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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我只能算是她的朋友。她努力的讀書,進的是劍橋語言系,中英文是毫無問題的,法文與德文一流,日文俄文也懂得點,拉丁與希臘文成績也好,此外還抽空研究美術,網球游泳騎術也過得去。總而言之,她有資格做一個貴夫人。如意穿起輕紗夜禮服來比一般電影明星的氣派是好得多多了。

  我們相見的最後一晚,如意開著一部黑色的林寶基尼愛斯百達來的。身上披著一件銀狐,益發襯得一張臉像白玉一般。車子與皮大衣都是一個男人送的。

  她並不如意,臉上沒有什麼笑。

  我看看她,也看看她的車子。

  她問說:「咱們畢業了,聽說你決定動身回家?」

  我坦白的說:「我最恨移民,死賴在人家國度裡不走,我是一定馬上回家的。」

  「你回香港?你能忍受香港那種半中不西?你回臺北?能夠忍受黃色電影當前奏的國歌?你回新加坡?你能忍受他們叫國語為華語?」

  我說:「可以眼開眼閉。」

  「我也可以留在英國開眼閉。我做人除了讀書之外,一直眼開眼閉。父母去逝的時候,我才十二歲,若果省事一點,也可以跟了去,免得零零碎碎的受罪。既然活下來了,若果認真,是不行的。」

  「你是要結婚?」

  「是的,那人比我大二十五歲。因為他兒子跟我差不多大,所以他不願意把我們的事公開。我也樂得安靜,不然剛避開了自己家裡那一班人,又得伺候他家裡的人。現在好得多,錢,他有的是,我是不必但心了。」

  我問:「你快樂嗎?」

  如意笑了一笑,「什麼是快樂?你看小李子他們快樂嗎?他們自己頂樂,我倒是很可憐他們。」

  「你……難道不想念家人?」

  「我想他們有什麼用?他們要想我才行呀。回了家,他們又不懂劍橋牛津,能夠派我用場的,叫我做這個做那個,我做小妹,犯不著替他們做。覺得我沒什麼好利用的,嫌我礙手礙腳,我回去做什麼?」

  我們倆靜默了很久。

  我說:「我是……很喜歡你的。」

  她淡漠的說:「這話我聽了多少次了。我相信你是有誠意,但是有誠意又怎麼樣呢?這些對我不合用,我不想利用你人家有老子娘姊姊姊夫奶媽姑婆一門子的人撐腰,我有什麼我一開口就是錯,不開口也是錯。大學生問魯迅:『我們年青的一代,應該爭取什麼?』魯迅答:『要先爭取言論自由,然後,我再告訴你們爭取什麼。』什麼是安全感?錢是安全感。你別瞧你那班朋友,我還沒看不起他們,他們先要看不起我,放著三叉八卦的那些老婆們不管一下,專門斜著眼批評我,真是奇跡出現,老婆倒是自家的好了,再不上臺盤也還是美的,王八對上了綠豆,你喜歡我沒用。」

  她一直是笑著的。那時候紛紛的落下了雪。我想告訴她我愛她,我願意娶她為妻,咱們到一個寂寞的地方去,終老一生。

  天下這麼大,總有一個角落可以避開這些男人女人,總有一個地方聽不見麻將聲,打兒子罵老公的聲音,我與她總有辦法可以逃得遠遠的。

  但是我沒有出聲。

  雪紛紛的落在她的銀狐大衣上,我們很客氣的的擁抱一下,分了手。

  她開走了她的跑車。

  據說她住在倫敦附近的雪萊,旁邊住一個著名的歌星。後來我不知道如意怎麼樣,既然有了錢,生活就容易過。我沒有她聯絡過。這裡要說的,可不是如意的故事,而是如何揀老婆的故事。

  後來我們分了手,我回了家,找到了工作,數年內升了好幾級。

  我有點心裡變態,喜歡欺侮手下的英國人,常常把他們的報告狠命的扔過去,喝道;「改過!」不知為什麼,實在讀書的時候也沒受過他們什麼氣。氣是哪裡都受的。

  相信英國女皇也多多少少的受點氣。

  父母覺得我是結婚的年齡了,便給我介紹女孩子。

  我不反對盲婚,盲婚是好制度。婚姻成功,歸功自己的努力;不成功,可以怪媒人、介紹人、父母、女家、社會,離了婚也心安理得,而且相親的時候可以看到許多怪現象,看不中可以不娶。自己去揀老婆,勞神傷財,纏住了甩不脫,叫天不應喊地不靈,媽的,一輩子就完蛋了,人又沒有幾輩子好活,坑死在一個蠢女人的手裡,說什麼也划不來,簡直對不起祖宗十八代,還是相親好。

  所以當母親說:「替你介紹女朋友吧。」

  我大大聲,來不及的說:「好呀!」

  嚇了父親一跳。這年頭的父母,下意識希望子女叛逆,以便他們到處訴苦,引以為榮,可是我一向是個乖兒子,讀書沒出過毛病,又不軋姘頭,到頭來,居然同意相親,父母能不吃驚。

  他們給我介紹的一個女孩子,叫凱莎玲是讀商科的,七八個月內學了些打字速記的東西,是女秘書,還沒有做花瓶的資格,花瓶也不是容易當的。

  她長得不難看。我對女孩子相貌並不苛求,櫻桃小口、汪汪的大眼睛往往看上去很俗氣,女孩子的五官最主要是配搭得好,使人看上去自然舒服。這個凱莎玲眼睛太大了一點,有點凶相的活潑,說不到十句話,便吐吐舌頭。她不討厭,但是我不欣賞這一類型的女子。在另外一個男人眼中,或者可以一見鍾情,我不過與她客客氣氣的吃一頓飯,反正這頓飯是我們家請的,她又沒損失。再說我頂不喜歡女秘書,做這種工作做久了,沒意思,跟空中小姐一樣,完全不需要用大腦,等於一部簡單操作的機器,就因為工作時不需要費力,所以空下來就好高騖遠,想入非非。

  這凱莎玲說著一口廣東英語,我敷衍著她。我是一個十分虛偽的人,對誰最客氣,就是最看不起誰,這凱莎玲不大會得看人臉色,有點鈍。

  她身上穿一襲日本時裝,因為個子極矮,所以看上去比真實年齡小了一大截,對著這樣的女子,我覺得我不是男人,因為她不像女人。

  我們吃飯挑在一間夜總會,大概是方便我們跳舞,可是從頭到尾我沒有請她出去舞池。

  我與如意也沒跳過舞,大家是學生,沒那麼多的時間與金錢。我不知道她現在如何,畢竟她是我唯一傾心的女子,她美麗,走出來一派風流的樣子,臉上那種含蓄的表情,看得出她不如意的地方。

  這個凱莎玲比起她是幼稚園程度,小家碧玉,但是沒吃過什麼苦,也沒有資格吃苦,坐在井中,觀著她那一方天,非常的開心,她根本不知道世界有多大,可以學的東西有多少,她什麼都不曉得,所以在打字機與速記本子裡,她是一個快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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