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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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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得意洋洋,安然脫難。 他說:「謝謝你。」 我也一句回去,「不客氣。」 這次他端詳我良久,說道:「你好像不知道自己長得好看。」 「我不知道你說些什麼。」我沒好氣。 他籲出一口氣,「不知道更好。」 「你打不打算幫我尋找家人?」 「你連他們名字也不知道。」 「我母親叫鄧愛梅。」 「你叫我怎樣辦,在報上登則廣告:『五歲的鄧愛梅小妹妹,請注意,你二十六歲的女兒急欲與你會晤』?」 「諸如此類。」 「嘿,你真是天才。」 「今天你亦不用上班?」 「我去了誰陪你?」 「不用你,我想自己出去溜躂。」 「當心當心當心,迷路怎麼辦?」 「我已經嘗到最可怕的迷路,還怕什麼。」 「我們再談談巧克力的製作。」 「今天不想說這個。」 「好好好,我陪你出去。」 「不要你。」 「我遠遠跟在你身旁好不好,絕不打擾你。」 他對我倒是千依百順。 我出門緩緩散步,天剛下過雨,仍然悶膩,最好馬上洗澡,但是洗完之後不到一會兒又打回原形,好不討厭。 方中信遵守諾言,遠遠在後面,並沒有跟上來。 前面斜路上有一大群孩子迎上來,他們穿著一式的制服,活潑潑的笑著,年紀自十歲至十多歲不等。 一定是學生,他們每天集中在一個地方受教育,不辭勞苦,為求學習。 但他們看上去居然還這麼愉快。 一定是因為年輕的緣故。 年輕真是好,太陽特別高,風特別勁,愛情特別濃,糖特別香,空氣特別甜,世界特別妙,一點點小事,都能引起驚喜、慨歎、歡樂。 年輕人沒有一天不笑上十次八次,煩憂那麼遠,生活是享受,沒有什麼了不起的事,跌倒若無其事可以再爬起。傷口痊癒得特別快,錯誤即刻改,做對了拍掌稱快,可就是那麼簡單。 五十年前的年輕人與我們這一代的年輕人,並沒有什麼分別。 看到他們明亮的眼睛,光滑的皮膚,真不相信自己也年輕過。 我歎口氣。 母親曾說過,她幼時穿的校服,是一件淺藍色的裙子。 她念的學校,叫華英小學。 我住腳,大聲歡呼。 「華英小學——」我揮舞雙手,找到了,就找到了。 途人紛紛向我看來。 「幹嘛,幹嘛。」方中信喘氣呼呼追上來。 「往華英小學去找鄧愛梅,快。」 中學的教務主任為我們查畢業生名單。 鄧愛梅……一直翻查都沒找到。 方中信問:「小學要七歲才入學是不是?」 校方稱是。 我立刻知道因由,要兩年後鄧愛梅才能夠資格做小學生。要找的話,兩年後才來差不多,唉。 「慢著,」方中信忽然聰明起來,「貴校好像附設幼兒園班。」 「不錯,」主任問:「但你們查五六歲的小孩幹什麼?」發生懷疑了。 我連忙說:「這是我失散了的親戚,我奉家長命來尋找。」 他進去好一會兒,大概是去請示上司。我與方中信焦急的等。他出來了,「校長說未得家長同意,不得隨意把學生地址公開。」 「這不是公開……」 但他已經擺出再見珍重的姿勢來。 方中信拉拉我衣服,我隨他離開。 「從這裡開始就容易了。」他說。 我呻吟二聲。 「又怎麼了?」 「鄧愛梅才念幼兒班。」 「真的,你最好有心理準備。」他笑。 「五歲的孩子連話都說不清楚。」 「你開玩笑,你們那代的孩子特別蠢。」 「你們的五歲是怎麼樣的?」 「能言善辯,主意多多,對答如流,性格突出。」 嘩。不知我母親是否這樣的一個孩子。 「你真幸福。」他忽然說。 我,幸福?這方中信每十句話裡有三句我聽不懂。 「你可以親自回來尋根,試想想,多少人夢寐以求。」 我不敢想。 「家父是個花花公子,」好像他是正人君子,「不務正業,祖父可以說是直接把生意交在我手中才去世的。他的奮鬥過程,我一無所知,他守口如瓶,他的箴言是:得意事來,處之以淡,失意事來,處之以忍。」 咦,有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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