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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他雙手拿著我外套,待我把手臂穿進袖子裡。

  司機把我送到目的地。

  在電梯的鏡子前我照照自己。立炯或許不知道一個女人打扮得略為得體要付出什麼代價,我卻是懂得的。

  過去十年的生活水準,立炯不可能供給我。跟著他日子無波光浪是一件事,必然另有煩人的瑣事接踵而來,譬如說,或許我得找工作來維持生活。

  我這個人最大的缺點是與婦運無緣,千萬不要解放我,我情願做個菜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女奴,隨便社會怎麼唾棄我,叫我什麼難聽的名字,包括寄生蟲這些在內,都好過一天八小時去與不相干的販夫走卒打交道。

  畢業後做過六個月的工作,以後便學乖,我不是奮鬥的料子,這一點相信允新也知道。

  領班迎上來,我看到立炯早已坐在近窗的位置上。

  地方是我訂的。

  我訕笑自己:跟允新是天生一對,沒開仗前總不肯委屈排個比較普通的地方吃飯。

  我坐在立炯對面,聽得他說:「我從未來過這裡,真主,聽說這餐廳開了不止三十年了。」

  我微笑。

  「你今天晚上很漂亮。」他接著又說。

  我們叫了食物。他莞爾,「可不能常常來。」

  他還是那麼可愛幽默,我不由得拍著他的手。

  「今夜你情緒穩定得多。」他說。

  「是。我與允新什麼都說明白了。」

  「真的要分手?」立炯問。

  我一時間也答不上來,事情起了很微妙的變化。

  「或者,你預備找一份工做?」

  我打個寒顫,連忙喝酒壯膽。

  「孩子可是跟你?恐怕要找個相當大的地方搬。」

  「搬?我可沒想過要搬,不是允新搬出去嗎?」我反問。

  立炯搖搖頭笑,「一切細節都還沒有出籠,看樣子你們光是談這些已經花好些日子,十年夫妻,千絲萬縷關係,要分手談何容易,快刀斬亂麻也不行。」

  我失神。最好有一把電鋸,那種在北美洲用來據數人合抱的大樹的那種,不管三七二十一,利刃推過去,殺斷所有筋絡脈搏。

  「我有一個上了年紀的朋友,」立炯說,「他說他最怕三件事:搬家、轉工、離婚。情願痛苦都不要開始新生活,唉,聽著可笑,其實真悲。」

  我不響。

  他看看我碟子,「你還是喜歡吃生冷的東西。」

  我問:「離婚後,照說應完全獨立,不再靠前夫!」

  立炯說:「各人情況不同,不能相提並論。」

  我覺得他說得不夠誠意,又認為短短一頓飯時間,他不可能明白我太多事,故此不再說下去。

  其實我何必間太多,一切答案已經在我心裡,我不過要找一個附和我的人,以助氣焰。

  我低頭吃東西。

  坐在我們隔壁的是一個中年婦女,保養得很好,穿件黑旗袍,梳一隻橫愛司頭,譬邊插著密密的一排白蘭花,故此連我們這一桌鄰客也不住聞見幽幽的花香。

  真銷魂,我就從來沒有這種風情風騷。

  三十出頭還似童子軍:套裝、襯衫、白手套,雙手握著手袋,不知放什麼地方好。

  不知允新在外的女遊伴,是否似隔桌的女土?假如是的話,敗在這種人手下也還值得。

  我心中並沒有大大的醋意,只是空虛。

  「你愛允新吧?」立炯問。

  「那自然。這樣些年了,又生下孩子,兩個兒子的面孔跟他長得一模一樣,」我毫不諱言,「怎麼會沒感情?十年來,不知大大小小熬過多少難關,我為他吃過苦,他也為我吃過苦,你知道,你非得為人吃苦人才會愛你,不然孩子怎麼會愛父親。但──」

  「但?」

  「但同他一起生活有說不出的難處,他難以捉摸,生性又好賭,什麼都得博一記,看開大還是開小。像今日,他明知我同你吃飯,他明知我們是無所不談的老朋友,但他還是冒險讓我來,看看後果如何,這便是他生活的樂趣!」

  「也許他有必勝的把握。」立炯微笑。

  「他只剩我了,什麼都輸光。」

  「房子還在吧?」

  「先生,房子的契在銀行裡,我們與銀行租來住的,一付不出利息,立刻就得滾蛋。」

  他長長嘆息一聲。

  我都麻木了,尤其是喝了兩杯,覺得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

  「小魯,我不敢叫你離開他,但是你知道我對你……我一直愛的,不過是你。」

  我很感動。

  叫一個男人愛你十年,到底不是容易的事,忽然之間,我喪失的自尊心全部歸位,我緊緊握住立炯的手,不肯放鬆。

  「我一直沒有忘記你,」立炯微笑說,「開頭是痛苦,像是有什麼在哨咬著心似的,日子久,無論日出日落,總是忘不了你,現在心境平和得多,也沒有什麼奢望,但每次見到你,總有不能形容的欣喜。」

  他的笑裡有無限感慨。

  我從來沒想到我會使立炯記得我十年。我以為我們都是普通人,愛過也就算了,況且那已經是少年時代的事。

  他輕輕說:「我總是等你的。」

  他的意思是說,要是我出來了,恢復自由身,他是不會嫌棄我的。但決定在我,選擇也在我,他不負責任。

  說得很好,處理得也很理智。

  只是我是貪心的女人,這裡邊還欠缺什麼,我說不上來。

  後來由我結了賬。

  允新沒有出去,也沒有睡,他在聽音樂,抽煙鬥。煙絲香甜微帶辛辣的味道傳入我的鼻子,我覺得奇怪,因為只有在早期,我們在一起走的時候,他才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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