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金色的心 | 上頁 下頁 |
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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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孩子呢?」 「她是我的。身外物我不計較,但孩子歸我所有,是我骨血,她不會離我半步。」 我很為難。 「不過,既然她把部分東西歸還給我,我也不會令她失望,她有權探訪孩子,並且每年可與她共同生活兩個星期——在我指定的住所。」 「如果孩子要跟她呢?她確是她的母親。」 他搖頭,「你少替我擔心。」 「法律上她有權。」 「那就要在法庭相見,只怕屆時對她名譽有影響。」 「好,我對她說。」 「還有,你,你要遵守諾言。」 「澤叔,你知道我尊重你,也尊重她,說過的話我會算數。」 他自鼻子哼出一聲,「我不大肯定,你們幹藝術的人,眼中有什麼世俗禮法?什麼都敢做。從此以後,希望你離得她遠遠的。」 「她沒有告訴你?」 「什麼?」 「為著使你放心,她要結婚。」 「嫁誰?」 「誰無關重要,反正不是你,也不是我。」 誰有什麼要緊?誰都一樣,她萬事俱備,獨欠一個丈夫,在某一範圍內,她是人盡可夫的。 澤叔遲疑一下,「她可愛他?」 我忍不住笑,他還念念不忘。 「你尚愛她?」我說。 他不做聲。 「讓孩子跟她住半年,一人一半。」 「小孩子怎麼樣念書?」他責問我。 「她還小,起碼有五年才進學校。」 「不。」 「你尚愛她,孩子也需要她,何不維持一種比較文明的關係?」 他不甘心放手,一臉酸澀。也一大把歲數,什麼都要霸著擁有,一點都看不開,枉他做生意時一派力拔山河氣蓋世。 「她會感激你。」 「哼。」 「放她一馬。」 「口才好得很呀你。」 「還不是跟澤叔學習。」 這是真的,我繼續逗留在公司裡。 大弟越來越精神,我越來越萎靡,所有私人時間都沒有了,遲起來不及吃早餐,托人買上來,咬一半,剛想用咖啡把它沖下胃,澤叔已經派人來叫,我很煩躁,不想聽令。 自由散漫已成習慣,不能服從制度,覺得束縛、辛苦,真要等薪水開飯沒法子,我的確自作自受。 藝術界的朋友疏遠我,他們說,一聽到秘書在電話中問:「哪一位找洪先生,」便大倒胃口。 我以前也是一樣,有誰叫秘書搭線,說什麼「洪先生在嗎,劉先生找你,」就會很不齒的答「洪先生不在,叫劉先生快去睡覺」。 太沒誠意了。對於做生意的人說,請幾個秘書做瑣事才有派頭,作用與白金信用卡,司機駕駛之平治車一樣。但對藝術家來說,除出專心創作,一切歸於無聊。 連這種細節都不能適應,深覺痛苦,還怎麼辦大事,公司裡的英才,在我眼中,都是俗物,而我這個自認為是瀟灑不羈的人物,卻被他們當怪物。 澤叔交下來好幾個叫我學做的計劃,都堆在那裡,麥公過數日便來收去另找替工。 我不是那塊料子,他們都說對了。 但大弟卻做得興致勃勃,穿上西裝的他,看上去比實際年齡大,現在他決定在暑假後在本市升學,邊讀書邊做麥公的學徒。 我打呵欠。 只想回家收拾行李逃往歐洲度假,一年半載也不回來,誰會留住我呢?沒有人,不過這一走,等於自動棄權,以後再不能有一事過問。 要考慮清楚呵,洪恭敏。 至此才知道沒有選擇才好呢。滿櫃衣服的女人最愛說「不知穿什麼好」,只有一件藍布長衫倒也罷了,天天就是它。 澤叔時常斜眼對我陰陰冷笑。 我竟不濟如此。 父親若果在生,氣都氣死。 那日我用手撐頭,在寫字檯面前瞌睡,鎖鎖來了。她斜倚在門框,「恭敏,好嗎?」聲音如音樂。 我如注下一針興奮劑,立刻跳起來,「鎖鎖!」 她出落得更標緻,頭髮長多了,衣服款式奇異,小小一件背心,下身穿一條沙籠,身材緊緊包在薄薄的布料下。 我一邊搖頭一邊笑,「鎖鎖,你似只水蜜桃。」 「少廢話!」她白我一眼,「有要緊話同你說。」 「你怎麼到這裡來,人們會疑心的。」 「恭敏,笑話不說了,好消息,洪昌澤已答應與我共同監護女兒。」她非常興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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