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如果你是安琪 | 上頁 下頁
三十九


  福嬸起疑,「全沒有,你問這些幹什麼?」她雙手亂搖,「不同你說了。」

  金清也不能說一無所得,她離開福嬸寓所。

  那一個角落的天空好象特別灰暗。

  下雨了,金清的手提電話響起,原來是郭小美找她。

  她們約在一間咖啡廳見面。

  小美並沒有把女兒帶在身邊。

  她一見林金清律師便問,「錢呢?」

  金清看著她,「郭小美小姐,且慢,稍安勿躁。」

  對方一聽到叫她真名,愣住,兇狠之情稍減。

  「你已經廿六歲,這是你在警方的案底,我們已把你查的一清二楚,我已見過你的母親,你與小玉都不是孤兒,你有母親,她也有媽媽,你倆是母女。」

  對方面色轉的灰白。

  「至於你與邦池的事,成年男女你請我願,不構成任何罪名,不過,為著禮貌,他願付出酬勞,這是另外五千元,請你收下。」

  郭小美已經完全氣餒,她落下淚來。

  金清問,「小玉在什麼地方?」

  「她在教會小學上課,一名好心牧師特准她入學讀書。」

  金清又問,「誰教你勒索邦池?」

  「那間酒吧裡時有律師出沒喝酒,我以為他會幫我。」

  「不,他也得依法辦事,並無特權。」

  郭小美掩臉痛哭。

  「行使他人身份證是犯法行為。」

  她不出聲,只是哭泣。

  「你以何為生?」

  「我在酒吧及餐廳做侍應賺錢。」

  金清歎口氣,「郭小美,你可想女兒與你一起在本市生活?」

  她抬起頭,看著金清,仿佛得到一絲盼望。

  「我或許可以代表你申請居留權。」

  郭小美像是不相信天下會有這樣的好心人。

  她抹幹眼淚,「我付不起費用。」

  金清答,「免費,當是我送給小玉的禮物,我需要文件。」

  郭小美用力點頭。

  可是她手上根本缺乏有效文件。

  金清跑到社會福利署找朋友。

  「嗯,這小孩持內地出生文件,母郭小美,沒有父親名字,她母親……唯一證明郭女士在本市居留超過七年是她入女童教養所記錄,那時他十六歲,距離今日足足十年。」

  多麼諷刺。

  原來各類證明文件全屬奢侈品:大學文憑,銀行存摺,屋契,護照……

  郭小沒什麼都沒有。

  朋友問金清,「義工吃力不討好,好心沒好報,為什麼?」

  「那小女孩是無辜的,看得出她母親真心愛她。」

  「世上原有許多不幸的人。」

  金清答,「這一個叫我看見了,實在不忍。」

  朋友說,「既然證明母親是本市居民,那麼,小孩或許有希望。」

  「拜託,對,你們轄下的收容所有無餘額?」

  「收容所規矩很多。」

  「我明白。」

  「叫她們母女到歡逸街十號去找劉太太吧。」

  金清再三道謝。

  希望這對母女可以獲得重生的機會。

  金清幫她們搬到收容所。

  「這裡,最久可以住一年,,希望可以幫你們站住腳。」

  那小女孩雙眼露出感激的神色來。

  金清問郭小美,「是什麼令你假扮一個十六歲未成年少女?」

  郭小美苦笑不語。

  「你扮什麼象什麼,精明入骨的律師也被你瞞過,可見你有多聰明,請把這一份明敏用在正途上。」

  郭小美忽然說,「我嚮往重做十六歲:上學放學,打球游泳,與男同學約會...我從未做過天真的十六歲,我生父在我十三歲那年病故,我們失去經濟支柱,母親拖著我與哥哥借貸度日。」

  果然不出所料,她背後有個悲慘故事,可是,這種故事十分普遍,出身患難家庭的子女,不少都能掙扎成材。

  「十六歲那年,哥哥已離家到一間染廠做學徒,母親與男友同居,他負責我們生活費用,一日,我發覺他偷窺我洗澡。」

  金清不出聲。

  「我把這事告訴母親。」

  「福嬸?」

  「是,她,用掌摑我,趕我出門。」

  聽到這裡,金清有點難過。

  「自十六歲起,我成為流浪兒,接著,認識一個男人,以為他可以保護我,我們同居,我在內地生下小玉,可是,他在一次械鬥中喪生,這世界,只剩下我們母女。」

  金清歎一口氣。

  「我嚮往做一個正常的十六歲,無憂無慮,真是一生中最好的歲月,林律師,你十六歲時做些什麼?」

  金清微笑,「我在英國約克郡寄宿讀書,是個好勇狠鬥,諳泳春拳的華裔女生,沒人可以欺侮我。」

  「林律師,你不枉此生,我就沒你那樣幸運,人是講運氣的吧。」

  金清不出聲。

  「我只嚮往小玉的十六歲過的比我好一點。」

  「我會幫你爭取。」

  郭小美忽然說,「成功與否,我們母女都會永遠感激你,你使我們知道,世上仍有好人,這點很重要。」

  金清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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