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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不,謝謝你,改天吧。我說:「我聽不進去。」

  「我明白。」他說:「我很明白。」

  「祖,」我問:「做人有什麼意思呢?雖然我們可以活六七十年,但是一切得在年輕時發展:學業、事業、愛情、婚姻,我覺得壓力太大,我受不了。」

  「不要心煩,什麼事情都要慢慢來,你先坐一會兒,我過去工作了。」他走開之前在我肩膀上拍一拍。

  我沒有等,我喝完啤酒就離開,祖是不會介意的。

  過沒多久,家長發言了,他們把我圍在當中,像開會一樣,不主張我夜夜上街「冶遊」。一個女人是一個女人,我們家沒有壞人,更不容許有越規的女人,一個女人失意時候可以上吊,可以痛哭,但是不可以晚上在街上亂逛,我做錯了。我們家裡每個人都小有成就,大家都小心謹慎的做人,互相敬重,我們家,什麼都上軌道,一是一,二是二,念文科的全往英國跑,念理科的全往美國走,丁是丁,卯是卯,看電視不看歌唱節目。可是怎麼也有我這麼不爭氣的一份子?

  我非常安份的退一步,承認天天去小酒館坐是錯誤。一個受過正統更好教育的女子,行為舉止要理智漂亮,即使吐血,要回來鎖上門,躲在無人之處吐。

  我有一段日子不上玫瑰園,沒有理由要去。我們一家都非常的健康活潑,感情生活講究平穩,不求奇峰突出。我每天依然打扮得整整齊齊的去工作,可是晚上覺得非常寂寞,仿佛一下子失去了依靠,像站不住,在黑暗的房間這樣絕望,不知道何時何日又照進來一絲金光。

  我知道祖絕對不是我心目中的金光,他是一個好人,他甚至不是一個朋友,我是個驕傲的人,面孔上表現得十分民主可親,但內心不是那一回事,男朋友第一要拿得出去,各人的環境與生活背境不一樣,其他女孩子的王子對我來說不過是平凡得極之普通的一個人,他們在他們環境裡應付自若,走到我的世界來算是什麼?她們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我不與他們爭執是因為沒有必要,他們不懂得我,他們沒有必要一定得懂我。自小活在有頭有臉的人群裡,單具有一個名字是不夠用的,我不能允許人家問我的男朋友:他是誰?我可以沒有男朋友,但是不能有一個普通的男朋友。我的習慣是這樣,四周圍的人習慣也這樣,除非我打算結婚,與丈夫躲在世界某一個角落裡,永不出現,這樣的機會不是沒有,但是我自問不會甘心,不甘心也就是不快樂。

  但是在玫瑰園裡我得到一份安靜,聽祖在一個角落彈琴,通俗的歌一首首的出來,絕對是種喜悅。

  一個星期六,我到玫瑰園裡去,他正在彈「情人的眼淚」,我一聽就認了出來,這是一首動聽的歌,祖彈得非常流麗。他見到我,馬上笑一笑,示意我到他身邊去。我坐在他身邊,抽香煙、喝啤酒,向他點點頭,微笑。

  他看著我,手指未曾停下來。「你很久不來了。」他說。

  我不便向他解釋,只是微笑。

  他穿著一件黑緞子小背心,不曉得是什麼古老衣裙改的,上面繡滿了彩色的花。

  我說:「清朝年間,一個貝勒重病,親王不肯去看兒子,說他活該,直到他垂死,那父親才勉強的去了,一進房門,看見他身上蓋著黑袍子,上面繡滿花與蝴蝶,做老子的很傷了心,一言不發回頭就走。」

  祖笑,「你怎麼會曉得這種故事?」

  「書裡看來的。」我聳聳肩。

  他點點頭。「你心情好多了?」

  「並不好,而且害怕,害怕到老,病得昏沉,還是寂寞的一個人。」

  「你想得太多太遠太精密了。」祖說。

  我笑,有點不好意思,他說得很對,生命,我對生命這麼悲觀,一點點的事馬上失去希望。

  「你是一個被寵壞的人,是不是?」祖說:「家庭背景那麼好,富有,教養是上等的,從小什麼都不必愁,這次在感情上最大的打擊是下不了臺,傷了自尊心,沒面子,猜得對不對?」

  我說:「不是這樣,我的確是愛過他的。」

  「他為什麼肯放棄你?」祖問:「有什麼困難?」

  「他不高興我,他不愛我。其他的因素很多,最主要是不愛我,其他都是籍口。」

  「你真是這麼洞察世情。」祖笑說。

  我點點頭,「這是我的缺點,我喜歡把事清算個清楚,從來不編故事來做夢,我很驕傲,不允許自己活得糊塗。」

  祖看著我。「你十分難得。」

  「謝謝你。」我也笑。

  「你家人與你一般的驕傲?」祖停止琴聲。

  「豈止一般!」我說。

  菲律賓歌女坐下來續彈。我與祖坐到一張雙座位的沙發上。

  祖問:「你到玫瑰園來,他們反對?」

  我不響。

  「一定反對了。」他微笑,「看到你與個洋琴鬼說話,他們會怎麼說?」

  我連忙說:「祖,我們只是驕傲,我們不惡劣。」

  「你不像那種反叛家庭的千金小姐。」祖笑,「那種女孩子大概是在小說中才出現的。」

  我說:「那是寫小說的人想瘋了,巴不得有個千金小姐私奔出來陪他去吃苦。我不是千金小姐,可是我愛家,家這麼舒服,為我做過那麼多,我想不出有任何理由要反叛他們,他們是對的,永遠對的。我受過教育不能讓我荒唐。

  祖詫異的說:「你這麼的自負!」

  「是的。」我溫和的說:「祖,我們說別的事。」

  他側著頭不響。

  我看著他。是的,祖是好人,再好我不會找他做我的男朋友,人家問他做什麼,我只能說「在玫瑰園彈琴」,不可能,人家要笑的,我不在乎人家笑什麼說什麼,但是我自己都會笑自己:看,你讀了那麼久的書,這樣優秀家庭出身的人,長得還不壞,怎麼跟一個彈琴的人在一起?我自己就先覺得墮落了,怎麼還活得下去?感情不是犧牲,感情是互相欣賞,教育水準生活背景不一樣的人決不能夠互相欣賞。做朋友我不介意,怎麼樣的人,只要不太過份,都可以成為朋友。男女之間不一樣,我可以錯,但不可以墮落。絕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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