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謊容 | 上頁 下頁


  我問:「什麼時候說的?」

  「他們說你功課上佳,相貌清秀,打扮樸素,不可多得。」

  我微笑,「我是比較呆。」

  「一起到加國讀書可好?我答應照顧你。」

  「你會做什麼?」

  「我能駕車,我會做叉燒飯,我擅長清潔。」

  啊了不起,我肅然起敬。

  「我不能阻止天氣變壞,可是我會撐一把傘保護你,我還沒有能力置公寓給你住,但我會守衛你的門口。」

  真沒想到他會講得那樣動人。

  我喜出望外,「我同家母商量。」

  兩個星期之後,我接到來信,已獲得滑鐵盧錄取。

  媽媽說:「你決定去加國?」

  我點頭,「那處悠閒與世無爭的氣氛適合我。」

  媽媽笑,「來自五湖四海的留學生還不是照樣會和同你爭個你死我活。」

  我歎氣,「我早知世上無安樂土。」

  我沒有告訴她,同學鄧劍華會與我同校。

  「十六歲升讀大學,可算天才?」

  我笑,「媽媽,十二歲大學畢業,才算天才。」

  母親悵惘,「說得也是,你自小老師就發覺你怪,送分給學生的題目你不會回答:一磅約有幾隻萍果,你竟答一百隻,大象約重多少,你說十磅。」

  媽媽從不放棄取笑我。

  隔半晌我問:「媽媽,小琪怎麼了?」

  「小琪,呵,她很好?」

  「怎麼個好法?」

  「我也不清楚,她父親自有分數。」

  「媽,我聽說小琪在本市,她與歌星葉子威同居。」

  母親一怔,緩緩說:「或許是,不過,我們不講別人閒話。」

  「她是別人嗎?」我吃驚。

  「當然是,」媽媽答:「世上除出你與我母女倆,其餘都是外人。」

  「李叔叔在內?」

  「他只可以說是我生活道路上的伴侶。」

  經歷那麼多,母親已經大徹大悟,這倒也是好處。

  「況且,你我可能覺得十七八歲出外與人同居是大事,別人另有一套標準,認為男歡女愛天經地義,有啥稀奇,我們不可論斷別人。」

  「明白。」以後我不會再在母親面前提到小琪。

  說了那麼多,只是叫我少管閒事。

  我與李聖琪失去聯絡。

  暑假一開始,母親便陪我到大學區找房子。

  她十分闊綽,一出手便買下一間兩房公寓讓我做宿舍,又添置簡單傢俱。

  客廳裡有一張三乘六單人床那麼大的工作枱,原先是張乒乓桌,此外,就是書架子。

  她對我說:「不用省,參考書大可統統買下,將來有用,還有,不要與人同居,也不要讓人上來同居。」

  我笑起來。

  她看著我考到駕駛執照,挑了一輛四驅路華車給我,才回家工作。

  在飛機場她說:「我很驕傲,一個單親母親,把女兒照顧得這麼好。」

  又說:「我為你驕傲,一個破碎家庭出身的女孩,如此上進努力。」

  我不出聲,我必須那樣爭氣。

  她回家去了,繼續忙碌的工作,就因為老媽勤力,所以我才可以專心讀書。

  劍華跟著抵步,到處辛苦找住宿地方,宿舍太貴,且無空缺,合作社太擠,設備簡陋,民宿較遠,交通不便。

  我實在不忍心,幾次三番想邀請他同住,但想起母親叮囑,終於沒出聲。

  劍華最後租了一家人的地庫,地方十分陰暗,勝在獨立門戶進出。

  那年冬天大冷,下雪,兩尺深,我穿得像愛斯基摩人,開著車子去接劍華上學。

  是,我接他,不是他接我。

  功課艱深,要求奇同,我疲于應付。

  劍華更加氣餒,他想轉讀商科。

  那季電費是八百加元,我寫支票時手顫,鄰居笑著同我說:夏季開冷氣更貴。

  全來說好由劍華照顧我,現在,反而由我鼓勵他。

  劍華:「我想家,我掛念祖母。」

  我:「你才離家兩個月。」

  「在飛機上我已想哭出來。」

  「男兒志在四方,你需努力,功課做了沒有,設計商場或度假小屋,你做哪一樣?」

  「小亮,我尚未開始。」

  「啊,死期將屆,所有功課不准補考,你要加油。」

  「我想轉科,我不是那塊料子。」

  「這樣吧,週末你到我家,我們一起研究。」

  我去接他,他的地庫又冷又濕,的確不是做功課的好地方,但是,我有些同學在室內戴帽子手套,只開一盞枱燈取暖,也考到前三名內。

  劍華比較不能吃苦。

  我把自己的功課已完成部分給他參考,他讚歎不絕,我努力幫他開竅,他吃飽後卻在我沙發上熟睡。

  我既好氣又好笑,索性幫他起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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