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亦舒 > 玻璃珠的歎息 | 上頁 下頁
二七


  她這一番話,說得很是成熟,也很有哲味,甚至與我的想法差不多,不過這只是她的片面,這個女孩子有多少面,我不知道,相信她自己也不會知道。

  她的手仍然搭在我的肩膊上,仿佛我也是女孩子,我們是幾十年的老朋友了。

  她說:「我愛跟你講話,你懂得很多,方德明,他不過懂得玩網球而已。」

  我看著她,她的樣子是很有誠意的,而見很天真無邪,大眼睛睜得很美。但是誰能保證她不向方德明說:「我喜歡你的強壯,偉,他不過是中文好而已。」

  我也能看得穿她,毛病便是在那裡。

  我想得太多了,我應該相信她所說的話,欣賞一番。

  美麗的女孩子往往是最難得到的,我愛她,就因為她難以得到。愛一個人是快樂。我不認為單戀有什麼不對,就算這是單戀吧,我仍然認為這沒有什麼不對。愛一個人是好的,愛與被愛,我選擇愛。我不要被愛,多少人說:被愛是幸福的,他們錯了,一個討厭的,常常如鬼附形的跟在身邊左右,有什麼快樂可言?但是至少現在我看著玫瑰,便得到了我的滿足。

  玫瑰說:「我們該走了?」

  「可以走了,不要怕,我沒有槍,這裡買槍是不合法的。」我笑了。

  她也笑,「與你在一起,真是無憂無慮。」

  「啊,是的。」我說:「這是我的好處。」

  我與她走回家去,她的手臂圈在我的臂彎裡。

  在旁人看來,我們何嘗不是恩愛的一對。

  實際上,實際上我們十劃還沒有一撇,我連她的影子還沒有抓住,多麼可惜。

  「我會想念你。」到了門口,她說。

  「謝謝。」我一鞠躬。

  她笑了,「再見。」她一轉身,走了。

  連一個轉身都是美的。

  我在她面前,變成了一個阿木林。

  同學告訴我:「你與她在一起,遲早要吃苦的,你知道那個舞會?她已經答應與方德明同去了。」

  「是嗎?」我淡然說:「我教她中文,不過是想她學好功課,沒有其它的意思,你們誤會了,至於她與什麼人去舞會,與我無關,我對她沒有企圖。」

  「你真偉大。」同學說。

  這是稱讚?是諷刺?我不知道。

  我不喜歡舞會。我只希望與攻瑰靜靜在一起談話,聊天。當然她是喜歡舞會的,因為她永遠是中心,我不會忘記上次的舞會。

  她居然在門口等我。

  這次不一樣了,這一次她認識了方德明。

  那個舞會我還是要去的,只是為了去看她,不是為了其它人怎麼想。我不在乎其它人怎麼想,我也有我傻氣的一面,我非得去看看她不可,看她怎麼打扮,都是值得的。

  我的「偉大」很快又傳開了。

  我得到了一個約會。一個很不錯的女孩子,肯做我的舞伴,與我同去那個不知道什麼名堂的舞會。

  我約了她。

  那天夜裡,我去接她,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長袍,掛一串養珠,很素淨,很好看,我相信玫瑰不會穿這樣的衣服,她穿的衣服,必定是標新立異的。

  我打開了車門,很禮貌的送我的女伴上車。

  喜歡我的女孩子也不見得少,只是我沒有看中她們。

  我手中拿著給玫瑰瑪璃的作文,我選了一首比較易懂的詞,並見寫得很淺白,但是幾個重點卻一點都沒有漏掉。我想應該可以拿個乙+。

  我的舞伴問我拿著的是什麼,我笑笑,不響,她笑了。

  「你不說我們也知道是什麼。」她也笑。

  「這倒奇了,一卷紙,你怎麼知道是什麼?」

  「是替玫瑰做的功課——她自己說的——是不是?」

  「女孩子就這樣,明知還故溫。」我說。

  「玫瑰倒還大方,她不介意別人知道她有槍手,她本來就沒預備拿文憑。家裡不過是叫她來學識幾個中文字,使可以回去了,她家要有錢。」

  我看了她一眼,這番話好象是故意說給我聽的——人家可是說走就走的,你巴巴的幫她做這個做那個,犯不著。

  女孩子的器量都這麼小,今兒如果是幫她做,那麼情形又兩樣了。

  我還是笑了,不說話,開著車。

  她索性把話說明白了:「我們都替你不值。」

  我不知道她口中的「我們」是誰,恐怕是另外一堆女孩子吧。我看我的女伴一眼,怎麼長得相當清秀的臉,卻有張這麼碎的嘴?沒完沒了似的。玫瑰就是這樣好——爽快,一是一,二是二,你自己願意做傻瓜,活該,沒得怨!這些都是其它女孩子比不上的,所以我屬意玫瑰。

  車子到了。

  我停下了車,替我的女伴開了車門,並扶她下車。

  她也就很矜持的讓我扶她。

  如果是玫瑰,早就自己跳下來啦。玫瑰的驕傲流在血裡,不像這些女孩子,連驕傲都是膚淺的。唉,算啦。我再這般失魂落魄下去,也是沒用。一方面我身邊的女孩子還是不放過我,她嚕嚕蘇蘇的說:「是呀……所以我們都覺得你偉大……」

  我看她一眼,這是我天地良心最後一次約會她了,從此以後,我可以不見她,就不見她。

  我已經到了合法年齡,我又不癡不傻,如果有什麼事發生了,我當然曉得後果,自己來承擔,何必要這麼多的人替我擔心?

  偏偏這世界上愛給免費忠告的人特別多,他們之所以義憤填膺,是因為他們本身沒得到什麼好處,如此而已,我很明白。

  到了舞會,自有同學迎上來打招呼。

  我才抬頭,便看到玫瑰,這一次她倒到得早,舞會總共才到了三分一的人,她已經在了,恐怕方德明接她接得早。

  她看見我,揚揚頭,走了過來,她的頭髮隨意的披著,一條裙子很短,只在膝蓋上面,露著筆直修長的小腿,裙子是深色的,絲襪也是深色的,不過手臂還是沒有露出來,看得見的只是小腿。這一下子,有好多女的後悔穿長裙!玫瑰就是這樣,沒有人猜得到她會下一步做什麼,今天晚上的短裙子便是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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