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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我叫菲臘尊路斯。讀達爾文學院的語文系,我在修中文,我的碩士論文比較著重拼音,所以講得不好,也不夠流利,少練習的關係。」

  「路斯?是不是玫瑰的意思?」我問。

  他一怔,「是的。但是我從來沒想到過。玫瑰,那太女性化了。」他看著我。

  「並不,」我說:「很漂亮,我會叫你玫瑰。」

  「當心,別人會以為你是同性戀。」

  我笑了。

  「我的國語好嗎?最近我在看紅樓夢。」他很驕傲,「我的教授說我再進步一點便可以拿博士了。」

  我橫他一眼,「說得很不錯。但是你的中文沒有我的英文好,懂外文有什麼稀奇?你看紅樓夢,我還看喬哀斯呢!我可沒告訴每個人我的英文第一流。」

  他辯說:「但你們中文是這麼難。」

  「英文也不容易。」

  「你真厲害。」他搖頭,「我以前也認得一個中國女孩子,她比你美多了,但沒有你厲害。」

  我一怔,笑了。他很坦白。我是不美,但是我不靠臉吃飯,我是大學生,美不美有什麼關係?

  我喜歡他的坦白。於是我們在飯堂裡聊天。本來只打算喝一杯茶,結果喝了七杯。七杯。

  因為我們開始聊紅樓夢。他是一個驕傲的英國男孩子,廿五歲(我猜得不錯),體格很健康,一點也不纖細,但是一張臉卻有書卷味!學中文只有三年,說得好,也寫得不錯。幸虧我也有點底子,聚精會神的應付他,不然就會給他嘲笑了。

  我說:「我的名字不算好,你看紅樓夢裡這四姊妹的名字才好,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原應嘆息。」

  「什麼?」

  「原應嘆息。」我再重複一遍。

  他明白了,真是聰明,多少中國人還沒看懂這四個名字,他一經提示就明白了。他看著我,眼神是這麼複雜,其中有羡慕、有妒忌、有感歎、有欣賞、有快樂,我很高興,一個外國人,對中國文化有這樣的感情,這樣的熱衷,是難得的。

  他忽然明白了,英國再好,可是中國更好,沒有比中國更好的了。

  「你曉得我剛剛說的話?」他握住我的手,「我說你不美,我錯了,我改正,你很美,真的,不騙你。」

  我沒有縮手。在英國握手太平常了,我們畢竟是在用國語交談,我回答:「你說我美,只不過是哄我,想我解釋更多的紅樓夢給你聽,好讓你資料大增,早日完成博士論文,是不是?」我笑。

  「你太看輕我了。除了中文,我還會德文法文拉丁文日文意大利文。我是語言學家。」他說:「我是德國語文學士。」

  「你還是吹牛家自戀狂家。」我微笑。

  他不以為忤。七杯茶之後,我把書交給了同學的哥哥,回到旅館先換了長裙,跟他一起吃飯,因為他請我吃飯,晚上天氣涼,他穿了毛衣,手上的傷痕看不見了。我們在河畔散步。一直講話。

  天氣很清朗,看得到所有的星。我的天這真是很浪漫的。我喜歡聽他說國語,他好學,他用心,而且練習了幾個小時之後!國語真的流利得多了。我們一直在草上走著。英國潮濕,沒多久我的裙子下截就濕了。

  他說:「我希望我的中文跟你的英文一樣好。」

  「過獎過獎。」我說:「但是我四歲進英文幼兒園,念英文小學、英文中學、英文大學,不好該槍斃。」

  「誰教你中文?」他奇問:「通常念了英文中文便差。」

  「我有一個哥哥,他中文好,我受他影響。玫瑰,別心急,慢慢來,我覺得你已經不錯了。」

  「玫瑰?」他笑,停下步來,「你真叫我玫瑰?」

  「為什麼不?我喜歡這名字。誰規定男孩子不能叫玫瑰?」我笑著反問:「而且路斯根本是玫瑰的意思。」

  「你可喜歡我?」他問。

  「嗯,不然為什麼跟你出來吃茶吃飯?」我也問:「你喜歡我?」我看著他。

  「彼此彼此。」他用得很恰當。

  我笑了。

  奇怪。我沒有當他是外國人。而且我喜歡他。一般的英國人惰性重。他沒有這毛病。他的幽默感是驚人的,可愛的,惹笑的.甚至孩子氣的。

  反正是暑假,我多留了三天,至少我打算多留三天。我向旅館預定了房間。因為他寫了一張字條給我,中文的―—「希望你多留幾天,為了劍橋,為了我的論文,為了你的假期。玫瑰。」看了這樣的字條,我笑得滾在床上——玫瑰。一個男孩子叫玫瑰。而且他簽著玫瑰。

  他一早來敲我的房門。我們劃了船,吃香腸麵包,走遍整個劍橋大學,在圖書館裡孵了半天,改他的卷子,到他的宿舍去坐。

  他的房間是三號A。老房子,恐怕有三百多年了。但是中央暖氣是新裝的,很暖和。從窗口看出去,就是那條河。這是一間美麗的房間,這也是一間美麗的大學,而菲臘尊路斯,他是一個美麗的男孩子。

  第二天我陪他打網球,我們在河裡游泳,再去看一場電影,吃了很多,他要付錢,我不讓他付。晚上他來我的房間,我們研究了半天國語,什麼字該是尖音!什麼字該是圓音。我教了他一首詞。

  詞說:

  「今年花勝去年紅。
  料得明年花更好。
  知與誰同。」

  我問:「你看得懂嗎?玫瑰?」

  他說:「我或者不大會騎腳踏車,但是不至於笨到你想像的地步。我懂這詞。」

  「你喜歡嗎?」

  「我喜歡它,我也喜歡你。」

  「謝謝你。」我說。

  到了外國,我是寂寞的,沒想到可以與一個英國男孩子談辭,通常連中國男孩子都沒有這種興趣。我喜歡他,真的。我認識許多會講國語的外國人,他不過是其中之一,沒有什麼稀奇。但是他有一種獨特的味道―—孩子氣?廿五歲不算太小了,是什麼呢?我不明白。但是他那種氣質使我在劍橋多留了三天。

  我幫了他許多忙,關於功課上面的疑問。

  他說:「下次我見你,我們可以談秦可卿的問題了。」

  他還是對紅樓夢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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