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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我眼睛紅了。「不是千金小姐,也不是我的錯!」

  媽指著我。「你——你!」她猛然嗆咳起來。

  大媽慌忙地問:「你怎麼了?不舒服?」

  我連忙走過去看她,媽一手推開我。

  「就氣死我了!」她哭了起來。「生子女幹什麼?」

  我僵在一旁。

  大媽說:「唉,這件事慢慢談吧,沒關係的。」

  媽卻向她訴苦:「你不曉得,現在我靠她,她眼中哪兒還有母親呢?」

  我聽了心中很氣,於是一回頭就走。

  「阿絹!」

  是大媽在背後叫我,但是我沒有回頭。

  我匆匆忙忙的下了樓,心中越來越氣。

  要我嫁人?嫁一個水手?為什麼?為什麼?

  難道我註定便不可以有較好的機會?

  這一切都是註定的嗎?註定我要這樣?

  大媽在我後面追了上來。「阿絹!阿絹!」

  我站住了,慢慢的回轉頭來,看著她。

  「回家去吧。」她說:「別惹你媽生氣。」

  我低下了頭。「我要回去做工了,不回去。」

  「你今天下午放假,做什麼工啦?」大媽問。

  我不出聲。

  「回去吧,我們不提那件事就是了。」

  「大媽,你為什麼會想到這種事的?」

  「又不是我的主意。」大媽不樂的說。

  「不是你提出來的?」我有點意外。

  「我為什麼那麼多事?你倒來怪我。」

  「那麼是誰的主意?」我問大媽。

  「是你媽!」

  「媽?」

  「是的。」大媽說:「是她先提出來的。」

  「為什麼?」

  「當然是想你好好的嫁個人,也不用辛苦了。」

  「嫁人?我惹媽討厭了嗎?她要把我嫁出去?」

  「不是這個意思,嫁人又有什麼不好?」

  「一個人總得靠自己,靠別人有什麼用?」

  「靠丈夫是天經地義的事。」大媽說。

  「靠得到是好,靠不到豈非更慘。」

  「唉,阿絹,你怎麼說這種話?」大媽說。

  「這是事實,多少女孩子嫁錯了人,弄得要死不能,要活不得的,不如一個人來得乾淨。」

  我冷著臉。

  「你抱定主意,終生不嫁了?」大媽問。

  「那也沒什麼稀奇,大媽,你也沒嫁過。」

  「話雖然如此說,但是你媽與你的想法不同。」

  我不出聲。

  「阿絹,你一定另有主意,告訴我聽。」

  「沒有。」

  「另外有了男朋友?」大媽試探地道。

  「沒有。」

  「那是為什麼?女孩子不愛交男朋友?」

  「大媽,」我無可奈何的說:「回去吧。」

  「是呀,站在馬路上算什麼?」她笑道。

  回到家裡,我一句話也不跟母親說。

  一個水手。然後生一群孩子,個個眼淚鼻涕的,吃不飽穿不暖,永遠做下等人,爬不起來。

  我不想這樣。

  媽也太過分了,一個水手能有多少收入?

  她就貪圖人家,想去靠人家,太沒出息。

  她不該利用我,我情願做傭人,做一輩子。

  但是媽不該叫我嫁給一個我不喜歡的人。

  飯後大媽回去了。

  媽看著我收拾碗筷,到廚房去洗,她跟了來。

  「媽,」我說:「你回房去躺著吧,別動。」

  「看你的手,都做粗了。」她忽然說。

  我沉默了一會兒。

  「媽,」我說:「嫁給水手,也是得做。」她呆了一呆。

  「而且沒有薪水,甚至可能吃力不討好。」

  她說:「阿絹,你怎麼會這麼說?」

  「這是事實,媽,我覺得現在很好,你別再想這想那的了,好不好?」我揩幹了手。

  「嫁了過去,你會有自己的家了。」媽說。

  「這裡也是我的家。」我說:「不是嗎?」

  「可以有人照顧你。」媽又說:「對你好。」

  「我自己對自己好,我自己照顧自己。」

  「阿絹,見了那個男孩子再說,好不好?」

  「我是不願意,如果你要,好吧。」我說。

  「阿絹,媽不會為難你的。」媽說。

  「是的,我知道。」我看她一眼說。

  媽總算有點滿意,我暗暗的在為自己的命運傷心。

  我還是默默的每天工作,像我們這種人,生來就工作,沒有安定的份,有得做就好了。

  事情是很奇怪的,生在有錢人家裡,便是少爺小姐。

  生在窮家,便該是下人婢僕,命運似乎不由自主。

  我不是在埋怨,但是身不由己的時候太多了。

  為什麼少爺是少爺,我是我?我們之間隔得這麼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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