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舊歡如夢 | 上頁 下頁 |
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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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買的,我曾經一度有過一個男朋友,他到克孟都去,在街上買回來給我的。」 「哦。」他說:「他的欣賞能力很高。」 我微笑,「所以他才離開我,跟別人結婚去了。」 「哦,對不起。」 「沒關係,這是我收他的最後一件禮物,他是一個很禮貌周到的男人,他送很特別的禮物給我。」 「你想念地?」 「是的,每一日,每一分鐘,我真不相信可以這麼的想念他。他的名字叫家明。」 「我明白你。但他不是好人,怎麼可以這樣子呢?無緣無故拋棄個女孩子。」 「他有他的自由,他有他的選擇,為什麼不可以?」我反問。 「但這卻令你痛苦。」他說:「任何人不可以使另外一個人痛苦。」 「那是我的事。」我笑,「是我活該,我應該早就忘了他,如野火燎原一般的忘了他,寸草不生的忘了他。」 「多麼好的形容詞!」他說。 我又微笑。 「他忘了你嗎?你是這麼可愛的一個女孩子。」 我輕哼兩聲,「謝謝你,陳先生。」 「是對的,你是很可愛,那種一見使人親切的女孩子。」 我點點頭,「是不是因此就請我喝咖啡?」 「不。」 「是因為我長得象丹薇?」 「其實也不是。只是你們的肩膀,都那麼微微往後斜斜的略傾一點,非常的象,也不過是這樣。她是個……很囂張的女孩子。」 我笑,「所有被愛的女孩子都是極之囂張的。」我說。 「你沒有被愛?」他問。 「現在沒有人愛我。」我說。 「你知道我最大的願望是什麼?」他天真的問:「是與一個志同道合的愛人到巴黎去玩兩個星期。」 「我知道,你跟我說過。」我說。 「我到底說了多少?」他十分吃驚,「我把我的秘密洩露太多了,真是可怕。」 「丹薇與你可志同道合?」 「其實並不。她不喜歡畫,我喜歡。她喜歡衣冠楚楚的去聽歌劇,我痛恨。她不穿牛仔褲,其實我們並不志同道合。」他說:「我這麼想念她,其實不過是因為我沒有得到她,或者真娶了她,我們會天天吵架。」他聳聳肩,「吵架也是一種樂趣。」 「你不過是在找個藉口,其實你深愛她,又怕承認了丟臉,是不是?」 「你太瞭解了。」他把手按在我手上,他特別喜歡這個動作。 「我的人生經驗豐富。」我說:「我瞭解每個人。」 「我可否問你的姓名?可否約會你?」他問。 「我覺得是可以的。」我答:「你是一個很好相處的人。」 「尤其是喝醉的時候,是不是?」他笑問。 我不是十分高興,到底再高興的事我也經歷過了,再高興也不會高興過那個時候,但是他約會我,我會出來嗎?為什麼不?忽然之間我在咖啡店中,大庭廣眾之間伸了個懶腰,覺得不好意思,笑了一笑。 不是每年都是七五年的夏天,我懂得。 他看著我,不解地說:「奇怪,才說你不像丹薇,但是丹薇就常常在猜也猜不到的時間伸懶腰。」 他是一個細心的男孩子,我會喜歡他,細心的人才有愛人的力量。他懂得看詞,他留意到我胸前掛的是瑪瑙珠子,他注意到丹薇的小動作,這種人常常愛別人多過愛自己,這種人是值得做朋友 「你為什麼靜下來了?」他問:「對不起,女孩子都不喜歡人家拿她比來比去的,以後不提丹薇就是了。」 我笑。 嘴巴裡不提那才容易呢。可惜靈魂也需時時飛去。 「咖啡時間到了。」我說,一邊把地址與電話號碼寫下來給他。「我得回家休息。」 「你疲倦嗎?」 「我無意抱怨,我們這種超齡職業婦女,每天上作八小時實在已經太多了。」 「我送你回家。」 「不,」我笑說:「我送你回家——落陽道只有兩個號碼,兩棟洋房。」 他笑了,非常含蓄的一種微笑,但是此刻在我眼中,誰也比不上家明。因為我愛地,因為我始終沒有得到他,因為我再也沒有碰見一個比他更好的人。 車子往落陽道駛去,路邊有一個小攤子,賣耳挖的,耳挖插在草堆上,白茸茸的絨毛聚成一堆。那時候看見這種攤子,我老是停下來為家明買,家明喜歡挖耳孔,我總是為他選細的那種。 他很高興我記得這些小事情,家明。或者隔十年八年我會把這些忘記,但是像一些夢境似的,這些瑣碎的,無謂的,莫名其妙的小事,反而越來越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不懂得。 身邊這個男孩子問:「你在想什麼?」 我搖搖頭,「沒什麼。」 告訴他有什麼用?他是不會懂得的,希望有那麼一天,我能夠再見到家明,把這一切,從頭細說給他聽,慢慢的說,可是大概這種機會是永遠不會再有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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