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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


  §第三部 最後的玫瑰

  方太初並不是一個老學究,這樣大氣磅礴的名字容易引起誤會。

  實際上太初是一個女孩子,而且是個美麗的女孩子,我認識她時她十七歲,大學一年級學生,是我低班同學。

  她有一個乳名,叫小玫瑰,呵小玫瑰比較適合她,洋同學都喜歡叫她玫瑰,而她本人,我應該怎樣形容她呢,她本人就似一朵半透明、初初含苞欲放的粉紅色玫瑰花。

  除了長得美,她是一個溫柔隨和的人,性格很完美,功課也好,樂意幫助人,最主要的是,她非常有理智,辦事一絲不亂,紋路清楚,男女老幼,沒有不喜歡她的。

  她在紐約出生,但不喜歡紐約這地方。她說她有鄉下人的本質,不好大城市,因此隨父親搬到加州聖荷西讀大學,我便結識了她。

  在新生會上,我請教她的芳名。

  她說:「我沒有英文名,中文名叫方太初。」

  「呵,這麼特別的名字。」

  她微笑,「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我祖父是基督徒。」

  她這麼美,卻一點沒有驕矜之色,我馬上喜歡了她。

  我說:「我叫周棠華,建築系五年級學生。」

  她側側頭,「我大舅舅也是建築師,在香港有公司。」

  「香港的建築師都很發財。」我說。

  她哈哈地笑,「你們男人就掛著發財。」神情嬌慵。

  她穿一條紫紅色皮牛仔褲,一件絲絨線織的七彩毛衣,時下大學最流行的那種服飾,臉上一點化妝也沒有。

  太初的長髮挽在腦後,隨便用橡筋束住,氣質之佳,無以名之,百分之一百的藝術家,不愧是美術系的高材生。

  她約會男朋友很多,但私生活並不濫,男孩子不但喜歡她,也尊重她,這是最重要的。

  聖何西的氣候好,適宜外出寫生,我有一輛開起來轟隆轟隆的七手舊車,有空便約她出去兜風。

  她不一定有空,我得排隊輪她的時間,但誰會介意呢,等她是值得的。

  我與她說過,紐約是發展藝術的好地方。

  她更正我道:「紐約是藝術家揚名的好地方。」

  隨即她又說:「有些人愛出名,有些人不愛。」

  她還那麼年輕,但說話頭頭是道。許多美貌女子活在一團霧中,以為眼睛鼻子長得稍佳,便可以一輩子無往而不利。

  方太初卻十分精明,她將自己生活打理得很好,所以跟她略熟之後,會覺得她外表像玫瑰,而內心像一棵樹。

  太初的畫是前拉菲爾派,並沒有什麼風格,技巧是一流的,但在彩色攝影發明之後,這種畫毫無價值可言。

  她說:「我個人的享受,我喜歡這種畫。」

  開頭我並沒有興起追求她的意思,與其他的男生展開爭奪是很浪費時間的,我的功課那麼緊張,實在沒有可能做這一類事——

  建築系第一年收百余個學生,六年直升畢業的只十來個人。長期流落異鄉的滋味有什麼好受,我想返家。

  是太初先接近我的,漸漸我在圖書館及啤酒館常常遇見她。

  太初總是拋下其他人來與我攀談,我再笨也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不由得受寵若驚,感動之餘,輕而易舉地愛上了她。

  相信我,愛上太初並不是太難的事。

  一個人愛上另外一個人的因素是很多的,太初具有許多優點,她甚至連一般女孩子的小性子都難得使一次,略為發起小脾氣來,像撒嬌,很少叫我下不了臺。

  許是因為聖荷西的原因吧,在簡單純樸的地方,人們也變得簡單純樸起來,我們的感情進展得細水長流,愉快明媚。這樣的戀愛,簡直是享受,有否羨煞旁人我不知道,但我一生中,心情從未像此刻這麼愉快。

  太初實在太可愛。

  復活節我們到黃石公園露營,開心了一個星期。這傢伙,文的她行,武的她也能,我們在茫茫野地中生火煮咖啡炒雞蛋,在冰涼的溪水中洗澡洗頭髮,夜間躺在睡袋中仰看滿天的星斗。

  神仙還不及我們快活,神仙有什麼好?

  太初很少說到她家的事,認識她近一年,我知道她的父母已經離婚,她跟父親住。方老先生(其實也不算老,四十八歲)經濟情形並不算太好,在一間銀行做了二十多年也未見升職,可是他也並不辭職,不知為什麼,他老給我一種潦倒的感覺,我與他吃過兩次飯,他喜歡喝酒,在美國一般人能喝到什麼好酒?老抱著一瓶三星白蘭地。身上的西裝很皺,領帶歪歪,一看就知道他已經放棄了,精神萎靡。

  因太初的緣故,我對他很溫和。

  太初愛她的父親,也容忍她的父親。

  方老唯一的生機,就是太初。兩人相依為命,怕已經長遠。

  我問太初,「你母親為何離開他?」

  「她嫌他窮。」太初氣鼓鼓地說。

  恐怕沒有這樣簡單吧,我莞爾。但凡像方協文這樣的丈夫,多數願意相信妻子離開他,是因為他窮。

  因貪慕虛榮是女人最大的毛病,不得世人同情,於是他勝利了。

  我沒出聲,太初愛她的父親,我呢,我總得愛屋及烏。

  太初十八歲生日那天,我將父親送我的金表轉送於她。

  她不肯接受,說太名貴,且我留著有紀念價值。

  我說:「買別的禮物,我亦買得起,什麼胸針項鍊戒指之類,但街上買得回來的東西,未免輕率,如你不肯收下這個金表,那我就難過得很了。」

  她馬上把金表系在腰上,我覺得咱倆有「大事已定」的預兆。

  太初說:「來,幫我到郵局去,將這個包裹退回去。」

  「什麼包裹?這麼大包。」

  她不響。

  我看包裹紙,一邊念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黃玫瑰,香港落陽道三號。」我問:「誰?」

  太初不答。

  「為什麼要退回去?」

  太初不響。

  「我是你男朋友不是?」我笑問,「喂,方太初,說話呀。」

  她歎口氣,細細聲說:「這個人嘛,就是我那母親。」

  「你母親?叫黃玫瑰?呵,我明白了,所以你叫小玫瑰!是這樣的緣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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