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白衣女郎 | 上頁 下頁
三十六


  我一轉身就睡著了,看,我已經練得這麼到家了,沒有任何事可以使我失眠,甚至不是丹薇,我愛過丹薇嗎?我與那個大眼睛的男孩子有什麼分別?當初與丹薇在一起,也不過是虛榮心,舞女酒女泡久了,媽的,約會一個法科大學生,多帥。只是丹薇那時年輕,她真愛上了我,而且在分手的時候才發覺她已經愛上了我。

  我害了她?不不,她是不會被害的,她那樣的女孩子,開玩笑,她是第一流的女人,一百個男人也害不了她,今夜她喝得更醉,明早她還是會準時爬起來去開庭的。

  丹薇是什麼人!誰能夠影晌她的大局!

  一星期之後,我到大會堂低座去等朋友。正在喝啤酒;一抬頭又是丹薇!

  的確是她。

  她的黑髮束在腦後,梳成一隻髻,臉上粉紅粉紅的,精神飽滿,纖細的身段,滿面笑容,穿看一套米白色凡立丁西裝,三件頭的,背心上扣一隻掛表,手挽鱷魚皮文件箱,正與一個外國人說話。

  那個外國中年男人替她挽著件銀狐大衣,看著她的臉像看了迷似的,兩個人不曉得在說什麼。

  丹薇沒有看見我。

  她太忙,她看見別人的時候是極少的。

  她並沒有完,她才剛開始呢。

  酒後醉話難道可以當真嗎?

  看她現在這個樣子,我憑什麼去配她?我還是回去與我那三流明星老婆相處到白頭偕老吧,寧可人高攀我,不可我高攀人。

  不。

  丹薇還沒看見我,她與那風度翩翩的外國人走到門口,那個外國男人為她穿上大衣,大衣連帽子,帽子罩在丹薇頭上,銀狐的毛圍在她不化妝的臉上,扁扁的,那種自然可愛是說不出的,四年了,四年前也是這份特別的感覺吸引了我。

  她還說她無法獲得我的歡心,其實是我怎麼做,她怎麼瞧不起我。

  外頭在下雨,她毫不在乎身上穿的是什麼,這是她一貫的作風,那一年我認識她,她披藍狐大衣,開巴哈馬黃色跑車,也是傾盆大雨,前來看我,都是以前的事了。我為她買了薑花,她喜歡薑花,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的確愛過她。

  怎麼能不愛呢?有幾個丹薇呢?像我老婆,開過雙眼皮,做過鼻子,還有一切曖昧的事,我容忍她,那是因為註定要容忍她,她知道我在容忍,因此感激涕流,我們的關係建於這種條件之上,白頭偕老還有什麼問題。

  至於丹薇,當然她寂寞,她是為寂寞而活的。寂寞等於她生命的一部份。不過不是在白天,白天她一睜開眼有三千樣的事等她去辦,坐咖啡館對她來說都是一項罪名,浪費時間。

  當然她有寂寞的時候,每一天的工作成功地完成了,回到豪華的公寓中,那一刹那,才是寂寞的,找再多的小子們陪她喝酒跳舞,還是寂寞的,表面上她是妥協了,內心的反抗更強,對生命的反抗。這個世界只適合我妻子這種女人,因此我發她,我要利用她幫我盡可能愉快地生存下去,打打麻將,說說黃色笑話,拍拍我馬屁,混混日子,一輩子就過了──哦還有,別管人種是否優秀,生半打孩子玩玩,我老婆可不懂生命的可怕,人生的哲理,這是丹薇的論調。

  丹薇離開了。她沒看見我。

  我們都活得很好,十年後,廿年後,卅年後,我們或許還會見面,我也許不認得她,她也許不認得我。

  畢竟一度,我們是情人。

  她說她想念我,我絕對相信,她是個重感情的人,要求太高,無法有人配得上她,四年後她醒悟了,把感情降至最低要求。

  然而誰來愛她呢?

  我喝完啤酒,見完朋友,打道回府。

  我那胖了三十磅的老婆給我一個吻,「親愛的,我媽媽要買一雙玉鐲子過生日,你這個做女婚的,平常被她這麼寵著疼著,怎麼樣?」

  我說好。

  我早說過,白頭偕老太容易了,她那兒再找個呆子娶她去,她怎麼能不百依百順。我呆呆的坐在沙發上。

  但是丹薇……

  丹薇扁扁的臉,裹在銀狐的長毛中,那張臉,我第一次看見的時候,她才廿二歲,多少人追求她,是我硬求軟纏騙回來的,過三年找個籍口把她撇掉,因教育問題,她始終維持風度,因教養問題,她始終沒有再找到一個比我更好的,我應該驕傲?,應該悲傷?

  但是我老婆纏在我身上說:「親愛的……」

  她曉不曉得她已經胖了三十磅了?

  今天我又見到了丹薇,她並沒有見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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