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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我現在什麼都獨立,經濟。精神,想想都開心。「開心?」

  我沒有恐懼。

  我對何掌珠打起官腔,「想想你的功課,你現在除了致力於功課,實在不應再另外分心。」

  「爹也是這麼說。」

  「你現在快樂了?」我取笑她。

  她掩不住笑,「自然,但蜜絲林,我老覺得你的功勞最大。」

  「什麼功勞?拆散人家的姻緣?」我笑問。

  星期六下午,獨自在看電視,門鈴響了。在這種時候有人按鈴,一定是媚,大概是她開車出來逛,逛得無聊,上來看看我。

  我摩拳擦掌的去開門,打算吃她帶上來的水果,她從不空手上來。

  門一打開,是個陌生女人。

  「這裡是二十八號十二樓。」我說:「A座。」

  「姓林的是不是?」她問。臺灣廣東話。

  我對臺灣女人不是有偏見,而是根本覺得她們是另一種生物,無法交通。

  「是。」我說國語。

  她也改用國語,「你會說國語?太好了。」

  我淡淡的說:「我的國語比你講得好。」

  她忽然搶著說:「我也讀過大學。」

  我失笑,「我甚至不認識你,而且,不打算開門給你,你有沒有念過大學,關我什麼事?」

  「可是你認識何德璋,是不是?」她問。

  「是。我見過他數次。」我說。

  「我警告你,你別旨意會在我手中搶過去!」

  「搶誰?何德璋?」我瞪目。

  「你當心,我在香港很有一點勢力!」

  「哦,真的?港督是你于爹?你常坐首席檢察官的車子?」我笑。

  「你當心一點!」她嘭嘭的敲著鐵門。

  「貴姓大名?」我問她。

  「錢玲玲。」她說,「怎麼樣?」

  「好的,警察會找你談話。」我動手開門。

  「喂喂喂——」錢玲玲急起來。

  我說:「你犯了恐嚇罪,我是香港居民,並且是納稅人,你回去想仔細點,我不但國語說得比你好,將來上法庭見面,英文也肯定說得比你好。」

  我關上門,拿起電話,撥108,詢問附近警察局號碼。

  門鈴又響起來。我知道是那個女人。我撥了警局號碼,簡單他說明門外有人騷擾我,叫他們派人來,我拿著話筒叫他們聽門外瘋狂的按鈴聲。

  我很冷靜。

  不多久警察便來了,他們在門外說:「請開門,小姐。」

  我開了門,那個姓錢的女人進退兩難,夾在警察當中青白著面孔。禍福無門,惟人自招。

  我跟警察返警局落案,要求保護,把故事由始至末說一遍,取出我的身分證明。

  「我是中學教師。」我說。

  那歌女堅持說:「可是我未婚夫的女兒告訴我,她父親的新愛人是她!」她用手指著我。

  警察說:「小姐,無論怎麼樣,你不能夠到任何私人住宅去按鈴,指名恐嚇,如果對方身體或精神受到傷害,你會被起訴。」

  錢玲玲嚇得什麼似的。

  我說:「我想請你們把何家的人傳來問問話,這件事跟我的名譽有莫大的影響。」

  「是。」他們打電話到何家,然後派人去請何掌珠。

  掌珠到的時候我說:「你給我的麻煩還不夠麼?」

  §七

  掌珠哭了,「我見她一直打電話來追問爹的下落,又恐嚇我,只好捏造一些話來告訴她,打發她走,沒想到——蜜絲林,請你原諒我——」

  我說:「這件事與我的名譽兼安全有關,我一定要落案,免得被人在街上追斬,做了路倒屍還不知發生了什麼事。」

  那個錢玲玲也回頭來道歉——「我實在是誤會了……」

  我拂袖而起,「你在香港的勢力這麼大,錢小姐,我不得不小心從事!」我跟警方說:「有什麼事請隨時通知我。」

  回到家時間已經很晚。

  電話鈴在黑暗中響起來,一聲又一聲。

  我轉過身,靠起來,扭亮床頭燈。

  電話鈴還在響。會是誰呢?

  我去接電話,只拖著一隻拖鞋。

  「誰?」我問。

  「林小姐?」

  「誰?」我的聲音尖起來,半夜三更,一個獨身女人接到神秘的電話,我哆嗦一下,看看鐘,三點一刻。

  「我是何德璋。」

  「是你!大忙人回來了!」我馬上諷刺起來,「你可有看看現在是什麼時間?」但卻不覺松了口氣。

  「林小姐,很抱歉,我還在紐約,剛才掌珠跟我通過電話,我決定儘快趕回來,林小姐,這次完全是我們家的不是,我希望你可以回警局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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