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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你才是豬八戒。」

  常春歎口氣,「我瞭解你對張家駿的情意。」

  朱女說:「少年的我有顆寂寞的心。在家,我是一個透明的孩子,不存在,我不出色,但我亦從來不為家長制造煩惱,他們不關懷我,亦不留意我,我坐在客廳一個角落看上一天書劍恩仇錄,也沒有人會問我一句半句。」

  朱家老式客堂很大,有兩組沙發,一新一舊,舊的那組放近露臺,朱女就趁暑假窩在那裡讀書劍。

  她愛上了陳家洛。

  要到二十一歲那年重讀此書,才發覺陳家洛兄弟一個也不可愛,沒有紅花會陪襯,也就沒有他倆,但那已是後事。

  是張家駿發現她的。

  開頭以為是只小動物。

  朱女穿舊棉衣,手中還握著一條嬰兒時期用過的毛巾,沙發又大,只見一團物體在蠕動。

  那日張家駿在等朱家大兒子,有空,沒事,過去一看,發覺沙發上小動物有一張雪白的小面孔,劍眉星目,異常可觀。

  張家駿當年只有十八歲,但已經有發掘美女的才華,於是便與朱女兜搭。

  「你好嗎,呵,看書劍,你已經知道什麼是好小說了,你可曉得書劍有插圖?作者叫雲君,我改天取來給你看。」

  他慷慨之極,把舊版本送了給小朋友。

  當下朱智良把那套書取出給常春看。

  常春也為之動容。

  「他來找大哥,總與我談上幾句。」

  張家駿每一句話都會被朱女咀嚼良久。

  她年輕、熱情,卻內向、畏羞,不知如何表達自己,只有張家駿留意到角落頭有那樣一個小女孩。

  她把她學寫的小說原稿給張家駿讀。

  張家駿笑,「女主角完全是香香公主的翻版。」

  朱女擔心,「像不像是抄襲?」

  張家駿又說:「後來她出去留學,回來有沒有再見到表哥?」

  朱女答:「我還沒有決定。」

  張家駿說:「做小說家多好,你說不,情侶便要分離,你說好,有情人便可終成眷屬,現實世界裡哪有這樣稱心如意的事。」

  真的。

  所以朱智良律師少年時的願望是當小說家。

  「張家駿一直視我如小妹。」

  他自有各式各樣的女朋友。

  然後在七十年代中期她出國留學。

  朱女說:「他一直寄明信片給我,回來沒多久,便告訴我,他要結婚,對方叫常春。」

  常春喝一口白蘭地,「你哭了?」

  「眼珠子差些掉出來。」

  「我配不上你的陳家洛?」常春微笑。

  「你已有孩子,且結過一次婚,的確同香妃有個距離。」

  常春又笑。

  「他寫封信給我。」

  朱女拉開抽屜,常春詫異了,律師即律師,沒想到她把私人信件都收拾得那麼整齊,只見她翻了一翻,即取出一隻文件夾子,找到某頁,遞過去給常春看。

  「有關你。」

  好一個常春,微微笑,「我沒有閱讀他人信件的習慣。」她不肯看。

  「這是他愛上你的原因吧。」朱女十分佩服。

  不,常春在心中答:「因為她早已經不愛張家駿,對他過去的所作所為,一點興趣也無。」

  「他說他與你結婚,是因為到了你處,像回到了家一樣。」

  常春不出聲。

  「那是對女子至高的讚美。」

  常春仍然不答,她看看腕表,「二十分鐘早已過去。」朱智良愛他,有她的理由。

  常春離開他,也有她的理由。

  琪琪出生後不久,張家駿應酬漸多,開頭是九點多才回家,後來是十一點、十二點、一點、二點,以至天亮才返。

  常春心平氣和地同他說:「你已經對這個家厭倦。」

  張家駿的答覆極之特別:「史必靈,這個家,太像一個家了,我吃不消。」

  他說得也對。

  英俊年輕有為的他,每天下班回家,只看見妻子穿著寬袍子手抱幼兒哄大兒吃飯,兩個女傭不住穿插廳堂製造音響,他覺得他無立足之地,不如在外散散心。

  常春記得她問他:「你理想的家是怎麼樣的?」

  她想看她可否做得到。

  張家駿答:「靜幽幽,光線暗暗,水晶缸裡插著梔子花,芬芳襲人,妻子穿著真絲晚服,捧出冰鎮香檳。」

  常春馬上答:「你需要的是一個美麗的情婦。」

  再見。

  張家駿為著同樣的理由同常春結婚,亦為著同樣的理由同她分手。

  「孩子們在等我。」常春說。

  「同他分手,你可有哭?」

  「只有孩子們的眼淚是自由的。」

  朱智良低下頭,「我總想為他做一點事,報答他知遇之恩。」

  「我真的要走了。」

  沒想到離開朱宅,天都黑了。

  常春最怕暮色淒迷,那種蒼茫的顏色逼得她透不過氣來,只希望匆匆返到小樓,躲進去,一手摟住一個孩子,從此不理世事。

  孩子們一聽到鎖匙響,便奔出來迎接她,哪裡去找這樣的忠實影迷?真正一個人的時間用在哪裡是看得見的,非要作出犧牲,否則得不到報酬。

  琪琪臨睡之前照例必聽媽媽說故事。

  說的是什麼?正是金庸名著書劍恩仇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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