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杜鵑花日子 | 上頁 下頁 |
三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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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幽默:「是,廿六歲了,真是非常老了,一切事情可以自己作主了。」我笑。 「跟習興元在一起?」她問。 「是的,他又提出婚事。」 母親歎一口氣,「有許多事是註定的,避也避不過,像這件事就是,看上去你是非嫁他不可,若果早兩三年要躲他,還躲得過,現在就難說了,每個人都知道你同他的事。」 「媽,我不介意人家怎麼說。」 「將來你會介意的,你會發覺,即使你到了英國,唐人街的人還是忍不住要把你的過去一直派司出去,傳到學校,傳到一切華人的耳朵裡去,讓你身無立足之地。」 「這些人,他們自己是純潔的嗎?」我微笑。 媽媽又點起一枝煙,「這我就不知道了。」 「現代人的嘴巴——」 「比以前更壞,」媽媽呼出一口煙,「以前還不敢過火,現在?」 「那看樣子我只好同習興元結婚了。」我微笑。 「是的,看樣子只好如此。」 「媽媽,你不反對?」我太驚奇意外。 「反對有什麼用,拖下去更不好。」她說。 「媽媽謝謝你。」我雀躍,「我叫他來同你說。」 媽媽拂袖而起,「同我說什麼?我與他沒有什麼好說的,這是你們兩個人的事。」 「媽媽——」 「我只是沒有能力反對,別以為我贊同。」她回房間裡去了。 習興元知道後,也不問母親有些什麼牢騷,我這個中間人自然一字不提。他跟我們母女倆相處這麼久,還有什麼不知道的,多說也無益。 他很振奮,立刻要籌備婚禮。 我問:「不是說越簡單越好嗎?」 「此刻仍然是很簡單,你放心好了。」他說:「舉行一個酒會,立刻乘飛機走。」 「什麼樣的酒會?」我笑問:「請一千多個人那種?」 「正是。」他吻我的手,「否則別人怎麼會知道我娶得一個美麗的女孩子?」 我的情緒也重新高漲起來,「隨你去辦,總而言之,我必然奉陪,那好了吧。」 沒想到我們的婚禮引起其餘人的不快,是習的前妻。 她趕了來大吵大鬧。 就當看我的臉與興元駁火。 「結婚?我的孩子怎麼辦?」 興元很耐心的說:「孩子跟以前一樣生活。」 「你們搬出去住?」 「不,我們仍然在此地住。」 「什麼?叫我的孩子跟一個陌生女人住?不可以!」 我冷笑,興元以懇求的眼光要求我冷靜。 她說下去,「不可以,我會找律師商量,我會領回我的孩子。」 「法官早就判了孩子由我撫養。」 「那是因為我不提出反對!」 興元沉默了。 我實在忍不住,「你那麼愛孩子?興元,我們不要受她恐嚇,把孩子還給她。」 興元擺擺手,示意我噤聲。 她嘿嘿嘿地冷笑出來,「還沒過門,晚娘臉就拿出來了,要驅逐孩子了,好,還給我,給人虐待,不如我自己動手,還給我好了。」我氣得發抖。 興元非常沉著。「到底你要怎麼樣?」 她忽然哭了。 我像看一場戲似的,非常意外,鬧完了,別人沒反應,她自己先哭了起來。我真是沒有這種本事,是以母親說我是要吃虧的。 「你不外是要錢。」興元說。 「我要人,你肯跟我走嗎?」她百忙中還要飛出一個媚眼。 是有這樣的人的,我很受刺激:我未婚夫的前妻是個這樣的人才。 「要多少?」 「三十萬。」 「我勸你下次別再來吵。」 她苦笑,「到時米已成飯,我還吵得起來嗎?」很委屈的樣子,「她做了女主人,要趕我走,我也吭不了聲。」 這個女人真是全褂子的武藝,一點都不含糊。 「不得騷擾孩子。」 「別忘了,他們也是我的孩子。」 興元開出現金支票。 不知怎地,我有種感覺,如果嫁了習興元,這種場面會時常發生。 要不我就容忍下去,要不回頭是岸。忽然之間,這次肉帛相見,使我心亂如麻。 她凱旋離開之後,我意料之外的沉默。 興元說:「她是孩子的母親。」 「她這樣零零碎碎的上來勒索吵鬧,你不應慫恿她。」 「我怎會縱容她?」 「你當然有,否則她怎麼會來完一次又一次?」 「我說過,她是孩子們的母親。」 「你不會為我而改變?」 「這種小事——」 「興元,孩子都那麼大了,依蘭已是青少年,就算把她交還給她,依蘭也不一定肯。」 「何必把事情鬧大?」 「你一直護著她。」 「我是老式人,」他說:「我以前的女人,我也得負責,否則她淪落了,一家人面子都不好看,我要照顧她到底,我有這個能力。」 我更加沉默。 「這又無損於你的勢力範圍,除非你存心趕盡殺絕。」 什麼?我成了奸犯? 這個角色太難扮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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