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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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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鄭本人並不討厭,如果有真愛的話,他那妻子也不足成為阻力,但我並不愛他。 要付出那麼高的代價……確直要愛得靈魂焚燒才行,誰還有那樣的精力,鄭太太是例外,看樣子她立定心思要毀掉任何有成為第三者可能的女人。 她那麼愛丈夫,愛得那麼深那麼錯。 是有這種女人的,現在很少了,但仍然沒有絕種:丈夫同婆婆多說一句話也會引起不安。 這樣說來,老鄭也是很苦的,一個人被另外一個人如影附形般緊盯著不放,而他又不再愛她……想想都不寒而慄。 總共才睡了三四個小時,第二天自然精神萎靡。 一打開門看見鄭旭初的面孔,開頭以為眼花,隨即想大叫。 這兩夫妻真叫人精神崩潰。 我說:「不用解釋了,忘記這件事,忘記你認識我。」 「你聽我說──」 「請求你們兩個,別把我擱磨心當中,她不知道,你也該知道,我是無辜的。」 他很憔悴的靠牆角,「你願意親口同她說一聲嗎?」 「不,我沒有義務向她解釋任何事。」我很固執,「並且說了她也不會相信。」 她根本已經失去常性,「別再站在我門前,這是一個小城,無論誰做什麼都有人看見。」 他忽然說了很滑稽的話:「你不打算拯救我?女人多數是慈悲的,但凡不獲妻子瞭解的男人都有第三者來搭救。」 我一呆,「女人不再愚蠢了,」我說,「以前女人最大的毛病便是不信邪,老以為在她手上浪子會得回頭,百煉鋼能化作繞指柔,別人不行,那是別人沒辦法,她是不同凡響的一個。但是我可以告訴你,我是個普通的女人,我沒有這麼大的野心,我忙著救自己。」 鄭旭初深深歎口氣,非常語塞。 「安慰鄭太太,」我說,「跟她說一切會過去,你們會白頭偕老,同她到巴哈馬群島度假。」 「我昨天已提出離婚。」鄭旭初說。 老天。 我閉緊嘴巴,不發一言。 「她的反應很恐怖,我一個晚上在路上逛,不敢回去。」 我默不做聲。他們結婚多久?十年?八年?換了是我,我的反應也會很可怕。問題不是愛得難與此人分離,而是恐懼:他甩掉我,我以後怎麼辦?上了年紀的女人要再找理想對象,好比天方夜譚,於是死不肯讓身邊人離開。 我說:「愛莫能助。」 我自己叫車子走,把他撇下。 其實是可以活下來的。不知為什麼,許多女人在戰爭與折辱之間,往往選擇折辱,是因為惰性,身邊有個人總聊勝於無。 像鄭太太這樣的女性,只要肯認老,脫下海軍裝,穿上旗袍,把頭髮往後梳,弄得清清爽爽,略微曬曬太陽,粉敷得薄些,實在是一名風韻猶存的女子。 人走入歧途很難回頭。 那一日稍後,我注意到老鄭也來上班,各管各的事,並沒有與他交談,但同事們在背後議論紛紛,背後也罷了,耳朵聽不見為淨,有些人面對面就笑嘻嘻的問:「是否真有其事?喂,真得找你證實一下,聽說他對女人的功夫不錯……」之類。至今我發覺,每個人都有市井之徒的好奇心。 我可以說「我不認識鄭旭初」,有人這麼做過,他罵朋友,旁人問起,他心虛,便說:「我不認識那個人。」但這種手段已經不流行了,顯得幼稚。我只得若無其事地說:「大家都是同事,大家都是同事,開什麼玩笑?!開什麼玩笑?!」要太極發問的人猶自細細的把臉湊過來端詳我的眼睛,看有什麼蛛絲馬跡可尋,死不放鬆。 是有這種人的,聽說誰把鼻子美容過,見到面,立刻撥開眾人,一張肥大的面孔便靠近來,瞪著雙目搜索率主的五官,握著拳頭,緊張兼神經兮兮,心中狂呼:把柄,把柄!瞧我,還找不到你的把柄!因他算是貨真價實的。 也不是壞人,悲劇是總沒有人是壞人,他只是缺乏教養禮貌見識。 議論吧,盡情議論吧,三天之後還不是各管各的去矣。 三天之後我也拆掉石膏。 自由得想揮出拳頭打擊我的敵人。 那天我很輕鬆,與珍妮吃了頓豐富的午飯,幾乎沒摸著肚皮回寫字樓。 「下午沒有事?」她問,「沒事可以提早休息。」 「要出去開會。」 「早知別吃得那麼飽,」她說,「當心睡著。」 我笑。 下午三時,我準時出門,看到鄭旭初在等電梯。 我猶疑一刻,想打回頭。我這個人一向有點很瑣,最怕與形跡曖昧的人同一架電梯,那幾分鐘不知談天氣還是說是非才好,動輒得罪他,不如避之則吉。 但在那一剎那他已看到我,我只好大方的向他點一點頭,與他步入同一部電梯。 在狹小的空間內,我倆維持沉默。 電梯向下降,到達五樓時停止,這本來不是什麼出奇的事,有人按電鈕,電梯便會得在那一層樓停下載客,但奇在電梯並沒有打開,在那一剎間,燈火全部熄滅。 我處身在漆黑的環境中,先是一驚,隨即啼笑皆非。停電?倒是巧。 我摸出打火機,打著,照亮那一排按鈕,用力按緊急的紅掣,一點聲音也沒有。 轉頭看鄭旭初,他很鎮靜。 我熄掉打火機,馬上黑得像盲掉一般。 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情況下,我索性坐低。 過很久我很久,我問:「為什麼不說話?」 他沒有回答。 四周圍太黑,我們很少有機會置身完全隔聲與絕光的地方,人類原始的恐懼慢慢沁透。 「喂,說話呀。」我開始覺得熱。 他終於答:「沒有什麼可說的。」 「我老覺得你有訴不完的衷情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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