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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最近很忙?」我反問,「多日不見了。」

  「是的,是相當忙。今夜你有空出來嗎?」

  「不怕我非禮你?」我笑問。

  「你吃醉了。」

  「才怪,懦夫才把失禮的行為往酒精上推,我沒有吃醉,我知道我自己做過了什麼,把你嚇壞了,是不是?」

  「沒有,」他溫和的說,「我與你以前見過的那些男人一樣,所以你意外了,我不與你,只是……我沒有法子學他們,對不起,辛蒂。」

  「怎麼你反而道起歉來?應該是我道歉才是。」我說。

  「我在碼頭等,辛蒂,六點正,今天。我愛你,辛蒂。」

  他掛了電話。

  我呆了半晌。

  上帝啊這樣的男朋友還往哪裡去找?我呆著,只是我不配了,我實在不配,像我這樣的人,我配跟誰在一起?我把頭埋在膝間。

  到了五點鐘,我換上心愛的衣裳。我很少特別為人穿這套衣裳,不過是一件芝士布的長裙,中間鑲著花邊,但是我喜歡這件衣服,因為是丹妮爾陪我去買的。我戴上了寬邊草帽。

  我走到碼頭,鐘剛好敲著第四下。

  多少人勸我不要大準時,有人願意等,就讓他等好了,遲半個小時一個小時又何妨。但是我總改不過來,一直還是準時,我想我是沒有救的了。

  我看到了家明,他站在那裡,一套米色的西裝,一件米色的襯衫,沒領帶,筆挺的站著。我覺得我幾乎已經愛上他了。

  我一步步走過去,他看見了我,奔過來。

  我也急步的向他走過去,他擁抱住我。

  「辛蒂。」他吻我的耳根。

  我的帽子掉在地上。

  每個路過的人都在看,到底在這裡,當眾擁抱還不能算是太平常的事,但是誰介意呢?誰介意?我抱著他。我又哭了。

  他媽的我沒哭有多少年了,我的心像石頭一樣,但是只有他能令我哭,老實說,對著堅,我都未必會哭,但這個家明,他實在令我傷心。我多麼希望我像他,像他這麼純真。

  「別哭,揩幹眼淚,」他說,「我們去吃飯。」

  我靠在他身上,那眼淚還是不停的。這大概是我改邪歸正的時候了。我想:為了他也值得。

  他蹲下替我抬起了帽子,抓在手中。我靠著他,他摟著我,我們一直走,不管路朝向哪裡,有人陪著走路總是好的,總是好的。

  我矛盾的想:我已經一個人走了那麼久了,也該休息了,就是他吧,就是他吧。

  還到哪裡去找第二個堅呢?

  與堅在一起,又未必一定是快樂。快樂,快樂又是什麼呢?我這麼強烈的要得到堅,不過因為是得不到他,人總是這麼犯賤。

  家明的臂膀是溫暖的。

  人不過活幾十年,遲早這柔軟美麗強壯的臂膀,會變得棺材板一樣的枯乾。就是他吧。

  我把他的手握得緊緊的。

  假如他真的愛我,就是他吧。

  我決定愛家明,儘量愛他。

  我們真的在一起了,我下的決心很大,很重,做得很努力。好像我真的決定嫁給他了。除了工作之外,我把所有的時間給他一個人。我留在他家裡過夜,爸媽哥哥不再反對。

  在我心裡,我知道,如果愛一個人要下決心,那便不是真愛。可是——可是這年頭,一天賣了三千個假,三年賣不出一個真。

  我待家明是真的,真的好。

  連我都不信,我們沒有做越禮的事。我的意思是,我的天,我不能強逼他,他總是適可而止。漸漸我覺得另有含蓄的美感,比什麼都好。我們像小孩子初戀一樣的在一起,光是談戀愛。

  並沒有過了多久這種童話式的日子。

  一個下午,我去買東西。

  家明約我六點鐘吃茶。

  我連試身都不試,為了怕他等,大包小包的拖著抱著走到那間咖啡廳。人擠得滿滿的。樂隊在奏樂,吵得很,人氣煙味語聲,我不喜歡這種地方,但與家明,與家明在一起,遷就點也值得,他過於遷就我了。

  在人群裡找他還是容易的,他太突出。

  我找了五分鐘便看見了他。

  他坐在一張圓桌前,咖啡色米色花的絲長袖襯衫,他板著臉,不說話,他對面坐著另外一個男人,背著我,我看不到他的臉。是誰?家明是極少板臉的。四個月來沒有見他板過臉。

  我放慢了腳步,朝他走過去。

  他抬頭看到了我,好像有點吃驚,隨即笑了一笑,但這個笑是勉強的,我看得出是勉強的。為什麼?

  我轉頭看那個坐在他對面的人,我呆住了。我手裡的大包小包全部跌在地上,我像五雷轟頂似的呆著。

  堅。

  是堅。

  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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