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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媽媽問:「那個年輕人再也不來?」

  「不來啦,」我說:「或者與女友鬧翻,或者與女友戀愛成熟,不是花束時期了。」

  母親加一句:「或者換過一家花店。」

  我說:「是的,或者是。」

  但是我星期一的雪白筆挺制服再也沒有觀眾。

  我開始覺得我會得在這間花店裡終老。

  隔很久很久,不知有多久,當我在低頭看小說的時候,有人進花店來,敲敲玻璃,引起我的注意。

  我馬上放下書,站起來,道歉:「對不起。」

  那個人竟是他!

  我馬上轉頭看鐘,五點十分。

  他又來了。

  發生什麼事?他又來到這家店。

  但是我歡欣萬分。

  「花?」我問。

  「六枝玫瑰。」他說。

  我伸手去取紅玫瑰。

  「不,請給我白玫瑰。」他說。

  我一怔,哦,他這個女朋友喜歡白玫瑰。

  我選六枝,用銀色紙包好,加上紅緞帶。

  「很美,謝謝你。」他付錢。

  「對不起,先生,」我婉轉地說:「玫瑰的價格已經上漲,得多付五元。」

  「對不起。」他加多五元。

  他取過玫瑰,離開。

  我像揀到最名貴的禮品般,活力又再次回來。但是為什麼?他與我沒有關係,我連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他在何處工作,但是他的存在已經使我愉快。

  從那日起,他又來買花。

  但一星期只來一次。

  星期六,下午五點十分。

  或者他在星期六下午也要上班,我不能夠發問。

  每次他買六枝白玫瑰。

  他大概每星期約會她一次。

  她是否美麗,是否優雅,是否富有。

  每次他來買花,都帶來一種溫暖。

  天氣漸漸溫暖,他開始穿夏季衣裳,雪白色的芝士布襯衫,深灰色的長褲,有時候穿那種孩子氣的賀頭皮鞋,也是白色的,再沒有看見一個更懂得穿著的男人。

  他有一個星期六出現的時候問:「請問你們負責送花嗎?」

  「有,」我奇怪他終於開口跟我說話,「把姓名地址留給我們,我們負責送到。」

  他掏出一張卡片,他說:「送到法國醫院1000號房。」

  我寫了下來,接過他的卡片。

  我問:「送六枝白玫瑰?」

  「不,那個我自己拿。請你另送二十枝虎蘭到醫院去。」

  「是的。」

  我把收條給他,他付鈔票,他說:「謝謝。」

  他微笑著走了。

  我拈起他的卡片,上面寫著:「薛偉年史丹福大學牙齒博士」

  我明白了。

  我不是說過他不像普通人嗎。

  把二十枝虎蘭包好,我打電話叫酒店的僕歐來,叫他送去,給他二十元。

  薛手持著白玫瑰走了。

  送給他的女朋友。

  而我,一個小小售貨員,當然是坐在櫃檯裡面看小說,我明白。

  下班我把東西收拾好便走。

  坐在公路車上我在讀麗沁森太太的傳奇,在她沒有遇見英皇愛德華五世之前,誰也不會相信會有這樣幸運的女人。

  英皇說:「為了我所愛的女人……」

  她一點也不漂亮,但是他愛她,這已經足夠。在這之前,她曾經結婚兩次,且社交界中活躍份子,肯定不會受到很多人的尊重。人們看不起沒有名氣的婦人,但是又不會尊重出名的女人,女人怎樣都有點不對。

  故事真是動人,足以使人忘記公路車中怪異的氣味,擠逼的人群。

  我仍然是在花叢中做買賣。

  天氣越來越熱,花店的冷氣特別充足,因為怕花早開早謝。

  其實最美麗的花是在原野裡。表姐在英國念書,說到花,她這麼形容:「漫山遍野都是洋水仙,一整個山坡,真是一望無際。」

  我想像著那種情形。多想是無益的,幾時我也到這種地方去旅行,每個少女的夢,她的愛人陪著她。

  我笑了。

  怎麼會有這樣的事?

  做人要腳踏實地,喜歡一個人不一定是要嫁給他,也不一定是要讓他知道。

  我願意默默地喜歡著他。

  過後幾天,我們店裡來了一位很漂亮的小姐。

  她穿一襲雪白的裙子。那種白是很耀眼的,領子很大,雙肩露在外頭。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

  她走近我身邊,一陣香風跟上來,我認得是「侯士頓」味道。

  她的頭髮披在肩上,近頭頂處是直的,耳邊卷得一個個小波浪,真是漂亮。

  「花?小姐?」我微笑地問。

  她也在笑,上上下下打量我。

  她問:「你在這裡賣花?」

  「是的。」我說:「現代賣花女。」

  「太客氣了……我到處看看。」她說。

  「歡迎歡迎。」我說:「我們有新到的仙人掌。」

  「小姐,」她問:「你貴姓?」

  「我?」我指指自己。

  「是呀。」

  「呵,這是敝店的卡片,」我說:「上面有我的姓名。」

  她拿著卡片念:「營業部周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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