你提到在陸拓身邊的女人!」秀賢直接切入重點,「那個女人應該不是沈竹芳小姐。她是誰?是陸拓以前的女朋友嗎?」 沈傑一愣住,半晌後電話還緊緊握在他的手心裡。「你以為能從我口中打聽到什麼?你以為我會告訴你什麼?」他一字一句地說,態度很冷漠。 她笑了笑.對他的態度不以為然。「沈小姐跟陸拓已經向外界公佈訂婚了,不久他們應該就會舉辦婚禮了吧?」 「你想說什麼?」沈傑蹙起眉頭。 「陸先生這個人好像有太多秘密。」秀賢說「我調查過拓朴營建公司的土地資料,有多筆正在進行或者已經結案的土地購案,都是目前不適合開發的公有土地或者農地,甚至水土資源用地只有一筆五年前在三重購入的土地,最近才剛舉行過動土儀式進行開發。土地擱置這麼久的時間齎金不能周轉,對於購地的人通常會造成嚴重的財務問題,不知道陸先生的資金調配是否曾經發生過問題?再者上二重這塊土地於五年前購入當時,這筆土地登記為農業用地,兩年前才通過變更,陸先生怎麼會在三年前就預先知道,農地即將變更為商業用地?這樣的情況實在非常詭異。」 沈傑沉默不語。「沈先生,您在民政局上班應該很瞭解公有土地變更的程序。例如土地必須經過公告才能變更.這中間要經過少則兩年、多達十數年的過程,一家私營財團是否右可能在土地未經公告之前,就購置大批公有或非商業用地留置?」 「當然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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