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玫瑰的故事 | 上頁 下頁
一一


  「不擔心。」她眨眨眼。

  我擔心的是周太大會拖著兩個女兒再來找我算帳。

  夏天轉深,知了在更生的寬露臺長嗚,玫瑰與雅曆斯成日泡在海灘。老媽埋怨,「曬得那個樣子,坐在抽木地板上,簡直有保護色呢,髒相。」

  我笑說:「奶還是奶,白牛奶變了巧克力奶。」

  玫瑰的滑水技術學得一等,已可以用一隻履,看她自水中冉冉升起,才瞭解什麼叫做出水芙蓉。

  我提醒她,「你那九科功課,小心點!」

  她說:「啊,大哥,我有攝影機記憶,凡書只要翻一次就能背,別擔心。」

  我氣結,居然自稱過目不忘。

  玫瑰並沒有跟雅曆斯學劍擊,她的眼光浮游不定,落在旁人的身上,疏遠了沒有中文名字的林先生。

  下班在家,我常接到雅曆斯找玫瑰的電話——

  「對不起,玫瑰不在家。」

  「我不知道她什麼時候回來,我會告訴她你找過她。」

  「我會跟她說你想見她。」

  有時候玫瑰在家,也會搖頭擺腦地裝蒜,叫我代她遮瞞,說她人不在,我不肯,把話筒一摔,對她說:「你自己告訴他你不在家!」

  玫瑰吐舌裝鬼臉,但對雅曆斯很不耐煩,「唔,」她敷衍數聲,然後就藉故掛斷電話。再過一個星期,我索性告訴雅曆斯,玫瑰已不住我家:「在親戚家,那邊電話不方便告訴你,我知道你已經半個月沒有見過她,好,我代你告訴她……」

  沒出息。

  大丈夫何患無妻,巴巴地求一個女孩子管什麼用,女人變了心就是變了心。

  況且我不相信玫瑰曾經對他交過心,我甚至懷疑玫瑰是否有一顆心。

  玫瑰有一個好處,她決不甜言蜜語地騙人,她根本懶得做,所以這些男人若沒有心理準備,就不該與玫瑰做朋友。玫瑰與雅曆斯算是完了。

  玫瑰這孩子,服裝店送到我寫字樓來的帳單,往往一萬數千元。

  幾件白濛濛的衣裳,貴得這樣,我嚴重向她提出警告。

  「還是中學生哪!」我提醒她,「你只有十六歲。」

  「十七。」她說。

  「十六歲半。」

  「十七。」

  「我不跟你吵,你少顧左右而言他,總而言之,每季不准花多過三千元。」

  「三千元!」她幾乎要昏厥,「三千元還不夠買一件大衣哪,大哥。」

  「那太壞了,」我說,「那你就不用穿大衣了,你跟老媽去說。」

  我也知道一切勸告是不起作用的,玫瑰對忠告免疫。

  過不久,下班回家,就發覺雅曆斯林在門口等。

  我歎為觀止。

  「雅曆斯,沒有用的,玫瑰已不住在這裡了,你回去吧,別浪費時間。」

  他說:「我情願在這裡等。」

  「我不會請你進屋的。」我說。

  「我知道。」

  「告訴我,玫瑰有些什麼好處?」我問,「為什麼不去約會其他的女孩子?雅曆斯,我相信有很多女同學願意陪你。」

  他疲倦地靠在牆上,英姿蕩然無存,「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他答我以莎士比亞,我回他巴爾扎克:「但是這一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只開了一個上午。」

  「我愛她。」他說。

  「你們這麼年輕,懂得啥子叫愛情?」我問,「進來喝杯酒吧。」

  「謝謝你。」

  我斟一杯威士卡給他,加冰塊。

  「放棄玫瑰。」

  「可否代我勸勸她?」他問。

  「沒有可能,她的感情問題我無法干涉,跟玫瑰這樣的女孩子在一起是沒有幸福的。」

  「但她令我這麼快樂——」

  「那麼你應該高興慶倖,曾經一度,你快樂過。雅曆斯,情場如戰場,失敗不要緊,輸要輸得漂亮,你是體育家,怎麼沒有體育精神呢?」

  「以前我根本不把女人看在眼內——」

  「你也風流倜儻過,是不是?」我微笑,「你也令不少女孩子傷心落淚,雅曆斯,回家去,好好睡一覺,明天一早起來,約會其他女郎。」

  他抬頭來看我,目光渙散,終於站起來走了,我送他到門口。

  我很慶倖他沒有碰見玫瑰。

  玫瑰那夜很晚才回來,我在聽音樂。

  她探頭進書房,嚇得我——

  「你剃光了頭!」我叫。

  「我從沒見過這樣的大哥,」她笑,「老為小妹的頭髮怪叫。」

  我脫下耳機。

  「但是你有那麼漂亮的長髮。」我惋惜,「現在卻剪得只剩一寸了。」

  「倦了,換個樣子。」她說道,「頭髮很快就長出來,你叫嚷什麼?」

  「沒規矩!」我喝道。

  「雅曆斯林來找過你?」她問。

  「你怎麼知道?」我反問。

  「大哥,別責怪我——」

  「算了算了,」我說,「我要是怪你,怪不勝怪。」

  「我會打發他。」玫瑰說,「他不會再麻煩你。」

  「快點把他消滅掉,」我說。

  「遵命!」她笑著敬一個禮。

  你看,談戀愛也跟所有的事一樣,成則為王,敗則為寇。玫瑰一點也沒有把雅曆斯林放在心上,若無其事地吃喝玩樂。

  她現在約會另外一個男孩子,常常去聽音樂與觀劇。玫瑰蠻喜歡藝術,就像她喜歡時下流行的手袋、皮鞋、髮型,很粗糙的一種感情。

  她對什麼都不認真。

  她的新男朋友是個混血兒,長得並不算好看。混血兒要深色頭髮與淺色皮膚才漂亮,但這位仁兄頭髮是一種曖昧的黃色,皮膚也泥漿兮兮,不過談吐不俗,人很聰明。混血兒多數古怪,要不太開朗,活了今天沒有明天的樣子,要不就很沉鬱,像這一位,玫瑰說他時常一小時也不說半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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