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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夫人說得正確,方的性格可愛知足,懂得退一步想,所以他是個快樂的人,自身快樂,也令人快樂。

  換了別人,就會貪婪,短短四十五天,不不不不夠,希望有四百五十天,四百多天過去,希祈四千五百天,到頭來還不是一場春夢,到頭來還不是席終人散,還不是傷心失望。

  有什麼是會陪我們老死的呢,沒有。早日想穿了,早日脫離苦海。

  我對方說:「我們在一起的確開心,但願回憶長存。」

  他用手指替我劃去眼淚,「聽聽這首老歌,從我祖父談戀愛時直流行到現在,叫十二個永不。」

  「這些迷人的歌曲,真叫人死而後已。」

  「你也喜歡?我愛煞它們。」

  他把我帶回座位,小桌子上燭火搖曳,他握緊我的手。

  「真想同你結婚。」

  「不想連累你。」

  「非卿不娶。」

  我忍不住笑,「你?」

  他假慍,別轉面孔。

  「本性難移,我走掉第二天,你就捧著巧克力好去尋找新歡了。」我說。

  方很認真的說:「時間可以證明一切、你只要問一問你母親,便可知詳情。」

  我心底一寒,「我們不談這個。」

  「好,我同你到蓬萊仙境,共渡剩下時光。」

  「那麼愛梅呢?」

  「帶愛梅同去。」

  我狠下心,「好的,跟你走。」

  他令我撇下丈夫子女,到天涯海角去享樂。

  我竟是個如此不堪的女人。

  但無論是誰,總有權抓住快樂吧,為著一生中些微的,可遇不可求的快樂,犧牲其他,也值得原宥吧。

  我們幾乎空手就離開雙陽市,抵達迷失湖。

  湖濱有一間小小舊旅舍,一岸花樹,湖上有天鵝覓食。宛如世外桃源。

  旅舍主人衷誠的歡迎我們。

  別看旅舍外表朦蔽,這裡有最香濃的龍蝦湯、最甜美的香檳酒、最完善的遊戲裝置。

  我們三個人什麼也沒做,有時泛舟湖中,瞇著眼睛,我躺老方腿上,愛梅躺在我手臂上,人迭人就過一個下午。魚絲不住抖動,分明有魚上鉤,但我們不去睬它。

  愛梅獲得極度安全感,似只小動物般熟睡,呼嚕呼嚕。

  我說:「可惜不能多陪她。」方笑說:「幸虧你曾陪過她。」

  這就是樂觀與悲觀之分別。

  「她永遠不會忘記你,」方說:「將來她情緒低落之時,你會成為她的支柱。」

  「是的,她的確記得我。」

  母親曾無數次提及這位無名女士,視她如神明及偶像。

  「愛梅懂事的時候,要不要我把真相告訴她!」

  「不。」

  「我該怎麼說?」

  我沉默。

  母親一直不知道我即是她女兒,那意思是說,沒有人來得及把真相告訴她。

  方中信沒等到她長大懂事,已經不在人間,而那位先生與夫人,當然更是保守秘密的能手,是以小愛梅不曉得我是誰。

  方中信說:「生命只需好,不需長。」

  從前不會明白這個話,現在如同身受,我點頭。

  他又問:「回去之後,怕你會寂寞。」

  那是一定的,雖沒有開口,眼睛也露消息,他並不擔心自身,忙著安慰我,「好歹忍耐一下。」

  我淒酸的低下頭。

  「或者你可以與他詳細的談談,使他明白你的需要。」

  「他並不關心我的需要,我怎麼同他談?」

  「陌生人也可以同陌生人談話呀。」

  他真天真。

  「你會同莉莉談話?」我反問他。

  「怎麼不會,是她嫌我不夠正經,與我終止來往,跟了別人,你以為我在情場無往不利?並不見得。她與新朋友在一起不愉快,時常打電話來訴苦,你不會介意吧。」

  「不,我怎麼會小器。」

  他鬆口氣,「每次都捏著把汗,除了你之外,女人太麻煩。」

  那不過是因為他喜歡我,所以在他眼睛春出來,我沒有缺點,只有可愛,其實那麼多女人當中,我最討厭。我最麻煩,臨走還要把一個五歲的孩子託付給他照顧。

  我說:「這次回去,別的也許可以忍耐,吃慣了巧克力,可怎麼辦。」

  「多帶點走。」

  「我不認為可以。」

  「那麼現在多吃點。」他總有辦法。

  「當然。」

  「陸宜,我怕我會想你想瘋掉。」他留戀地凝視我。

  我不敢出聲,因為我連想念他的權利都會被剝奪,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已經自幼受到干涉,現在連思想的自由都失掉。

  「陸宜,別不高興,看這輪月色,專為我們而設,你見過這麼銀白圓大的月亮沒有?」

  不,我沒有見過。

  認識方中信之後,發現許多從前未曾注意的事物,都震盪心扉,這些從前認為微不足道以及瑣碎的小事,如今成為生活情趣。

  他打開一重重深鎖的門。使我見到奇花異卉,以及整個美麗新世界。時間太短了。

  園子裡晨間燦爛的花,至傍晚已落滿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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