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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我把電話還給小曲,自己跑到座位去坐下,又叫了一杯啤酒,一口喝盡了。啤酒如果要醉人,那也太容易了。但是醉人的決不是酒,白開水要決心喝醉的話,也會醉了。

  小曲擱下電話回來了,一直勸我不要難過。

  我只是緩緩的笑著,我答應了母親回家吃飯,就替她結了賬,走了。

  我送了小曲回家,然後趕回家吃飯。居然吃得很多。我默默不作聲的吃著。這兩年來,我學會了吃,但還是不胖,就是為了考試,也不會這麼瘦,我老懷疑肚子裡長了蟲子,像我這種人,瘦也不會是為了其他浪漫的原因。

  我專心的吃著:冬瓜雞湯、薰魚、蛋餃、牛肉芥蘭,全中國家常小菜的精華。吃了三碗飯,再吃杏仁豆腐、西瓜。這樣子吃法,是要腸胃病的。

  然而母親一直在笑,並不制止我。

  她問:「明天要吃什麼?」

  「明天有一個約會,一定要去的,晚上不回來吃飯。下午想吃水晶豆沙包子、薺菜餛飩。」

  媽媽笑了,「唉呀,現在哪裡找薺菜去?包子還可以自己做。」她白了我一眼,還是心中歡喜的那種白眼。

  爸爸咕噥著笑了:「你去找呀!」

  我陪爸爸喝了點白蘭地,睡了。

  躺在床上,冷氣還是不自然的軋軋聲響著,我有點迷糊,以後還叫我想誰呢?痛苦不是相思,痛苦是不曉得想什麼人才好。硬抓一個人來想,才找了小令,然後她已經快樂地正式結了婚,生了兩個孩子了,叫我想誰?

  我睡著了。

  第二天中午才醒來的。太陽照在窗簾上。窗簾還是那種翠綠色,滿室生陰。我應該做什麼才好?找一個女孩的電話打過去?約她出來?出來到哪裡去?滿街都是陽光,應該有第二個婉兒,戴一頂有花的絹草帽,太陽自草縫漏進去,一小格一小格印在她臉上,雪白的牙齒上,太陽在她褐色的皮膚上跳動。

  沒有這樣的女孩子,我寧可一個人走路。我還沒有到人盡可妻的地步,我是一個讀書的男人。我抬眼看著天花板,那只紙燈罩就垂在我眼前。啊,這世界上不外只有三種男人,一種聰明的,惹花沾草,點到算數,碰到了賢妻,娶了就算了。第二種是蠢的,腥的臭的都往屋子里拉,然後才後悔個夠。我是白癡的那種,腦筋不轉變,非要另一個婉兒,或者另一個小令不可,但是這兩個人,該抓住的時候,又沒有抓住。那時候年輕,總以為不算什麼,天長地久,總還有好的,總還有好的。

  我用手撥了撥燈罩,它晃動起來。這樣的夏天,給了高庚,又是一幅好畫。

  母親推門進來,說:「唉呀,就等你一個,你卻躺在床上胡思亂想,還不起來?有兩位小姐來看你。」

  「什麼小姐?」我轉過頭去。

  「你起來就曉得了。」

  我說:「十五分鐘。」

  媽媽退出去了。我起來洗了一個澡,刮了鬍鬚,套上白T恤,一條粗布褲,梳好了濕頭髮。我走到客廳去,客廳裡坐著兩個小女孩,一見到我就掩嘴笑。我也只好笑。其實又有什麼好笑呢?以前我也當婉兒是小女孩,但現在曉得婉兒有種形容不出的成熟,有了比較才會知道。

  我坐下來,母親端出了幾碟精緻的小菜,我曉得我又可以張開嘴巴來吃了。母親替我介紹,不外是什麼先生的女兒。我很禮貌的點了頭。

  我吃了我的午飯,陪她們說了話。這種自以為天真可愛的女孩子,叫我吃不消。純潔如果等於一張白紙,我還是要一張報紙,上面還有可供閱讀的資料。

  她們拼命的笑了一會兒,就沒話說了。

  我跟媽媽說出去走走,她不勉強我,也沒叫我送人。她是一個瞭解兒子的母親,從她的眼光裡,我看得出「是,沒有第二個婉兒了」的神色。

  我下了樓,開車到市區,走了一間店又一間店,我不曉得買點什麼禮物給她好。結果我買了兩盒玩具,給她的孩子,又買了糖,才去接小曲。

  小曲的家人對我很好,就差沒加入一份子來勸我。

  我接了小曲,問她時間到了沒有。

  她說:「我們早點去也好。」

  小曲教我走哪一條路。他們住在山上,彎彎曲曲的到了,還得步行一大段石級。幹嗎住得那麼高?我捧著我的禮物,有種梁山伯的感覺。九妹已經嫁了人了。到底梁山伯是難得的,我哪裡有他一半死心塌地。

  小曲說:「到了。」

  我們站在一層很好的房子前面。簇新的,兩層樓複式洋房。如果為了生活,小令是嫁對了。為生活是應該的。男人讀文憑是為了生活,女人憑點運氣,嫁個好丈夫也是為生活,那有什麼錯呢?

  小曲說:「今日你好看極了,家明哥哥,我喜歡你的短頭髮,你打了補釘的牛仔褲,是的,我喜歡你這樣子。我姐夫很忙,不大回家吃飯,不然你見了他,一定好笑,他是個老頭子,皮膚墨黑……」她忽然停住了。

  她看著我,我看著她。

  小曲默默伸手按了鈴。

  穿雪自上衣,黑色褲子的女傭人來開門。

  小曲帶我進去。

  屋子裡的裝修,像國語片的佈置一樣,慘不忍睹,照規矩是米色的地毯,黃色的沙發,黃色窗簾,來不及的糊牆紙,掛著水晶燈,該有的全有了,除了氣派。

  我坐在沙發上,另一個女傭人來倒了茶。

  小曲揚聲道:「姐姐,我們來了!」

  我看著房門口,等小令出現,她卻從廚房裡出來了。

  我轉過頭去看她,我呆住了。

  她穿一件印花的絲旗袍,拖著繡花拖鞋,仍然是那種沒有時間性的美;一頭黑髮梳得整整齊齊的攏在腦後。人胖了,也更白了,臉上的輪廓填得滿滿的,腰身也比以前豐圓,臉上帶一種曖昧的笑,就像磁像上常有的,凝固的笑。

  我不大認得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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