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玫瑰的故事 | 上頁 下頁
四九


  太初懇切地看著她父親那張失意潦倒的臉。老實說,我絕對被太初感動,因此也對方老刮目相看,一個男人若得到他女兒大量的愛,他就不是一個簡單的父親,他必然有他可取之處的。

  他緩緩地說:「你跟棠華去吧,你快做他家的人,自然要聽他們的話,他們疼你才會邀你回去。」

  我很高興。

  「棠華,」他苦澀地說,「你要好好地照顧我這個女兒。」

  「爸,」太初說,「你這什麼話呢?我們去兩個星期就回來的,我才不要離開你。」她過去摟著父親的肩膀。

  方老的眼睛潤濕了,他說:「是,我真有個好女兒。」

  太初說:「爸,棠哥哥說過的,若果我不回香港,他也不回去。」

  「呵,」岳丈大人又說,「我還有個好女婿。」

  太初說:「爸,你好好保重身體。」

  「我曉得,我又不是孩子。」他撫著太初的長髮,「你自己當心,說話之前看看棠華面色,香港不比聖荷西,太率直人家見怪的。」

  「是,爸爸。」

  我好性子地賠笑。方老先生恐怕就是個一事無成的失敗者,徹底地失敗倒也好,偏偏他又成功過一次,娶了個非凡的妻子,而她在與他共度十年的光陰後離開他,使他以後的日子過得像僵屍般。

  可憐的男子。

  然而即使如此,他還不至於自私到不給予女兒自由,我非常感激他。

  我們獲得他同意後,心頭放下一塊大石,我與他之間有了新諒解。

  「爸,」我說,「你也要好好地照顧自己。」

  他露出一絲笑容,說道:「棠華,很好,你很好。」

  太初後來跟我說:她一見她父親那個落魄樣,就忍不住恨她的母親了。

  身為他們的女兒,她那樣說是對的。可是一個女人不能因那個男人可憐而陪他一生,她可憐他,誰可憐她?

  太初不會明白這一點,對於她,方協文再淪落再不爭氣,也還是她鍾愛的父親。我愛太初,也愛她這點癡情。

  太初左眼角下有一顆小小的疤痕,這是她整張臉上唯一的缺憾美,像一粒麻子。跟她說話的時候,我習慣指一指那顆白斑。

  她說:「這從前是一顆痣。」

  「從前是一顆痣?現在怎麼沒有了?」我詫異地問。

  「爸說是淚痣,淚痣不是好現象,故此找醫生褪掉了。」

  真迷信。

  我說:「假如是痣,迷死好多人,」我吐吐舌頭,「幸虧褪掉了它。」

  太初說:「你的真面目在訂婚後益發露出來了,真不知道是否該嫁你。」

  「你不會找到一個比我更好的男人,我對你是忠貞不二的。」我馬上反駁。

  我們回到香港,母親見了太初,眉開眼笑,「真人比照片還好看。」她頻頻說。據說老年人喜歡漂亮的媳婦。果然,太初被贊得難為情,只是喜氣洋洋地笑。

  我們就住在父母家中,太初真是合作,天天一早起身,幫母親打點家事,又陪她去買菜。多年來母親都習慣進菜市場,太初對於泥濘的街市深表興趣,母親無端得了個好伴,樂得飛飛的。

  父親跟親戚說:「這個女孩子,簡直完美得找不到缺點,相貌好還是其次,性格才善良溫馴呢,真是咱們福氣。」他不知道太初很有點牛脾氣,她是那種一生只發三次脾氣的女人,一發不可收拾,所以我最怕她。

  果然不出所料,她不喜歡香港。很小的時候,她來過一次,然而沒有記憶。現在舊地重臨,只覺地方狹小,人頭湧湧,完全是一種兵荒馬亂的感覺。星期日中午的廣東茶樓,尤其使她不解——「這麼多人擠在那裡付鈔票等吃東西。」她笑。

  我對她呵護備至,她如孩子般純真率直,母親待她如珠如寶,所以她這幾天假期過得非常愉快,又吃得多,我恐嚇她,叫她當心變成一個小胖子。

  一直都很好,直到一個上午。

  當時太初照例陪母親到小菜場去,父親在公司,家中只有我與老傭人。

  我剛起床,在那裡喂金魚,電話鈴響了。

  我去接聽。

  那邊是一個男人的聲音,略為焦急,卻不失彬彬有禮。他問:「請問府上有否一位方太初小姐?」

  因為態度實在太好了,所以我答:「有的,她是我未婚妻,請問找她有什麼事?她此刻不在家。」

  「哦,你是周棠華君?」

  「是,」我很奇怪,「哪一位?」

  「恕我叫你名字,棠華,我是小玫瑰的舅舅黃振華。」

  「哦,舅舅。」我出乎意料之外,頗為高興。

  「舅舅,」他哈哈地笑,「叫得好。」

  黃振華說:「棠華,小玫瑰糊塗,你也陪著她糊塗?俗雲見舅如見娘,你們倆偷偷訂了婚不告訴我們黃家已是一樁罪,來到香港居然若無其事過門不入,又是一樁罪,」他哈哈笑,「你還不滾出來見見娘舅?」

  他是那麼爽朗、愉快、乾脆,自有一股魅力,令我立刻賠笑道:「舅舅,這真是——」

  「將功贖罪,還不將我位址電話寫下?今夜八點,我車子到府上來接令尊令堂一起吃頓飯,請他們千萬撥時間給我,通知得匆忙,要請他們加倍原諒。」

  「是。」

  「你這小子——」他忽然歎一口氣。

  「對不起,舅舅。」我有點惶然。

  「我明白你的處境,這自然不是你的主意,方協文自然將黃家的人形容得十惡不赦,生人勿近,你耳濡目染,當然站在他們那一邊。告訴你,沒那種事,你不看僧面也看佛面,今天晚上見。」

  「是。」我又說。

  他擱了電話。

  啊,這就是太初的大舅舅?但聽聲音,如見其人,完全一副長袖善舞,八面玲瓏的樣子,把每個人都能應付得密不通風,哄得舒服熨帖。這樣的人才,在香港生活得如魚得水,是必然的事。我嚮往一瞻他的風采。

  太初與母親回來,我把她拉到一角,告訴她這件事。

  太初張大了嘴,「他們怎麼知道我來了香港?」

  「紙包不住火,」我擠擠眼睛,「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太初說道:「我不去,我不要見到黃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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