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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你

  我約秉森在克佑公園的玫瑰圃等。

  是深秋,飛機到倫敦,我趕到酒店,第一件事便是打電話給他。

  「想我嗎?」

  「想。」

  「下午二時在克佑公園。」

  「好。」

  情人的對話大同小異,不外如此。我感慨的想:有多少人能堪破情關?

  放下電話洗一把臉,叫一客三文治充饑,我看到梳粧檯上放著一盒紙包裹的禮物,上面有他的筆跡:給我所愛的人。

  我拆開來,是一隻金手鐲,我戴上,躺在床上。

  椅背上搭著他換下來的外套。

  這是我們一年一度的幽會。

  我叫計程車到克佑公園,正下毛毛雨,空氣明澄清晰寒冷,玫瑰花尚且盛放,開得碗口大。

  第一次遇見秉森就在這裡。我獨個兒,他陪朋友遊覽。

  我請他替我拍照,他給我卡片。

  在歐洲,但凡說英語的,都好算親人,碰上黃面孔,博士與唐人街餐館侍役都做朋友。我與他約好在夏蕙吃晚飯。

  秉森在英國的生意做得很大。

  他對我無微不至,我覺得有安全感,他成為我生活的一部份,一切變成習慣以後,我不想離開他。

  我們在一起過了四年。

  秉森遠遠的走來,他撐著黑色的雨傘,我趨向前去與他擁抱。

  「你好嗎,我的小蝦。」他親吻我。

  「你呢?」我問,「家居如何?」

  「都很好,我已在夏蕙訂好桌子。」

  我們散步,雨漸漸密了。

  秉森下午告了假,我們回酒店休息。

  「怎麼樣?你願意到大陸,還是留在英倫?」他笑問。

  「什麼都好,只要與你在一起。」我說。

  「我是一個幸運的人。」他點點頭。

  「你妻子的健康如何?」我問。

  「最近更不堪,」他的聲音低下去,「因為電療的緣故,頭髮脫落很多,看樣子只是拖時間。如果她沒有病,我反而可以名正言順的向她提出離婚-;——」

  「我們出去逛逛馬路,」我溫和的說:「有人托我買大衣。」

  不想他說太多。

  我繞著他的手臂,心中很愉快。我並不知道是否真正愛他,愛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來了,當事人遲遲不發覺,去的時候,靜悄悄,不易知曉。

  我們在夏蕙跳舞,秉森看上去很內疚,我早已習慣他的情緒,自管自享受著音樂。

  我不認為我會與他結婚,婚姻關係至少在開頭的時候應是純潔的,不能摻雜,我與秉森比較像老朋友,無話不說,兩人大不避忌,我與他的感情有很多砂石。

  我問:「要不要回去看看?」

  他說:「我把酒店號碼留在家中,有什麼事,他們會找我。」

  那意思是,最好不要離開倫敦。

  去年我們在湖區。

  我跳躍,為那漫山遍野的黃水仙與雲德米爾湖。

  秉森問:「怎麼了,你不如去年快活。」

  「我不知道,秉森,我心中還是很高興的。」我說。

  他握著我的手,「你還是在等我的,是不是?」

  嗯。

  第二天,家中電話來了,他得趕到醫院去。

  我在倫敦落了單,也沒覺得不值,一萬哩路趕來看情人,情人去看他病重的妻。

  我利用空閒的時間去探訪女友。

  「你仍與梁秉森在一起?」她問。

  我微笑。

  「我不打算勸你,有些女人因嫁得不錯,一副成則為王的樣子,批評女友的行為舉止,其實不過是運氣略好,沒什麼稀奇,不見得嫁得上等男人的女人都有德有能。」她說:「出來玩玩吧,今天晚上家裡有派對,有幾個不錯的單身漢,你不妨挑一挑。」

  我點點頭。

  女友道:「我是梁秉森,我就不敢讓你空下來,這些年來他占你便宜占慣占盡,他沒想到你一旦離開,他會很空虛痛苦。」

  「以他那個身份地位,找情人還不容易?」

  女友說:「是,也得看是什麼樣的情人,沒有知識的他肯要?——不說了,准八時我派人來接你。」

  「我自己來得了。」

  「我不是那種小家子,請單身女人赴宴,叫人家萬山千水的自己叫車,還要埋怨別人住得遠,」

  她乾脆說:「那還不如不請,誰沒吃過飯?不見得會在我這裡認識了威爾斯親王去。」

  「很好。」我說。

  我發了瘋,跑到時裝店去買的士夠晚裝,低領口的紅紗裙,釘滿珠子,那種傖俗的美。

  派對很熱鬧,我很掛念秉森,卻沒有心痛的感覺,我變了。

  以前想起他,心中總會牽動。

  我自由地跳舞,跡近表演式地在人家客廳中轉動。

  女友遞上一杯香檳,笑說:「你現在也很肯玩,大家都說你漂亮。」

  「女人只要還年輕,打扮起來,人人差不多。」我說。

  「今晚的男士怎麼樣?」她問。

  我搖搖頭。

  「書房裡還有一位,來看看。」她拉我。

  書房裡一個年輕的男人用耳機在聽音樂,看見我們連忙站起來,忙中把耳機拉了出來,我忍不住笑。

  他訕訕地說:「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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