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白衣女郎 | 上頁 下頁
四十二


  我呆呆的看著她。這……攻玲?三年寫字樓生活,把她磨折成這樣?週末還穿著這種「制服」,我太難過了。牛仔褲呢?芝土布襯衫呢?陽光呢?空氣呢,青春呢。她使我沉默下來。

  當天晚上在玫玲家吃晚飯,雙方父母提到婚事。

  玫玲不出聲,只是笑,算是默許。但是我另有打算,我想升碩士,或是索性讀完博士,做點事業,然後再成婚,我希望玫玲可以跟我出去,習慣英國的生活,選一個科目來讀。

  玫玲很詫異:「為什麼還要念下去?有學士還不夠?在銀行做事,有這麼好的學歷,已可以做副經理了。」

  我同樣詫異,「但是我並不想在銀行做副經理,甚至是做大班!」

  天啊,我與青梅竹馬的玫玲已經無法交通。

  「但是做銀行多麼沉悶!」我說:「我喜歡教書,在找到好的數席之前,必需要充買自己,念一個學土不過略略懂得一點皮毛,算不得什麼!我想修博士。」

  玫玲失望,「那要多少時間?」

  「最快是三年半。只要三年半。」我說。

  「那時我已經廿五歲了!」玫玲驚歎。

  「那又如同?」我莫名其妙。

  「什五歲是多麼老大的年紀……」她埋怨。

  廿五?老大?這年頭女人還靠年齡來看世界?青春根本是氣質的一部份,老實說,玫玲現在就已經給我暮氣沉沉的感覺。

  姬亞!我心中忽然閃過姬亞的影子。姬亞與我說話,從來不用費這麼大的勁,她那種半貴族半波希米亞的味道,自由自在,爽朗可愛,我與她交往如沐春風。

  我跟玫玲,卻處處要哄著她。

  「玫玲,」我說:「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你們男人當然不計較年齡,我們女人……」

  我莞爾。你們我捫,大家其實都是人。而玫玲還分得這麼清楚,真是奇怪。

  玫玲的母親慢吞吞的說:「阿俊,不是我說的,咱們玫玲已等了四年──不如先結婚,再一起到倫敦。」

  我沉吟半晌。

  爹說:「結了婚再讀書,恐怕不能一門心思。」爹顯然站在我這一邊。

  女家馬上變色,都不再說話。

  玫玲說:「我不要去倫敦,人生地疏,有什麼好?我才不高興到外國去,苦得要死,鐘點女工也請不到。」馬上呶起嘴巴,「度蜜月是可以的。」

  攻玲母親陪笑說:「傻孩子,你又沒去過倫敦,怎麼曉得不好?人家羡慕還來不及呢。」

  後來大家都笑得勉強,吃完飯可以說是不歡而散。

  我自己的母親到家後說:「玫玲這孩子,本來是好好的,前些日子瞧著相當不錯,怎麼越來越小家子氣?」

  爹說:「也難怪,我看她最近下了班,不是逛公司就是搓小麻將,別說是書,連報紙也不多看一眼,就準備做少奶奶。」

  媽媽說:「那也難怪,她與阿俊也認識了這麼久。」

  「俊國的前途要緊!」爹不以為然,「我就是吃虧在念少了書,如今不得出人頭地。大丈夫何息無妻,如今俊國匆匆忙忙結了婚,只好一輩子做個小職員。」

  「你想他做什麼?當大總統?」媽媽問。

  「讓他如了心願,念完博士再說。」爹爹說。

  念不念博士與先結婚並無關係,主要問題是玫玲生活上的興趣與我的相距太大。她喜歡到半島酒店喝下午茶,買半打蛋糕回家。看哪家名牌大減價,買條絲巾把招牌露出來打。把我帶出去亮相招搖。整夜對住電視。不住吃零食……

  以往暑假回來,看到她,來不及的歡喜,來不及的傾訴,根本不在意這種細節,也沒料到這種細節就是維繫兩口子生活和諧的主要條件。

  我不是說玫玲不好,她與我不合,這是我所知道的。漸漸我沉默下來,漸漸玫玲的不滿洋溢十分。

  我所以早回倫敦,回到凱盛頓公園,鬱綠的草地,清涼的天氣。

  我不喜歡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不喜歡這塊地方。

  我說:「空氣這麼壞,交通這麼擠,人們的心靈如此空虛。」

  玫玲說:「我覺得香港十分好,事事方便得很。」

  我歎口氣,我們的對白忽然止於此。

  這是我開始變心的時刻,真是奇怪,男人變心的時候,完全可以冷靜地算出時分秒,女人則不能,女人、永遠是糊塗的。愛的時候糊塗,恨的時候也糊塗。

  像政玲,她是否真的愛我,也還是問題。姬亞是愛惡分明的.但世上像姬亞般女郎畢竟少有,這我相信。玫玲年齡一大,忽然受環境污染,她也尋找飯票,而不是尋找格烈哥利。(尋找格烈哥利的故事,你聽過嗎?)

  我終於問她:「玫玲,你可愛我?」

  她飛快的答:「當然。」

  「如何?」我問。

  「什麼如何?」她瞠目而視。

  「如何愛我?」我憂愁地說:「羅拔勃朗甯的太太伊莉酋白芭烈寫過詩給丈夫,開頭的兩句是『我如何愛你?讓我細數……』你沒有忘記勃朗寧吧?我們在中學便讀過的。」

  「我忘記了。」她不在乎的說。

  我看進她的眼睛裡,那裡並沒有生命。我覺得這麼悲傷,她「死」去已經多年。

  當夜我寫一封很長很長的信給姬亞,向她傾訴這件事。很明顯地我內心傾覆,太不愉快。

  香港令我厭悶,整個地方是這麼虛偽,打網球都是為顯示高貴。沒有一塊空地,連散步的地方都沒有。我自然可以在這裡找份工作,數千元的薪水,成家立室,過枯燥乏味的生活,如果我愛玫玲,事情又完全不一樣。人們為愛情所做的苦事,是超乎你所能想像的。可惜我不愛玫玲。

  我不愛她。

  我甚至不喜歡她。

  這些年來,我想像中的玫玲早已不是真實的攻玲,這點我非常的灰心,我對她不起,我不能走到她面前說:「對不起,這整件事是一個錯誤,讓我們說再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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