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金環蝕 | 上頁 下頁 |
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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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為我還一心一意打算再續兩年前擱下的故事。 總還是覺得她好!我揮揮頭皮,怎麼會這樣。幾乎識盡了這個環頭的標緻女,還是覺得她最值得留戀。 那孩子…… 以前同她分手是因為愛得不夠,今次呢? 看來桌子上這堆工作肯定不能如期交出,要脫期了。 吸足一夜的煙,喉嚨焦燥,嘴巴一陣味,自己都討厭,老清早胃口不開,光喝一杯茶,怕長脂肪,連糖都不敢放,婆媽。 這個老毛病害死我。 記得她會笑我不夠瀟酒,事事要想好幾日,待我思想攪通之後,人家早已捷足先登,什麼都來不及了。 我稱這為老實。 事實證明她是正確的。 在學校裡她多人追求,與我走,是機緣巧合,那年我二十歲,走運。 八點這圖書館開門,天全黑了才離開,是苦學生的習慣。 在小巷盡頭,慘綠的路燈下,春到她被兩個阿飛調笑。 他們騎在電腳車上,她步行,書包已初在地,但仍忍住哭,維持鎮靜。 那一刹那不知哪裡來的勇氣,我大聲叫嚷,沖過去,揮舞著手中的球拍,喝止他們。 喉嚨不知恁地響亮異常,幾乎叫醒全條路上的行人,前來救援的有其他同學、講師,以及警察。 我極之憤怒,堅持要把兩個阿飛拉到警察局去受警告。 那兩個阿飛也並不是老手,臉都青了,甩不了身,我如瘋狗一股罵了他們。 到那個時候,是人都知道我愛她,靜默地在一角愛了她許久了。 我連她也狠狠責備,問她何故穿暴露短裙。 那日她打完球,沒來得及換衣服。 自那天開始,她開始約會我,有意無意,幹什麼都拉我一份。 同學們本來對我沒有太大的興趣,愛屋及烏,故此大學最後一年,過得很熱鬧豐盛。 我們家住老房子裡,幽暗的木樓梯,烏黑的天井,都被她視為浪漫的美麗的,在千金小姐眼中,窮些好玩,而事實並不是那樣的。 她家裡很反對。 反對得很含蓄。 嘴裡並無說出來,態度也還客氣,但總不接受我。同時寡母也認為她太活潑天真,不合我們家要求。她希望得到一個懂事的老實的肯吃苦的媳婦,我沒來得及告訴她,現在都找不到這樣的女孩子了,她已經罹病。 就是那一陣子,急痛攻心,連她的好意與關懷都抗拒,使她灰心。 我如一只受傷的野獸,守住母親,不肯離開,她病了三個月,用盡我們的節蓄,終於逝世。 待我辦妥慈母身後事,措乾眼淚,打算重祈做人的時候,她已與我疏遠。 她們家決定移民。 我不是不知道她父母用這破釜沉舟的一招來隔斷我們,其實是不必要的!她已發覺我們兩人出身背景的距離太大,不能長期交往。 在學校是不一樣的,課本使人人平等,出來社會,略有差距,便如鴻溝。 她決定離開我,結束這一段初戀。 這一切都在一年內發生:母親去世及她離開,我悲苦得麻木,反而露出不應有的平靜倔強。 這種事也是很平常的吧,老人總要撒手離去,女友總會變心,世界上每分鐘都發生若干宗,但當事人身受,只覺宇宙萬物都變色,生命不再有意義。 不過,還是送她到溫哥華。 沿途她父母對我冷若冰霜,我都忍耐下來。 她的嫂子曾由衷的對我說:「你的涵養功夫一流。」 人看我不起,有什麼關係,至要緊是我春得起自己。 自問沒有非份之想,行規步矩,待告別時,連她父母都略為軟化,待我友善得多。 回程中,飛機侍應問我要什麼喝,要了威士忌加冰。 喝得酩酊大醉,十餘小時行程倒是一眨眼過去,醒時飄飄然,大事化小,樂陶陶,自此染上酒癖。 什麼都放在心底,這是出身問題,經寡母一手帶大的獨子很難有開朗的性格。 來往的書信中我儘量輕鬆,半年後,不高興再寫下去,決定忠於自己,同她說工作太忙,沒空寫信。 最後的消息是她進了西門富利沙大學念碩士。 很明顯,不久她就結了婚。 真快,孩子都生下了。 對方是個什麼樣的人? 餐館主人、學生、親戚? 匆匆幾個月,就決定嫁過去,並得到家人允許,是什麼緣故? 這使我失眠。 現在大家的想法都不同了吧,大家都長大了,都不是驕傲的小孔雀,都背著污點的包袱,都有一兩段不甚風光的歷史。 只是她仍是她,只要我仍重視她,一切都沒有關係。 只要做得到,我都肯為她做。 母親已經不在,同誰在一起,都不必過她這關,這是一個大安慰。 主要是我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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