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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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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令我失望的是母親,一派大禍臨頭各自飛的樣子,推卸責任,根本不打算理我的事,現在好,她該耳根清靜了。 我到附近的超級市場去辦了一些必需品,安排妥了,約朋友吃茶,覺得天氣熱,順便買了一堆夏天衣服。 我問自己:這樣就算分居了?沒頭沒腦的,隔一陣子我會找律師約馮思聰會晤。 為了這麼小的事,我詛咒。 微不足道的小事,他就乘機發作,這種丈夫,長久相處也是很痛苦的,我下了決心,從明天起,我就是一個新人,我甚至考慮另外再找一份新工作。 再回到公司,桌子上一大疊紙條,告訴我什麼人打過電話來,寫著媽媽的名字,不見馮思聰。 我心中更加冰冷。 我打回家去給母親。 媽媽問我:「你怎麼了,跑到哪裡去了?」 「我在外頭租了房子住,很好,你可以放心。」我說。 「你這個孩子!你真是的,一句話就氣成這樣子,何必去租房子住?」 「你就算容我,地方也不夠大,住不下,我自己有獨立能力,不必受任何人的氣,」我不客氣的說:「我大把功夫等著要做,不能聊了——」 「喂!思聰找你。」 「是嗎?」我說:「沒有用,太遲了,叫他去找更好的人吧。」 我獨自一個人過活未必比與他在一起更煩惱。 我再也沒想到馮思聰是這麼現實的人,我跟他走了兩年,從沒要過小性子,從沒叫他做過矮子,一向遷就他,好聽話,現在為這種小事,他偏偏跟我鬧得這座大,那我就不妨陪他玩這一趟。 我已決定不回家。 午飯的時候,小馬問我,「怎麼,一起去吃飯吧。」 我乾巴巴的說:「不必了。」 發生一點點事,就能看出人性險惡,小馬這種人,他能為誰擔風險?這種人一點內心世界也無,一點正義感都沒有,就懂得戰戰兢兢捧住一個破飯碗,還以為有出息得很,因為這些日子來我沒讓他占到便宜,他已經不感興趣,現實得不得了的一個小人。 他當時看見我冷冰冰的,馬上退後一步,也不表示關心,就跟大夥兒走了。 我很氣忿,他們都當我完了,遠著呢,等我一翻身又變一條好漢的時候,後悔也來不及,等我恢復心情的時候要多少男友就多少男友。 我剛想下樓去買一個三文活吃,有人推門進來,我抬頭一看,是馮思聰。 我斜眼看著他,問:「找誰?」 「找你。」 「什麼事?」我心中想,如果他這當兒肯低聲下氣,事情尚有商量。 他卻取出我的首飾盒子放在我辦公桌上,說道:「你忘了取貴重物品。」 我一口濁氣上湧,勉強維持鎮靜:「對不起,叫你送了回來。」 「我要走了。」他說:「再見。」 我補一句:「我們很快會再見,我已聯絡了律師,他會通知你。」 他一震,斜眼看我,我也看看他。 我說:「事情已經到這種地步,好來好散,我也不想多說話,再見。」 「你已經完全決定了?!」他問。 「跳探戈需要兩個人,」我冷笑,「馮思聰,結婚離婚都需要兩個人。」 「你母親呢?你沒跟她說?」 「她並不理我的事。」我說。 「既然關係那麼壞,何必住在娘家?」 「誰住在她家?」我問:「我一向有自己的公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抓起手袋,「我約了人吃飯,對不起。」我一手把他撥在一邊,向大門走去。 「喂,你的首飾盒子!」 我說:「誰理這種破銅爛鐵,將來自有更好的來。」 頭也不回的走了,真痛快。 走到麥當奴買一個漢堡飽,拿在手中咬一口,可是說什麼都吞不下去。 我告訴自己,真鬧大了,事情真鬧大了,可是我仍然愛他,我心如刀割。 為什麼我一點表達的能力都沒有?剛才我想說的其實是:思聰,我們別再玩下去了,讓我們和好如初吧,但是我不但沒融和下來,反而變本加厲的說了許多惡毒的話,啊,我怎麼會像一個瘋子? 我掩著臉。 他即使不愛我,我可是愛他的啊。 我「霍」地站起來,回到寫字樓去,用電話找到了母親,她大呼小叫的說:「我是為你們好,瞞著思聰,說你搬到我家住,過一會沒事。剛才他打電話來罵我,你說我這個好人難不難做?」 「他不曉得我住在外邊已經一個星期了?」 「不知道。」 我問:「他打過電話來叫我回去?」 「是,我老推說你在洗手間。」 「媽媽,這就是你的不是了,何必加重我們負擔?」 「好人難做!」 我忽然又調皮起來,「是,咱們都是狗,你是呂洞賓。」 母親急得不得了,「那怎麼辦?」 「沒怎麼辦,」我坦白的說,「冷一冷再說,我樂得再過一陣獨身生活。」 「唉,你們在攪什麼鬼啊——」她魂不附體地說:「你們——」 「橋段比電視劇精彩,是不是?」我問:「你當是觀看長篇電視劇吧。」我補一句:「懲罰他一下也是好的。」 「你們不會離婚吧?」媽媽問。 「不知道,」我自己也心如刀割,「他那種陰陽怪氣的性倩,誰懂得他想些什麼?」 「女兒,喂,你聽我說:一失足成千古恨,你千萬要當心,婚是不能離的,這種事摩登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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