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杜鵑花日子 | 上頁 下頁
三十


  她很幽默:「是,廿六歲了,真是非常老了,一切事情可以自己作主了。」我笑。

  「跟習興元在一起?」她問。

  「是的,他又提出婚事。」

  母親歎一口氣,「有許多事是註定的,避也避不過,像這件事就是,看上去你是非嫁他不可,若果早兩三年要躲他,還躲得過,現在就難說了,每個人都知道你同他的事。」

  「媽,我不介意人家怎麼說。」

  「將來你會介意的,你會發覺,即使你到了英國,唐人街的人還是忍不住要把你的過去一直派司出去,傳到學校,傳到一切華人的耳朵裡去,讓你身無立足之地。」

  「這些人,他們自己是純潔的嗎?」我微笑。

  媽媽又點起一枝煙,「這我就不知道了。」

  「現代人的嘴巴——」

  「比以前更壞,」媽媽呼出一口煙,「以前還不敢過火,現在?」

  「那看樣子我只好同習興元結婚了。」我微笑。

  「是的,看樣子只好如此。」

  「媽媽,你不反對?」我太驚奇意外。

  「反對有什麼用,拖下去更不好。」她說。

  「媽媽謝謝你。」我雀躍,「我叫他來同你說。」

  媽媽拂袖而起,「同我說什麼?我與他沒有什麼好說的,這是你們兩個人的事。」

  「媽媽——」

  「我只是沒有能力反對,別以為我贊同。」她回房間裡去了。

  習興元知道後,也不問母親有些什麼牢騷,我這個中間人自然一字不提。他跟我們母女倆相處這麼久,還有什麼不知道的,多說也無益。

  他很振奮,立刻要籌備婚禮。

  我問:「不是說越簡單越好嗎?」

  「此刻仍然是很簡單,你放心好了。」他說:「舉行一個酒會,立刻乘飛機走。」

  「什麼樣的酒會?」我笑問:「請一千多個人那種?」

  「正是。」他吻我的手,「否則別人怎麼會知道我娶得一個美麗的女孩子?」

  我的情緒也重新高漲起來,「隨你去辦,總而言之,我必然奉陪,那好了吧。」

  沒想到我們的婚禮引起其餘人的不快,是習的前妻。

  她趕了來大吵大鬧。

  就當看我的臉與興元駁火。

  「結婚?我的孩子怎麼辦?」

  興元很耐心的說:「孩子跟以前一樣生活。」

  「你們搬出去住?」

  「不,我們仍然在此地住。」

  「什麼?叫我的孩子跟一個陌生女人住?不可以!」

  我冷笑,興元以懇求的眼光要求我冷靜。

  她說下去,「不可以,我會找律師商量,我會領回我的孩子。」

  「法官早就判了孩子由我撫養。」

  「那是因為我不提出反對!」

  興元沉默了。

  我實在忍不住,「你那麼愛孩子?興元,我們不要受她恐嚇,把孩子還給她。」

  興元擺擺手,示意我噤聲。

  她嘿嘿嘿地冷笑出來,「還沒過門,晚娘臉就拿出來了,要驅逐孩子了,好,還給我,給人虐待,不如我自己動手,還給我好了。」我氣得發抖。

  興元非常沉著。「到底你要怎麼樣?」

  她忽然哭了。

  我像看一場戲似的,非常意外,鬧完了,別人沒反應,她自己先哭了起來。我真是沒有這種本事,是以母親說我是要吃虧的。

  「你不外是要錢。」興元說。

  「我要人,你肯跟我走嗎?」她百忙中還要飛出一個媚眼。

  是有這樣的人的,我很受刺激:我未婚夫的前妻是個這樣的人才。

  「要多少?」

  「三十萬。」

  「我勸你下次別再來吵。」

  她苦笑,「到時米已成飯,我還吵得起來嗎?」很委屈的樣子,「她做了女主人,要趕我走,我也吭不了聲。」

  這個女人真是全褂子的武藝,一點都不含糊。

  「不得騷擾孩子。」

  「別忘了,他們也是我的孩子。」

  興元開出現金支票。

  不知怎地,我有種感覺,如果嫁了習興元,這種場面會時常發生。

  要不我就容忍下去,要不回頭是岸。忽然之間,這次肉帛相見,使我心亂如麻。

  她凱旋離開之後,我意料之外的沉默。

  興元說:「她是孩子的母親。」

  「她這樣零零碎碎的上來勒索吵鬧,你不應慫恿她。」

  「我怎會縱容她?」

  「你當然有,否則她怎麼會來完一次又一次?」

  「我說過,她是孩子們的母親。」

  「你不會為我而改變?」

  「這種小事——」

  「興元,孩子都那麼大了,依蘭已是青少年,就算把她交還給她,依蘭也不一定肯。」

  「何必把事情鬧大?」

  「你一直護著她。」

  「我是老式人,」他說:「我以前的女人,我也得負責,否則她淪落了,一家人面子都不好看,我要照顧她到底,我有這個能力。」

  我更加沉默。

  「這又無損於你的勢力範圍,除非你存心趕盡殺絕。」

  什麼?我成了奸犯?

  這個角色太難扮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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