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沾衣 > 永遠的華爾茲 | 上頁 下頁
三


  白馬見我退後,嘴邊浮起一絲笑,笑容怪怪的,讓我頓時不安起來。

  果然,他一把抓住我的肩,阻擋我後退的趨勢。我運動細胞一向不好,上身忽然頓住的結果是腳來不及收住,然後,很順利的扭到了腳。最糟的是我特意換上的高跟鞋,因為是地攤的便宜貨,我又不習慣穿(其實買來後也就穿了兩三次),結果很酷的給我來了一個跟掌分離——就是說,鞋跟斷掉了啦!

  屋內的人一齊看向我,剛才的鄙視和不屑又回到我身上。我只覺得全身的血液沖上腦部,第一個念頭就是逃,但丟人不能丟份是我們的傳統,怎麼也得裝得若無其事才行。那麼,接下來該怎麼辦呢?把另一隻鞋跟也掰掉,像電視裡面美麗女主角一樣很神氣的把高跟當平跟穿,大模大樣走開?我看了看鞋子,決定還是不要對我的體力有太大自信。那麼……把兩隻鞋都脫掉,反正我也有帶備用的平底鞋——可是今天的襪子前面是補過的耶……平時我倒是不在乎,但現在這麼眾目睽睽的,怎麼可以再丟一次人呢?

  算了,還是一瘸一拐走到儲物間好了,我們這些服務人員的東西都放在那裡,距離不是很遠,忍一下就好。

  我正在那裡思考應對之策,準備走掉,忽然覺得身下一空,竟然被人抱了起來。而那人,當然是一切的罪魁禍首。

  這等類似英雄救美的場景本該唯美無比的,但我這一身衣服實在破壞氣氛,尤其是……

  「啊!」我連忙抱緊他,在他耳邊小聲說,「喂喂,我們制服可是裙子,您能不能……」他的姿勢適合抱那種長裙曳地的美女,我們的制服裙顯然不合要求。雖然我沒什麼姿色,但還不想走光。

  他的反應是將我換了個姿勢抱著,確保沒有走光的可能。

  God!我的意思是讓你放下我耶!你聽不懂嗎?

  顯然是的,我只有任由他抱著,在眾目睽睽下出了大廳。我把頭埋在他懷裡,掩耳盜鈴的想著大家看不到我的臉我就不會太丟人。

  他的臂膀很有力,想來應該常常有運動;胸膛很結實,適合讓人依靠。第一次和男性如此貼近,幾乎能聽到他的心跳聲,我愈發的緊張起來。腦子暈成漿糊,失去了判斷能力,也不知他要把我帶向何方……

  不知何方……啊!等等!

  「我帶了鞋子,在儲物間。」不習慣高跟鞋的人自然要準備鞋子隨時更換,我一向考慮周全。

  找人開了儲物間的門,管家似乎很放心這位白馬,讓他和我單獨呆在儲物間——真是!東西丟了可不是我的責任哦!我匆忙從一堆雜物中找到我的包包,從裡面抽出我的布鞋,把腳上的高跟鞋氣呼呼的丟在地上。

  白馬就這樣看著我穿鞋,讓我覺得沒面子到了極點。

  哼,看什麼看,還不是你害的!我在肚子裡小聲的罵。沒事找你身邊那些鶯鶯燕燕就好啦嘛,貪什麼新鮮啊?看我這種穿著制服的服務生很好玩是嗎?

  這種人的心理想也想得出,和那些「高貴典雅」的公主跳舞跳膩了,正好看到角落裡面的青澀服務生,一時新奇去逗小女生。這年頭的白馬王子已經習慣了高高在上,而且都深受古龍先生教誨,深諳「女人說不是就是是說是就是不是」的道理。如果偶爾遇到對他們不屑的人,一定是欲擒故縱為惹他們注意的,即使他們不知道真正的拒絕也是「不」。

  我可不想惹誰注意,更沒有心情研究語言學中否定和肯定的區別,即使我修過Linguistics(語言學)。我穿好鞋,拿起我的東西轉身就要走。

  「小姐……」他叫我的話終止在我回頭的瞬間。

  「哦,對了,垃圾忘了帶走,不好意思。」我都快走到門口了(說來這儲物間也真小,勞工果然是不受重視的),想起這一點,連忙回身找我扔在地上的高跟鞋,找到一隻完好的,另一隻壞掉的呢?

  「忘了鞋子的灰姑娘,可以請教你的名字嗎?」他問,手裡拿著我的另一隻鞋子。臉上的表情在我看來就是嘲笑,嘲笑我這個穿著制服和劣質高跟鞋的「灰姑娘」。

  我憋了半天的火終於控制不住了,皮笑肉不笑的說:「這位不知名的王子,你是想用那只鞋到處通緝我嗎?」

  格林童話中,半夜十二點鐘聲響起後,灰姑娘為怕變回原型而逃跑,卻記得留下一隻鞋子好讓王子有跡可尋。而王子不認人只認鞋,只能以這只鞋為誘餌引出另一隻鞋——嗯,錯了,是引出灰姑娘。但是我確定我的腳尺寸正常,應該不會發生全世界都沒有人穿得上的這種慘劇——況且我穿著它也有些彆扭呢……說不定別人穿來會比我更合適。

  「是啊,否則我又怎麼找得到你呢?」那位王子說。

  我的假笑漸漸擴大,把那只完好的高跟鞋連著塑料袋一起扔到他面前。

  「王子,現在Cinderella把你暗戀的鞋子送給你,你就不用天南地北的找了。謝謝我吧!」

  王子愛上的當然不會是辛蒂蕾拉,而是那只漂亮的玻璃鞋。既是這樣的話,我幹嘛不成人之美呢?反正這雙鞋我註定是不會要了,就送給他好了,順便祝他們幸福美滿。

  他瀟灑的笑容漸漸凝結,一直維持風度的臉上現出了一種極其怪異的表情。我甩也不甩他,大踏步的走開。

  別以為所有人都希望在舞會上與王子共舞,然後一起fall in love。灰姑娘至少也要穿上禮服和玻璃鞋才行,我只是宴會上的制服路人甲。

  王子啊,你的眼鏡度數有待加深。

  二·麻雀變鳳凰的經典場合:公司

  知道老闆會怎樣的大發雷霆——我才不信那匹白馬會和老闆說是他請我跳舞的,不是我玩忽職守,也知道同事間的蜚語流言會傳成怎樣的不堪,第二天我是懷著很輕鬆的心情去餐廳的,因為我已經決定不幹了——反正期末考快開始了,等考試結束,我就要接著為我的工作而奮鬥了。將來的前景和眼前的利益哪個重要我還是分得清的,更何況這種剝削人不償命的餐廳和喜怒無常的老闆我早就受夠了。

  「小雨,老闆找你,你小心點。」吳梅擔憂地告訴我,我回給她一個大大的笑。只是有些對不起她,她是我在這裡唯一的好朋友,我走,不舍的人就只有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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