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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如意這個人就是反應快,看到一部尚彼貝蒙多的偵探打鬥片,她說:「外景是巴黎右岸。」然後她說:「呀,打到戲院文場那間拉法葉百貨公司去了。」她是非常絕的,仿佛巴黎是她的老家,如數家珍。聽說這幾年英國的夏天也熱了。我與如意一向不知道英國的夏天是怎麼一回事。我們在夏天從不留在英國,老是開車到巴黎,然後整個歐洲逛,好笑的是我與她兩個人始終拿著香港綠色,「底面共四十四頁」的身份證書,沒有國籍,事事要申請入境出境,兩個人都甘冒這種麻煩,因為申請做別一國人更麻煩。我們一點國家民族觀念也沒有,只是怕麻煩,因此沒有自卑,也沒有優越。如意有很多地方跟我很像。旅店沒有借雙人房,他們外國人常常以為咱們是兄妹,一有一次在瑞士,如意用法文說:「他是我兄弟,可是我比他大,他是我弟弟。」大家也相信她。

  她是很有趣的。我們一定去過上十次的巴黎,一有煩惱馬上收拾東西去巴黎,那是解決煩惱的根本地。要不就回香港,某一年我回香港,她去了佛洛列達洲,她很懂得花錢。

  看完了電影,沒有人建議會喝咖啡。我自動提出要代送菲麗斯。美麗他們不反對,菲麗斯也無所謂。可是美麗他們兩個人一走,我馬上請菲麗斯去喝點東西,她答應。

  我解釋:「四個人太多了,不好講話。」

  「三個人已經太多了。」她笑,「我不是不知道,但是住在青年會,可悶得慌,天氣又這麼熱。」

  「府上是美國哪一州?」我問。

  「我是紐約人。」她有點驕意。

  「啊。」我說:「不錯的地方。」

  「你去過吧。」她問。

  「不能再去過,只停了三天。」

  「是遊客。」

  「你是美麗以前的男朋友?」她問。

  「不是。」我說:「普通朋友,」我真是她的男朋友,她就沒球麼大方了。」

  「她叫你什麼?什麼叫『香瓜」?」菲麗斯問道。

  我的臉忽然紅了,不答,只是喝咖啡。過了很久,我跟菲利斯說:「我送你回去吧。」

  我付了帳,諸位如果以為外國女人會得與男人造付帳的話,諸位一定是發了神經,不懂得市面也,目前全世界最闊的人是香港人,香港人中最闊的又是我這種沒有家累的男人,所以連外國男人也知道行情,不會與我爭的也。

  我把菲麗斯送回青年會,我問:「可喜歡香港?」

  「太美太富足,難以形容,一隻手錶才廿塊美金;真不枉此行,不後悔節儲了這些日子。」

  「過了暑假,還是要回去的啊?」

  她遲疑一下,坦白的說:「如果有人娶我,就不回去了。」

  我笑一笑。天下老鴉一般的黑,我早說洋婆子更難纏。在英國也是,老實說,略略有點資格的,還不肯泡黃皮膚,三教九流的洋女一見面就把華人當瘟生,動不動要結婚跟了來東方,脫離他們那個不見天日的國度。

  我當下客氣的說:「從那裡到這裡,只怕你不習慣。」

  「怎麼不習慣?偏偏香港人居然還有崇洋的味道,男人來更好。」

  她真厲害,我略覺不快,向她道別。娶外國女人?如果有機關槍架在我脖子上,我還真的娶了,但是不到那個緊急關頭,卻絕不加以考慮。我老覺得娶洋人或是嫁洋人都是下下策——誰會糟到那個地步,一不生麻瘋,二不患梅毒,怎麼會在本國找不到物件?隨便一點也就是了。娶了外國人,那是一生完了……怕連紅樓夢都沒聽過,那我多吃虧,我是會看莎士比亞的。美國女人更糟,怕連莎士比亞都不看的……

  也許看海明威罷。

  還是如意好。想起如意,便會睡不著覺。

  有時候會這麼寂寞……真的,除非找一個好的伴侶,天天把一切芝麻綠豆事告訴她,公司裡發生了什麼事,電影不好看,哪本書值得一讀,什麼都告訴她。要不就只好寫稿,不騙你,你看報上那麼多的專欄,那些人就天天告訴讀者,他們幾時上過廁所,幾時又吃過飯,是些什麼菜式,因為男朋友難找,所以報上寫稿的女人越來越多,雖然讀者相高遠,但讀者們是可愛的、溫和的、懶洋洋的,不會為了三毫錢買一張報紙而痛駡某一個作者。他們是這樣的容忍,在報上找著合適他們的稿子,真是一群美麗的好人。

  我也愛看報紙。看到好的都記下來,又查看作者的名字,看到不好的頂多一笑置之。像一個遊客,到了劍橋,便嫌那些校舍舊,其實不算舊了,牛津的更舊。我記得那時候到牛津開會,如意對我說:「那廁所前面石塊地上居然有淺淺的兩個腳印,想必是人人的腳都擱那兒,擱久了石頭上起印子,真可怕。」是有點可怕,但是一間大學要這麼可怕還不容易,可是那遊客因為認得報館老闆的小姨的過房娘的阿嬸的奶媽之故,拉扯上點關係,那遊記也就登在報紙上,非常威風地,白紙黑字,咱們做讀者的,看好還是不看好?看抑或不看,這倒是個問題。

  如意是個可愛的女子,真的,她真是獨一無二的,她脾氣不好,但是她有強烈的幽默感,越是對陌生人,她越和藹。

  她是個特別出眾的女子。我是真的愛她,一種老夫老妻式的感情。好像結婚已經八十多年,不再同床睡覺的那種感情。

  我愛她。

  此刻我如果見到她,我會說:「如意,我的生命悶得透頂,我忙著捉雞,人們忙著捉我,所有的雞是一樣的,所有的人也一樣,結果我便覺得悶,但假如你來馴服我,便好比太陽照在我生命中一樣……」這是抄來的,這是狐狸對小王子說的話。不算數。然而好的情書都是抄的。

  這本小王子是某個夏天,我和如意在巴黎和裡路買的。

  我們在旅行的時候什麼都買,箱子像垃圾崗一般。有一隻尚可多的瓷碟,就是這麼被壓碎了,六十多個法朗。

  結果我到天亮才睡著覺。

  不過上班還準時,頭一個電話是那洋文人打來的,我拿起電話,「喂」的一聲,那邊要打宋家明,我覺得這女人的英文好難聽,不知道哪一家學校學出來的,正在想,女人已經報上名來,說:「菲麗斯。」

  我說:「啊,早。」心裡想,乖乖不得了,找上門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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