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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薇

  丹薇最近非常的不開心。剛從學校裡出來的人都這樣,有非常多看不慣的事,天天下午來了我這裡牢騷大發,一邊喝最好的威士忌,一邊罵。

  昨天丹薇說到她的父母──「真老了。」她說從來沒把她的父母看清楚過,直到最近,昨日她母親坐在她對面吃飯,挑著魚骨來啜著,那種「噓噓」的聲音,丹薇說隔一幢屋子都聽得見,丹薇震驚地放下筷子,看到她母親用手拿著魚骨張口大嚼,全神貫注,嘴唇非常的厚,丹薇告訴我,「我不認識她,為什麼要這種吃法?又不是說窮得要吃骨頭!」她臉上非常的不置信與害怕,像是受了什麼刺激。

  我沉默一會兒,告訴她中國人吃東西都是這樣子。丹薇不該到英國去讀那麼多年的書,英國人是最注重這種禮儀的,甚至連當眾擦汗也不可以。如果在美國也還好,右手拿一把又,左手拿一罐可口可樂,也就罷了。

  丹薇說:「不是的!中國人吃東西也不是那樣的,他們老了,真是老了。我父親也是那樣,我跟他說,有一本書禁掉了,他沒聽清楚,瞎七搭八說:『廣告登在哪裡?去買吧。』我覺得要炸開來,我整天在家說話,原來是說給自己聽的,誰也沒理我。」

  我說她的要求過高。

  她吼叫起來,嚇了我一大跳。

  你知道,上學太久了會變成這樣。成天在學校裡進進出出,見著志同道合的同學,一大班人都為一個相同的目標努力,沒有生氣的機會。人上學久了會變成丹薇這樣。

  有一天丹薇說:「我不能忍受這種氣溫,早上一起床就是個大太陽,把臉上的皺紋雀斑照得清清楚楚。」

  我說:「你為什麼要回來?你為什麼不設法留在英國?英國比較適合你,你這假洋鬼子!」

  她看上去很痛苦,喝一點酒,然後躺在我的床上睡一個懶覺。丹薇是個最有潛力的酒鬼。她喜歡我的屋子,因為我這裡夠涼夠暗有自由。所謂自由,並不是說可以開瘋狂性舞會那種自由,而是一種一投手舉足的自由。電話鈴響了,找的必然是我,決不是找三站六婆,要令我拔直喉嚨叫。我不喜歡與家人住,有一次丹薇打電話到我家,說了半小時的話,母親問:「什麼人?男?女?」第二天我又搬出來。我也想像丹薇那樣尖叫。男?女?什麼人?烏攪些什麼?不過是一個電話,三十歲的女兒打一個電話還這麼多烏攪,要管為什麼不管比較有意義的事。

  但是與他們說話是沒有用的。對他們來說,生命是一天又一天的例行公事,甚至連生孩子也是公事,一個又一個,一個又一個,再也引不起興奮、快樂、悲哀。他們唯一的享受是事事軌一腳──「男?女?誰?什麼人?」世界已遠離他們,他們還自以為是主人,把權力伸展到兒女頭上,他們就是這樣子。搬出來往可以把感情維持久一點。

  我不知道別人對父母的看法如何,我與丹薇非常的有同感,丹薇還在那裡努力,我早已放棄了。我們的問題是交通的失敗。

  我說:「你可以結婚。」

  丹薇說:「對的。」

  我知道丹薇的感情生活,在她十七歲的那年,有個男人送她一本「蓮的聯想」,從那刻開始,她長大了,她忘了那男人的嘴臉,那不過是很暫短的事,拉拉手,春電影,但是那本「蓮的聯想」到現在還好好的在書架上。丹薇說:「這種人也許一打打的買著詩冊,送給十六七歲的女孩子。」非常有可能。丹薇始終沒有遇到對手,感情上的對手。

  她笑說:「真不可思議,一朵花似的年齡,跟這種人去擠公路車,看前座電影,電影票都買不起最好的,便有膽子約女孩子出來,這年頭不負責任的男人大多,寂寞的女孩兒太多。」即使是記憶,也不甜美。

  丹薇是很考究的。她不只是那種衣服鞋襪的考究,她在細節上軋排場,浴間洗手的肥皂都是姬仙蒂婀的,而且不是蒂婀小姐,是蒂婀拉瑪。家中經年訂閱新聞週刊、國家地理雜誌、明報月刊,各國的時裝雜誌,一個月就是一堆,丹薇挑燈夜戰,每個字都讀過。丹薇是這種人,她自己有一套做人的方式,固執的堅持下去。連抽煙也是這樣,開頭是健牌,後來銀星出來,改抽銀星,一隻最普通的銀色登喜路打火機,丟了,再買一隻。這些日子來她變了不少,開頭只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現在也穿淺藍色,衣服都乾淨,洗熨得無懈可擊。尤其是在炎夏,看到丹薇,總是眼目清涼。

  丹薇喜歡瑪莉莎貝倫遜。「這才是美女。」她說。我們去看巴利林頓。

  丹薇有男朋友。有一日我在大會堂看見她,她非常的目中無人,木然的站在那裡看畫展,身後跟著一個年輕男人,眼看便知道不是那回事,替她挽著一件晴雨衣,跟班似的亦步亦趨。我馬上皺眉頭。

  後來丹薇看見我,馬上展開笑容,跟我寒暄。但是沒有介紹那個男人。恐怕是不值得介紹的,後來問起她,她含糊地說是一個普通的朋友,約了她多次,她才出來的,沒想到碰見了我。那個男人也是個大學生,丹薇說:「戴平價表,我一看馬上倒圍困。」丹薇自己戴的是福英露貝,連康斯丹頓她都嫌俗氣。

  我笑說她:「小資產階級、法西斯,你有什麼資格?」

  她微笑。她不擔心。香港協出產她這種廢物,她真是個廢物,在嘉第吃法國菜,她用法文跟大師傅說:「不是這樣的,這只千層葉蛋糕不是這樣……」我在她身旁翻看白眼。丹薇這種人對社會一點好處也沒有。

  她又找不到工作,她不但挑工作,而且要挑老闆,老闆若果是個老土,馬上辭職,是以一年有十個月閑在家中。可是她自己是個最大的俗人,錢字掛帥。

  「笑話,沒錢,沒錢怎麼活?氣溫超過七十八度要開冷氣,錢便是有這個好處,我沒想過要發財,但是人活在世界三不能太刻薄自己,況且我又不騙不偷不搶不賣,有什麼關係?我還是十多廿歲呀,我現在不容易上當了。」

  丹薇如果每分鐘維持這種論調,倒也是一種性格,可是她也常常忘掉錢的用處,太沒用。譬如說有一天我們在街邊買水莫,擺水莫攤子的是一對年輕夫妻,穿得粗,長得粗,可是卻有說有笑。

  丹薇買了兩隻菠蘿就走了,她說:「你看這一男一女,他們才是快樂幸福的人!」不知道為什麼,她回到家中,為他們流了一臉的眼淚。

  丹薇常說:「自八歲以後,我母親便不瞭解我的快樂與憂傷。」可是我也不瞭解她。各人的命運是不一樣的,沒有什麼好羡慕,他人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叫我風吹雨打的跟一個男人去擺地攤,再幸福也還是別人的幸福,我不幹,我相信丹薇也不會幹,我不知道她為什麼會難過。

  我跟丹薇說:「你是應該認得一個男朋友。」

  「他會不會在仙西巴?」她問:「我一直沒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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