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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


  忽然我發覺與世傑相處非常不快,簡直「不可多說一句話,不可走錯一步路」。

  我挽著啤酒杯問自己:你真想嫁世傑這種人?只為了生活安定?真為結婚而結婚?我自己都呆住了。

  我本是自由奔放的人,相當個人主義,我可不可以一輩子遷就世傑?況且他也不見得立刻要娶我,放棄其他的女孩子。

  阿良問:「在想誰?男朋友?」

  我笑。「阿良,你認識我也有一兩年,我是不是那種人?我是個心腸如鐵的職業婦女。」

  阿良凝視我,「是嗎?在我走之前,我要好好看清楚你。」

  「走?我吃一驚,「你走到哪裡去?不在公司做?另有高就?快說個明白。」

  「不不,」他仍然是那個誠懇的笑容,「我一家不過是要移民到加拿大去。」

  「移民?為什麼?」我問:「有什麼好處?」

  「也不是說好處不好處,香港太擠逼,太緊張,不要想像十年後如何,目前已經吃不消。」

  我不以為然。「一走了之?我不希望這麼做,稍有自尊心的人都不願寄人籬下,華僑是最最可憐的。」

  「可是香港也不過是殖民地。」

  「到底是中國人的土地。」我辯說。

  他搖搖頭。「不,華僑並不可憐,事在人為,各人做法不同。」

  我瞪著他,含笑說:「年紀輕輕,充滿逃避思想,不肯在香港面對現實,好好競爭,到那種北大荒去一日謀三餐,苦死人。」

  「是,」他承認,「香港充滿機會,但我個性不喜競爭,我喜歡隱逸安樂的生活,閒時公園散散步,看看電視,抹抹車子,做一份收入夠用,並且自己喜歡的工作,如此而矣。」

  我默然。他真是坦白。如果世傑也肯把他心中的事告訴我就好了。認識世傑半年,我沒有收過他半件禮物,也沒有得到過任何應允,我其實連做他朋友的資格也沒有,我不過是一個永遠等他電話的女伴。

  我很為自己不值。但是誰叫我有弱點叫:虛榮。

  這次我忽然想得水晶般清澈。

  「你很反對吧?」阿良問:「我知道你會覺得我沒出息。」

  我搖搖頭,「阿良,各人的興趣不一樣,我有什麼道理干涉你?」

  「我比不得你的男朋友,他年輕有為,在社會上地位爬得很高,而我不是,我只是一個平凡的人。」

  我怔一怔。「你怎麼如此說?阿良,況且世傑並不是我的男朋友,他女朋友多得很。」

  「他女朋友多得很?」阿良無限詫異,「有你還不夠?我覺得你是最最好的。」他衝口而出。

  我呆住。阿良漲紅了臉。

  世傑永遠不會對我說這種話,他的精打細算,他的慎密,他不做任何對他無益的事,世傑太生意眼,太清醒,當然,他不介意缺乏生活情趣,但是我跟他過日子,同樣地犧牲,就不值得了。

  我決定與世傑停止來往。因循對他不好,對我也不好,我如果一直以他的女朋友身份出現,拖下去拖下去,有啥意思?

  罷罷罷,我把自己的虛榮估計太高,我情願做個窮希僻士也免得精神痛苦。

  我喜歡穿平底靴子,牛仔褲,坐在公園當中吸煙,看天上白雲飄過,看秋葉落下。我真是個胸無大志的女人,根本沒心思高攀人家去做闊家少奶奶。

  阿良說:「你倦了,有點心不在焉,我送你回去吧。」

  我把啤酒喝完。「你什麼時候離開?」我看著他。

  「我會想念你的。」他說:「我們同事好多年了。」

  「謝謝,能夠被想念總是好的。」我說著也不禁有點茫然。

  「如果你路經加拿大,會不會來探訪我?」他問我。

  我搖搖頭,「我很難會到那地方去,我只喜歡歐洲。」

  「如果我寄飛機票給你呢?」他問。

  我嚇一跳,「我們不會有這種交情,機票說貴不貴,也是一筆錢,心領了。」

  阿良又說:「我會想念你的。」

  我拍拍他膝頭,「我們走吧。」

  回到家,我的感覺極佳,隨即有點擔心,我一直不知道坐對面的阿良心中會有這麼複雜的念頭,很明顯地他對我有意思。

  他是一個好人。

  一個好聽眾。

  很遷就我。

  與他在一起,大大小小事我可以作主,點菜、喝咖啡、買東西。阿良對我實在很好,甚至買一個飯盒,也照顧到我,我一直以為我們是同事,現在他要走了,心事也說明白,選擇在我。

  我把選擇放在眼前:

  (1)世傑。我不愛他,他不愛我,但是基於兩個人的現實需要,結婚也是有可能的。我可獲得做建築師太太的榮幸。
  (2)阿良。跟他到加拿大小鎮去過沙漠般日子,但志趣相若,未來不可蔔,他不會令我餓肚子。

  我歎口氣,兩個選擇都不高明,但又有什麼辦法?睡吧。

  星期日。世傑沒音訊。世傑大概與黃金女郎重修舊好。我不覺得奇怪。她比較配他。」

  我獨自在房中練習。一個星期沒見世傑,他並無交待一句。由此可見半年交往不值一文。

  倒是阿良打電話來找我。

  「問候你,」他說:「沒出去?」

  「呵,沒有。」我說:「你好嗎?」

  「能來看你嗎?可以到你香閨來稍坐?」

  我心情不大好。「改天吧。」我還在笑,「星期一見。」

  「星期一是公眾假期,我們不能在寫字樓見,你會出來見我?」

  我實在有點感動,我必需要報他「知遇之恩」,現在的男孩子怎度肯對一個普通的女子如此懇切?

  我說:「星期一,請早上十時到我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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