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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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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問:「那個年輕人再也不來?」 「不來啦,」我說:「或者與女友鬧翻,或者與女友戀愛成熟,不是花束時期了。」 母親加一句:「或者換過一家花店。」 我說:「是的,或者是。」 但是我星期一的雪白筆挺制服再也沒有觀眾。 我開始覺得我會得在這間花店裡終老。 隔很久很久,不知有多久,當我在低頭看小說的時候,有人進花店來,敲敲玻璃,引起我的注意。 我馬上放下書,站起來,道歉:「對不起。」 那個人竟是他! 我馬上轉頭看鐘,五點十分。 他又來了。 發生什麼事?他又來到這家店。 但是我歡欣萬分。 「花?」我問。 「六枝玫瑰。」他說。 我伸手去取紅玫瑰。 「不,請給我白玫瑰。」他說。 我一怔,哦,他這個女朋友喜歡白玫瑰。 我選六枝,用銀色紙包好,加上紅緞帶。 「很美,謝謝你。」他付錢。 「對不起,先生,」我婉轉地說:「玫瑰的價格已經上漲,得多付五元。」 「對不起。」他加多五元。 他取過玫瑰,離開。 我像揀到最名貴的禮品般,活力又再次回來。但是為什麼?他與我沒有關係,我連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他在何處工作,但是他的存在已經使我愉快。 從那日起,他又來買花。 但一星期只來一次。 星期六,下午五點十分。 或者他在星期六下午也要上班,我不能夠發問。 每次他買六枝白玫瑰。 他大概每星期約會她一次。 她是否美麗,是否優雅,是否富有。 每次他來買花,都帶來一種溫暖。 天氣漸漸溫暖,他開始穿夏季衣裳,雪白色的芝士布襯衫,深灰色的長褲,有時候穿那種孩子氣的賀頭皮鞋,也是白色的,再沒有看見一個更懂得穿著的男人。 他有一個星期六出現的時候問:「請問你們負責送花嗎?」 「有,」我奇怪他終於開口跟我說話,「把姓名地址留給我們,我們負責送到。」 他掏出一張卡片,他說:「送到法國醫院1000號房。」 我寫了下來,接過他的卡片。 我問:「送六枝白玫瑰?」 「不,那個我自己拿。請你另送二十枝虎蘭到醫院去。」 「是的。」 我把收條給他,他付鈔票,他說:「謝謝。」 他微笑著走了。 我拈起他的卡片,上面寫著:「薛偉年史丹福大學牙齒博士」 我明白了。 我不是說過他不像普通人嗎。 把二十枝虎蘭包好,我打電話叫酒店的僕歐來,叫他送去,給他二十元。 薛手持著白玫瑰走了。 送給他的女朋友。 而我,一個小小售貨員,當然是坐在櫃檯裡面看小說,我明白。 下班我把東西收拾好便走。 坐在公路車上我在讀麗沁森太太的傳奇,在她沒有遇見英皇愛德華五世之前,誰也不會相信會有這樣幸運的女人。 英皇說:「為了我所愛的女人……」 她一點也不漂亮,但是他愛她,這已經足夠。在這之前,她曾經結婚兩次,且社交界中活躍份子,肯定不會受到很多人的尊重。人們看不起沒有名氣的婦人,但是又不會尊重出名的女人,女人怎樣都有點不對。 故事真是動人,足以使人忘記公路車中怪異的氣味,擠逼的人群。 我仍然是在花叢中做買賣。 天氣越來越熱,花店的冷氣特別充足,因為怕花早開早謝。 其實最美麗的花是在原野裡。表姐在英國念書,說到花,她這麼形容:「漫山遍野都是洋水仙,一整個山坡,真是一望無際。」 我想像著那種情形。多想是無益的,幾時我也到這種地方去旅行,每個少女的夢,她的愛人陪著她。 我笑了。 怎麼會有這樣的事? 做人要腳踏實地,喜歡一個人不一定是要嫁給他,也不一定是要讓他知道。 我願意默默地喜歡著他。 過後幾天,我們店裡來了一位很漂亮的小姐。 她穿一襲雪白的裙子。那種白是很耀眼的,領子很大,雙肩露在外頭。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 她走近我身邊,一陣香風跟上來,我認得是「侯士頓」味道。 她的頭髮披在肩上,近頭頂處是直的,耳邊卷得一個個小波浪,真是漂亮。 「花?小姐?」我微笑地問。 她也在笑,上上下下打量我。 她問:「你在這裡賣花?」 「是的。」我說:「現代賣花女。」 「太客氣了……我到處看看。」她說。 「歡迎歡迎。」我說:「我們有新到的仙人掌。」 「小姐,」她問:「你貴姓?」 「我?」我指指自己。 「是呀。」 「呵,這是敝店的卡片,」我說:「上面有我的姓名。」 她拿著卡片念:「營業部周敏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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