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偷窺 | 上頁 下頁


  回到酒店,把那張速寫藏在箱子底下,非常寶貝的樣子,他真的畫並不是這樣的,這不過是為遊客而作,六十法郎一張的貨。

  我又微笑了。

  第二天又是個下雨天,可是我沒有去買傘,我沒有上蒙馬特,我叫了車子到奧利機場,我飛回倫敦了。

  我把汽球漏在他家裡,但是汽球的生命很短,不打緊,對他來說,不算是一種負累。

  我覺得這麼多次數來巴黎,沒有比這一次更開心的了。

  說不定有一天我會在香港碰見他,他穿得西裝筆挺,在中環,自他父親的廣告公司出來,我會向他擠擠眼,說:「喂……」假如我們還記得對方的話。

  回到了家,經過暑假,什麼也沒有發生。

  我把那張速寫鑲了框子,掛在床頭。

  同學們見了,總是很瞭解的樣子,「噢,蒙馬特的貨色。」

  我微笑。

  又過了幾個月,由校方轉來了一個極大的包裹,一看就知道是一幅畫,上面貼滿巴黎的郵票。校方責備我說:「這包裹真是煩死人,又沒有姓名,又不能退回,只是說:『中國小姐,法科,倫敦大學,』法科有十多位中國小姐,都說不是她們的,這是不是你的?你可以拆開來看看。」

  我知道是我的,臉上泛起一個微笑。

  校方說:「以後叫你朋友寄東西,寫得清楚一點。」

  是一幅真的畫。

  那是我,一件長袍,站在樹下,頭頂一道虹,背後一個灰色的占姆士甸,他手中拿著正義女神的天稱,我的左手拿著一隻藍汽球,右手做一個OK的姿態,是一幅極好的半超現實畫,寫盡了我的矛盾。

  我把那麼大的一張油畫按在胸前,熱淚滾滾的流下來,這真是一個知己。

  看看郵戳的日子,這張畫是航空來的,可是因為輾轉的關係,經過兩個月才到我手裡。由此可知他是在我走了以後,馬上動手畫的。

  畫上沒有簽名。

  我馬上把畫掛在那張速寫旁邊。然後寫了一封很長很長的信到蘇邦大學去。我沒有他的姓名,可是我附著我自己的姓名地址。我到底是念法律的,我不是一個藝術家。我沖出去把那封信寄了。

  那幅畫得到了同學們的激賞。甚至有美術系的人跑來看。

  我的臉被畫得很美。

  他們都說:「這可不是她?一天到晚嚷法律悶,可是年年考了第一,升了級,年年說念不下去了,眼看就會畢業,整天與教授吵架,可是功課準時交,到了圖書館,專門看畫冊,好象很反叛的樣子,其實最妥協,幻想力又特豐富,情緒不穩定,說老實話,這個人是再瞭解你沒有了,不然怎麼在一幅畫裡全表達了出來?」

  我不響。

  我在等那封信的回音。

  可是一直沒有等到,也沒有退回,我在信封上注明了姓名地址,但是一直沒有被退回,他到底有沒有收到信呢?我不知道。

  我等了很久,等到我畢業,還是沒有收到他的信,我放棄,對於一個藝術家,要求不能太高。我抱著那張畫回家,掛在房間裡。

  有朋友來看見,都說好,他們說:「怎麼沒有署名?」

  有一天,他成了名,我會知道他是誰吧?

  有一天,我成了名,他也會知道我是誰吧?

  以後我畢業竟沒有再去巴黎。巴黎要年紀輕去才好,年紀大了,眼光就不一樣了,沒意思。象那一年,我才廿一歲,法科三年級學生,穿破褲、破衣服、破鞋,一身臭汗,碰見那樣一個人,才有意思。

  我也不是國際性的啊,到巴黎,穿破衣服,到香港,穿巴黎時裝,誰知道呢?

  後來的朋友只是說是一張漂亮的畫,可是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因為我變了。我想我是變了。

  但是我記得巴黎,巴黎對我來說是再熟沒有的一個地方,從蒙馬特走到聖米雪兒,可以走上三個小時,或是四個小時,走累了,可以隨時坐在地下休息。

  老實說,換了是今天,我就不玩那種瀟灑了,我就會回去找他,真正跟他做一個朋友。可是如果我那麼做,就不會有張畫了吧?

  每每想起這件事,我就微笑。

  除了微笑,還能做些什麼事?

  我沒有成名,也沒有成為一個大律師,我結婚了。

  那張畫始終掛在娘家原來的臥房中。

  我的一生很平凡,沒有波浪的,沒有值得回憶的事。只除了這一件。與丈夫去旅行,總是避開了巴黎,反正他也去過,我不想有比較。

  我們去瑞士、奧國、美國、巴哈馬,很多地方,但沒有巴黎。

  丈夫跟別人說:「她不喜歡巴黎,我也不喜歡,太繁華了,有種不堪的味道,況且也被去濫了,況且那是個藝術家去的地方,不是嗎?我是醫生,她是律師,我們不去那地方。」他理由充分。

  我不響,有很多事他是不知道的。丈夫的事,妻子知道得越少越好,妻子的事,丈夫也知道得越少越好,千萬不要互相瞭解,瞭解才糟糕呢。

  所以我總是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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